第六章 六彩雲之南的誘惑(第3/8頁)

大怒之下,張獻忠下發"除城盡剿"的命令,派出軍隊到各地屠戮民眾。窮鄉僻壤,深崖峻谷,賊軍無不搜及,得男人手足二百雙者,授"把總"官,得女手足四百雙者也授"把總",按殺人數目依次升官。有一賊兵手壯,日殺數百人,立擢為都督。所以,張獻忠軍營滅亡前有公侯"大官"無數,皆因屠殺積功所得。

張獻忠賊軍殺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稱為"匏奴",中割背背稱為"邊地",槍挑背部稱為"雪鰍",以火圍兒童烤炙稱為"貫戲"。由於士兵們以人屍為馬槽,放麥豆於血腹中食之,內雜人肝為"精飼料",所以,他們的軍馬也兇性十足。賊軍不僅四處殺人,把牛犬牲畜也搜殺一盡,稱言不為後人留畜種。

在蜀王府,張獻忠發現端禮門城樓上供祀一個人像,公侯品服,真人皮,內實金玉。他詢問蜀宮宦者,才知這是明初大將藍玉的人皮。當時,朱元璋剝其皮後,全國巡回展示,自雲南過蜀,由於當時的蜀王是藍玉女婿,就把老丈人的人皮留下,暗中供奉起來。

張獻忠聞此,靈感大發,頓發剝皮之興。他平日指令士兵剝人皮無數,摻以石灰,實以稻草,用竹竿標立,在王府前的大街密植兩邊,累累千百人,遙望猶如送葬紙人。其手人阻勸,說此種景象不吉利。張獻忠很"虛心"接受意見,自己就新創"小剝皮"方法,即把活人兩背的皮自背溝處分剝,揭至雙肩,反披於肩頭,手法細膩,鮮血淋漓,但不會傷筋動骨。然後,把這些被剝上身的活人趕出效外,嚴禁他們的親人送飯送水,任其躲入古墓荒墳中苟延殘喘,慢慢餓痛而死。

此外,張獻忠淩遲之刑,必割盡五百刀才能死,數不盡人死,依此法殺掌刑兵士。

巧殺之余,群殺之余,只要張獻忠有軍府衙門的地方,均人掌山積,千裏橫屍,腐臭盈空。成都城內的人手作為賊軍的報功信物,勢如假山,萬疊千峰,蔚然壯觀。明軍曾繳獲賊軍一名"副總兵"的信劄,他本自己注記他所砍下的手掌,就有一千七百多,即一人曾殺一千七百余人!由此推之,其他可知。

張獻忠粗中有細,心思極其縝密。賊軍每剿一城,皆大兵合圍四方,至次日早晨方如墻四進,邊進邊殺,務必一人不留。剿畢,扒草尋穴,細搜數日才能回去復命。如有此城漏網逃脫者在別的州城發現,搜剿此城的領兵官就會遭剝皮之刑。

殺人之外,賊軍必盡焚廬舍。未盡殘木,也要歸攏成堆後燒成灰燼,士兵以矛挑清後盾清楚才敢離開。實在有巨大的石雕殿柱燒不了,就用絲綢等物浸滿油裹之數層,舉火燒之,最終崩壞才放心。

由於百姓中的小兒幼女不能計功,賊軍聽棄道帝,或襯馬蹄,或拋空後以白刃接之以為笑樂。

張獻忠之滅絕人性,無論親疏。其本性好朋友歡宴,常與陜西老鄉痛飲於王府之中,臨行厚贈黃金珠寶。酒足飯飽後,陜西籍的友人們歡笑告退。張獻忠事先伏壯士於路,把他們盡數斬殺,拿回所贈金銀。接著,兵士們把"朋友"們首級盛於錦匣內洗凈送回。有時張獻忠獨飲不樂,喊一聲"喚好友來!"士兵們立刻把冰鎮的人頭擺放於巨大的宴桌上。老張本人持盞酌勸,親切熱情如對活人,並名之為"聚首歡宴";張賊酷愛斬斫婦人小腳,置於花園疊累成峰。一日,他與愛妾酌飲欣賞,仰視香足堆,嘆道:"方缺一足尖,置之會更好看。"其愛妾也有幾分酒意,伸出自己三寸金蓮,笑言:"此足如何?"張獻忠仔細持於手中細觀,說"甚好",信手一刀割下香足拋於足堆之上。其愛妾哭嚎宛轉於地,他復加一刀,劈下其秀美之頭。其愛妾數十,依次被斬殺,或肢解為樂,或烹之為食,或臠之喂狗。

虎毒不食子,張獻忠連自己兒子也殺。他本人還有一數歲小兒,一晚忽怒,親手斃之,虎狼之性如此。轉至早晨,見小兒屍體橫於席間,他遷怒左右手下不勸解,立殺數百人。

這大賊頭最大的特點,是"醉柔而醒暴",喝醉時常常饒人,一旦清醒就要見血才樂。

1645年秋,張獻忠毀棄成都,盡殺城中居民。這一點,連"極左"時代的文獻也不得不承認是實情,只是聲稱他"面對地主階級瘋狂反撲"使"階級鬥爭擴大化",這哪裏擴大化,是絕殺化!

成都居民數十萬被驅於南門,見張獻忠騎馬而來,都跪地乞命,聲稱是良民順民。張獻忠狂性大起,縱馬揮刀跳入人群中,發瘋一樣遍殺遍喊:"殺!殺!殺!"賊軍刀砍矛捅,血流成河。

從成都臨行前,張獻忠下令,命令各營殺盡所掠婦女,上繳所有搶掠金銀。

由於從各地及蜀中所掠金銀太多帶不走,張獻忠發數千人為工匠,先掘錦江使之改道,然後在河床上鑿洞,墊青石成穴,盡埋金寶銀塊於其中,大概有數千萬兩之巨。然後,他盡殺工人,讓兵士再使錦江回流,財寶就埋在水流之下,名之為"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