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九章 群龍動(下)(第2/2頁)

二,割疆土。只許西夏留寧夏平原百裏之地,從蘭州到回鶻之間的千裏絲路,由漢、夏共管,沿途商路關稅按大漢規矩抽取,稅收所得漢夏平分。

三,送質子。西夏必須送世子前往塘沽,由華夏名師教導成材。

四,開商路。大漢與西夏共設通關憑引,大漢治下商人拿到通關憑引之後可以進入西夏經商,西夏商人亦然。

五,通人才。西夏治下民眾到漢地求學出仕,西夏政府不得禁止迫害,反之,大漢朝廷亦不禁止漢人到西夏求學出仕。

六,約會獵。西夏君主每三年必須到陜北或敕勒川,與大漢皇帝或太子會獵,以鞏固雙方之宗屬關系。

七,擒盜賊。大漢治下亡命之徒犯法逃到西夏,西夏有責任幫漢廷擒拿歸還,反之,大漢亦會幫西夏擒拿歸還違法的越境者。

七件大事之下,還有若幹小條款,其中一些倒是對西夏有利的,比如漢廷承諾西夏若遭遇災荒,漢廷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會盡量提供援助,此外還承諾會給西夏提供儒經佛典,幫西夏普及文化。而在第七件事情“擒盜賊”下面又有一小注,赫然寫著“宗翰諸賊,亦大漢之亡命者”!

嵬名察哥和嵬名仁禮都知道這七個條款一旦答應,西夏將真正地、徹底地成為漢廷的附屬國,若大漢國運昌盛,恐怕不出百年西夏就會自然而然變成大漢帝國的一個邊郡。所以他們對“去尊號”“送質子”“約會獵”最為敏感,“割疆土”一目中所列的土地此時實際上大部分已在漢軍的控制之下,能否取回來也還難說——只是一旦答應了那便再難反悔,所以痛心。不過按照條款,若答應絲路共管,說不定還能不費一兵一卒拿回此刻被蕭鐵奴實際控制的定州和克夷門,以保證寧夏平原的完整,這對夏人來說倒是一件好事。“開商路”“通人才”兩項亦需要防範,但在他們看來畢竟是次一等的事情。至於“擒盜賊”,嵬名察哥和嵬名仁禮都認為這個條款主要是針對宗翰,但他們從一開始就有出賣宗翰的打算,所以反而不放在心上。

若這七件事讓人無論如何無法接受,說不定嵬名察哥和嵬名仁禮當場就決絕了。但此刻他們拿著這份文書,卻覺得楊應麒是在他們能忍受的邊緣上割了七刀,夏主乾順會否答應也還難說,因此發了一陣怒氣之後便都沉吟起來。

嵬名察哥不願折了威風,閉口不言,嵬名仁禮對劉筈道:“此七事不但欺人太甚,而且關系重大,我等不敢自決!還請劉大人親自到中興府走一趟,與我主當面分說。”

劉筈微笑道:“這個自然。不過這件事情最好要快些,我也不瞞二位,這七件事情丞相答應了,蕭元帥卻還沒答應。若在丞相決定之前蕭元帥便打勝了這一仗,那這七件事情簽下了也只是廢紙一張!”

嵬名仁禮心裏一突,心道:“當初李壽出使塘沽,也是這般說法,如今這劉筈分明是來報復了!”

嵬名察哥哼了一聲道:“照你這麽說,我們就算答應了這七件事,蕭鐵奴也還照樣攻來?”

劉筈道:“只要夏王應承了這件事情,丞相自會作主,請皇帝陛下下旨讓蕭元帥退兵。不過陛下的旨意到達之前,就只能請晉國公自求多福了。”

嵬名察哥冷笑道:“待我打敗了蕭某人,誰還來理會你這七條款、八條款!”

劉筈微笑不改,說道:“晉國公能否取勝,劉某不得而知。不過以我大漢國力,蕭元帥一次西征不成,可以有第二次,第二次不成,可以有第三次!卻不知晉國公能抵擋幾次?便是再三不成,大不了陛下再多派一位元帥來,由曹元帥出蘭州,蕭元帥出天德,雙管齊下,到時候這興—寧地面可就熱鬧了!”

嵬名察哥又重重地哼了一聲,不再開口。嵬名仁禮留了劉筈一日,第二天便火速送他前往中興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