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六章 定國策,先南後北(第3/3頁)

歸結而言,為何東南亞華人會是這樣一盤散沙,就因為他們只能靠血脈宗法組織起來,在此之上,還有“公司”一層,卻依舊沾染著濃烈的宗法氣息。即便是蘭芳共和國,也是套著一層共和體制皮的宗法團體,蘭芳公司後期的領導權傳遞,甚至定下了總長和副總長必須是相應祖籍之人。

這就是東南亞華人幫會盛行的原因,因為他們沒有更先進的組織方式,只能束縛在血脈宗法,以及宗法基礎的黑社會模式。

正是因為以血脈宗法為根基組織而起,所以他們跟西來歐人所習慣的資本組織起來的社會格格不入,由此產生了諸多沖突。歷次屠殺,歐人都辯解說是華人結幫拉派,破壞秩序。紅河慘案,最初緣由,也跟巴達維亞華人的黑社會活動有關。

李肆並非從道德層面來看這個問題,關鍵在於,為什麽東南亞華人總是處於弱者身份?在十八十九世紀,華人在東南亞,人口遠超歐人,所掌財富其實也超歐人。為何歐人能將土人組織起來,占著強者位置,華人自己卻組織不起來?最成型的蘭芳公司,之後的蘭芳共和國,也只堅持了百年,而且不斷在走下坡路。

原因自然就是東南亞華人的組織根基,就只在血脈宗法,沒能更進一步。社會組織,可非什麽民族感情那般簡單,延伸出去說,文明先進與落後,其實就在這組織之上。

再想得遠了,李肆想到華夏自身,東南亞華人的遭遇,根底不就在華夏自身上麽?明朝的社會組織,根基還是血脈宗法,可生出的資本肌體,沒能納入到組織內,不但沒給社會造血,反而成為吸食根基的毒瘤。諸多因素一壓,畸形的社會組織就崩潰了,這才有滿清入關竊占了天下。

如何瓦解血脈宗法對整個社會的束縛,是李肆目前所掌國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現在看來,不止在國內推動,在南洋也要推動。而且南洋的推動更少阻力,畢竟南洋華人之上是歐人,並非披著一張人皮面具,貌似同類的滿清。

由上而下的政治是一方面,以資本推動的經濟是一方面,段宏時最近作的《天職論》,乃至倡導公祀的天主教,又是一方面。

想清楚了這個大背景,李肆的思路豁然開朗,這是一個門檻,不僅是化解一樁威脅,更是讓英華一國,走向全新一國的機遇。

“我決定了……”

李肆眼中閃著晶光,讓蕭勝心跳驟然加快了一拍。

“再籌集五百萬,全用在南洋之事上!”

這話出口,蕭勝差點栽下馬去,五百萬!?

“原本我一直等待一件器物,等待它的成熟,好用它來將英華凝結為全新一國。可現在看來,我的思路還是狹隘了,器物終究是表面的,器物之前,組織先行。將南洋先化作英華內湖,器物成熟後,我要的轉變,自然瓜熟蒂落,而不是等那器物成熟,再來開拓南洋……”

隨著李肆這低聲自語,英華一國的發展國策,也終於砥定成型,那就是:先南後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