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 權術非常道

這沉默蘊著一股壓力,一股力度比李肆預想沉重得多的壓力。

關於這個問題,史貽直剛才提到此事時,態度就很鮮明了,他主管司法,自然是想杜絕幹擾,單純地以法定罪。而他如此表態時,一些人臉色都有些不豫,顯然不贊同他的觀點。李朱綬扯到農稅問題,也有轉移話題的用心。

依照華夏的傳統政治智慧,解決這個問題也很簡單。對鄧小田歷數罪狀,宣揚國法之大,然後李肆出面,以帝王之尊施恩,同時還要重處壓迫鄧小田的地主和木行東家。這樣既能維護國法尊嚴,也能緩解民人情緒。

鄧小田案拖到現在還沒有結果,是因為案件復雜。既有私藏火器,聚眾傷人致死,也有襲擊巡鋪,搶奪軍器,還有聚眾擾亂,致多人死傷。涉及三大案,相關證人提審了上百人。

現在法司整理完案情,定論就是一個字:死。鄧小田怎麽也不可能活下來,否則國法就太過兒戲。

但怎麽死法,卻還大有文章,也會體現朝廷對鄧小田案的態度。明清時,死刑分“立決”和“監侯”,立決的當然是重犯,什麽淩遲、梟首、斬、絞,也有等級之分。而“監侯”則是緩刑,也就是所謂的“秋後處決”,基本只有斬、絞。

英朝刑律寬減,廢掉了死刑裏的淩遲、梟首和其他五花八門的死法。關於這一點,腐儒還很是不滿,在他們看來,五馬分屍、淩遲,乃至挫骨揚灰等對死人施展的刑罰如果廢掉,那要怎麽來處置類似謀反、逆倫等這樣罪大惡極的罪行呢?只殺一人跟殺百人,乃至謀反這些罪行,處刑是一樣的,這不是很荒謬嗎?

而具體到鄧小田案,腐儒們卻高呼起“法不外人情”,一致呼籲朝廷法外開恩,輕處鄧小田,即便是死,也只能以最輕之刑。

在這件事上,腐儒和一般民人站在了一起,他們都只循著樸素的“鋤強扶弱”心態,覺得鄧小田即便犯了彌天大罪,也是富人壓迫所致,情事可憫。

自然,儒黨更要借題發揮,爭奪他們的話語權,《正氣》、《正道》等儒黨報紙,連篇累牘地刊載呼籲書,或明或暗地將鄧小田案貼上“為富不仁”這個現象的標簽,想要將話題引向貧富沖突,同時給自己貼上“為窮人說話”的標簽。

這番政治動向,在場十一位宰相都能看到,因此也各有立場。門下省湯右曾、楊沖鬥,中書省蘇文采,以及樞密院範晉都希望能輕判鄧小田,以示朝廷寬仁恤弱之心,平息已有苗頭的政爭。

史貽直不論,彭先仲、顧希夷等工商出身的人,都希望就事論事,該怎麽辦就怎麽辦,國法和秩序為重。

劉興純和蕭勝的觀點是另一個極端,在他們看來,鄧小田居然燒旗妄喊,反心昭然。不從重懲處,會有更多的鄧小田跳起來。他們可不是日子過不下去,歷朝歷代,都有喜歡打家劫舍,自稱好漢的反賊。

李朱綬最擅的是權衡,他的意見就是那套“傳統智慧”。

李肆初時也沒多想,覺得這個方案還算可行。可看到《越秀時報》、《士林》以及《工商時報》等報紙不約而同都在談國法與帝王的關系,心中就是咯噔一響。

他忽然意識到,真要這麽幹,儒黨和民人依舊不滿意,因為鄧小田還是得死。而賢黨也不滿意,因為李肆擾法,違背了他關於“國大於君”的承諾。同時工商也不滿意,因為這意味著李肆向破壞規則的儒黨和民人妥協。道黨自然明白他的苦衷,可這般權衡,不符合道黨關於“中庸”的治政原則,那就是循道而行,不偏不倚,而不是各打五十大板。

眾人沉默,是正在醞釀說辭,積蓄精神,準備在李肆駕前好好來一番爭執,這就是李肆感受到的壓力。原本這般情形,自十一位宰相的內閣初見雛形後,就已經屢見不鮮了。眾人經常為部門調整、預算收支吵架,習慣了在李肆面前表露清楚立場,然後等著李肆聖心獨裁,以統攬全局的胸懷和超前於形勢的眼光作出評斷。

但現在這事,李肆心中沒了底,他還沒做好準備。此事很容易偏題,話頭一拐就到了貫穿人類歷史的終極問題,貧富和階級的沖突。他也不想在這個正要帶著大家一起謀富貴的要緊關頭,讓貧富沖突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問題,然後由此及上,來動搖他剛剛捏成雛形的國家。

見李肆也皺起了眉頭,蕭勝搶先道:“諸位該是還沒思量好,那麽先議我們樞密院的軍費案吧……”

眾人松了口氣,這個話題的確有些麻煩,先扯扯淡吧,蕭勝這話說得文縐縐的,其實就是要錢,要更多的錢。

蕭勝一大岔,李肆心中一動,他隱隱有了個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