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1.至高無上

1534年在聖誕節到新年之間的快樂日子裏,當宮廷慶祝節日,而查爾斯•布蘭頓在低地地區對著一扇門大喊大叫的時候,他在重讀帕多瓦的馬西略[1]的著作。1324年,馬西略為我們提出了四十二條觀點。主顯節之後,他去見亨利,把其中的一些向他提了出來。

有些觀點國王知道;還有些他從未聽說。有些對他現在的情形很適用;有些被他斥為異端邪說。這是一個明亮的、寒冷刺骨的早晨,從河面上吹來的風像刀子一般刮在臉上。我們輕松上陣去碰碰運氣。

馬西略告訴我們,基督降臨人世時,並不是作為統治者或法官,而是一位子民: 他所降臨的國家的子民。他沒有試圖統治,也沒有交給他的門徒統治的使命。他沒有對哪一位使徒給予比其他使徒更多的力量;如果你不信,就再去讀一讀關於彼得的部分吧。基督沒有選出教皇。他沒有給他的追隨者們制定法律或征收稅賦的權力,可教士們認為這兩者是他們的權利。

亨利說,“我從來不記得紅衣主教這樣說過。”

“如果您是紅衣主教,您會說嗎?”

既然基督沒有勸導他的追隨者們得到世俗的權力,那麽,又怎麽能夠認為當今國王們的權力是來自於教皇?事實上,根據基督的教誨,所有的神父都是子民。應該由國王來統治他的國民的身體,誰結了婚和誰可以結婚,誰是私生子和誰是婚內生子,應該由他說了算。

國王是從哪裏得到這種權力,以及執行法律的權力呢?是通過一個代表著國民的立法機構。國王是通過在議會中表達出來的人民的意願,才得到他的王權。

他說這些的時候,亨利似乎豎起了耳朵,仿佛他可能會聽到從大路上蜂擁而來、要把他趕出王宮的人們的聲音。他讓他放心: 馬西略並沒有賦予叛亂者以合法性。國民的確可以聯合起來,推翻一位暴君,但是他,亨利,不是暴君;他是一位依法治國的君王。亨利騎馬穿過倫敦時,喜歡民眾向他歡呼,但明智的國王並不總是最受歡迎的國王;他明白這一點。

他還有其他的觀點要告訴他。基督沒有給他的追隨者們封地、加官、進爵或授予他們壟斷的權力。凡此種種都屬於世俗權力的範疇。一個人既然發誓甘於清貧,又怎麽可能有財產權?僧侶怎麽可能是地主?

國王說,“克倫威爾,憑著你在大數字方面的天賦……”他凝視著遠方。他的手指扯著袖口的銀色飾邊。

“立法機構,”他說,“應該保障神父和主教們的日常生活。在此基礎上,它應該能夠將教會的財富用於公眾的利益。”

“但如何把它弄出來,”亨利說,“我想可以砸掉聖壇。”他自己身上綴滿寶石,所以想到的是那一類可以稱量的財富。“如果有人敢這樣的話。”

亨利就是這樣,會在你之前跑到一個你並沒有打算去的地方。他本意是想巧妙地說服他,啟動一個復雜的將財產剝奪和收回的法律程序: 維護君王的古老權利,收回原本就屬於你的東西。他會記住,是亨利最先建議拿起鑿子把聖人的藍寶石眼睛鑿下來。但是他很願意順著國王的思路。“基督教會了我們怎樣記住他。他給我們留下了面包和酒,身軀和血液。我們還需要什麽呢?我看不到他在哪兒說過要建聖壇,或者要拿身體的部位、拿頭發和指甲來做生意,或是要我們做石膏像來崇拜。”

“你能不能估算一下,”亨利說,“即使……不,我想不行。”他站起來。“哦,太陽出來了,所以……”

最好抓緊時機。他收起今天的文件。“我可以結束了。”亨利走到一旁去穿他那件雙層襯墊的騎馬服。他想,我們不希望我們的國王成為歐洲的窮人。西班牙和葡萄牙每年都有從美洲源源而來的財富。我們的財富在哪兒?

看看你的周圍。

他的估算是,神職人員占有了三分之一的英格蘭。不久後的一天,亨利會問他,怎樣才能將它變為王室所有。這就像是對付一個孩子;有一天你拿來一個盒子,孩子問,裏面裝的什麽?然後他去睡覺,就忘了,但是第二天,他又問一遍。他會糾纏不休,直到你打開盒子,把好玩的東西拿出來。

議會即將再次開會。他對國王說,我會讓本屆議會比有史以來的任何議會都更加努力地工作。

亨利說,“你該幹什麽就幹什麽。我會支持你的。”

這就像是你等了一輩子才聽到的話。就像是聽到一行美麗的詩,用你還沒有出生就已經懂得的語言說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