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五章 賽裏斯之法

庭審轉回方向,這才算真正開始。

宋子傑掏出一把羽扇,悠悠一揮,如卷起沖天浪潮,當頭擊向李煦和李香玉。

“這是江寧知府的供述,還有居間聯絡的李煦家仆側證,確認這筆蘇繡生意是李煦發起。”

一疊卷宗擺上了法庭,為示公正,卷宗全是打開的,供李香玉一方確證。

“這是江南按察署文房的供述,附有李煦親筆書信,確認是李煦通報按察署,行賄按察使,以遮掩此案。”

又一疊卷宗擺了出來,筆錄完整,簽押清晰。

“這是行兇傷人者的供述,確認是李煦家仆指使他們行事。”

再一疊……

“這是李煦家仆的供述,確認是李煦道出‘那些刁民不還錢就還命’這話,傷人乃至殺人,都是李煦唆使。”

又一疊……

“這是當事民人的筆錄,指認行兇奪財之人,口稱是李煦指使。”

還一疊……

“這是江南銀行確認函,銀行雖未給出存銀根單,但確認是李煦家仆在調撥本案銀兩,這難道不是李煦在主持這項蘇繡生意的鐵證!?”

加上的一疊卷宗雖薄,卻如鉛鐵一般,將之前的證據全都死死壓住,讓這一案幾乎成了鐵案。旁聽席上,連汪瞎子都嘆了口氣。先不說這證據真不真,官府想要去拿什麽證據,也就是一張紙幾趟路的問題,如恢恢天網,李煦還是個人物,都被套得死死的,更不用說一般小民。

厚厚一疊卷宗壓在堂上,勞倫斯爵士驚得直撓頭上的假發,不必翻譯跟他仔細解釋,他就清楚,那是控方在列證據,而這些證據,全都循著一套極為嚴密的程序在運作,至少在形式上是公正的。

想到不列顛領主法庭的程序,什麽證據,什麽流程,那都是“以神的名義”,大家良心保證而已。而法庭文書更不可能這麽精細,畢竟在不列顛,紙張還是很貴的,往往一樁案子,就幾張薄薄的文書,或者一卷羊皮就列清了。這讓勞倫斯爵士頭頂生汗,頭上那假發也分外難受。

“法司還真是很下了一番工夫,再有宋鐵嘴查漏補缺,這案子怎麽也難翻了。”

朱一貴心說,這就是權柄的好處。

一大疊卷宗堆上來,宋子傑搖著扇子,悠悠看向李香玉,心說小女子也想在這法事上跟官府鬥?太幼稚了!官府就是官府,要什麽證據能沒有?就算不靠“運作”,整個官府都轉起來,就如識微鏡一樣,別說雞蛋,寶石上都能找到骨頭!

這邊金陵群釵抱下卷宗細細翻閱,杭世駿驚堂木拍下:“本庭可容爾等細審卷宗,一個時辰為限,若無異議,之後再不能翻認這些證據……”

這又是借庭審流程欺負人了,古往今來,官府的證據卷宗可不是給民人看的,而是給上司和朝廷看的。環節雖完善,文書流程雖嚴密,卻都是表面文章。

英華立國後,法判之事因商庭裁判大興而有轉變。商庭是怎麽運作的呢?商庭只是個裁判機構,控辯雙方所爭的利益跟商庭無關。商庭為確保公平,就得容雙方相互質證,相互責難。為了降低審案成本,商庭甚至不涉代言和取證環節,因此才有訟師這一行的興起。

隨著商庭辦案風氣的流行,國中民刑兩案也稍稍向民人傾斜,法司可以讓民人看證據卷宗,甚至還可以質疑,但必須就在公堂之上,而且時間也很短,這幾乎也就是一種親民的形式。對不懂刑律之人來說,根本不可能在短時間裏,由卷宗上看出什麽紕漏,自然也難質疑法司的審裁。

杭世駿這話說得明白,如果不能在一個時辰裏挑出什麽錯,那對不起,以後你就不能再推翻這些證據,哪怕這些證據是假的。

李香玉叫道:“這不公平!”

宋子傑笑道:“審案之法即是如此,真是不公平,可以上書法司和皇上求變法,可法不前溯,便是變了這法,也變不了此案。”

李香玉哼了一聲,這時候她的姐妹們卻紛紛有了收獲。

“按察署書房的憑文,用的是聖道十一年的簽押,而這憑文又是聖道十年發出去的,這是假的!”

“家仆的供述前後矛盾,既是聯絡過江寧府,為什麽又說唆使地痞遊手行兇時,怕江寧府知道此事,而多給遊手銀兩封口?”

“江南銀行不給存銀根單,就證明不了是誰在調度銀兩!官老爺會派衙門裏的屬下去辦這事嗎?就不會脅迫中人去辦?”

不過兩三刻,群釵就挑出了若幹毛病,讓宋子傑額頭出汗,堂首杭世駿眉頭也皺了起來,時間太忙,這些證據多半是補的,但並不是假造。可就因為這一補,顯出了漏洞,真實性就大打折扣。

“假造憑文,偽作證供,小女子要投告你們法司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