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七章 斷(第3/3頁)

“說的好。”歸有光道:“我贊同潤蓮這一判。”

“那他的兒子怎麽判?”沈默問道。

“這個……”王用汲躊躇道:“他馬上就十四歲了,‘恤幼’這一條,已經不能適用了,所以沒有輕判的理由。”

“看來你是支持淩遲?”沈默道。

“是的。”王用汲點頭道:“這是人倫大罪,如果不從重判決,難以平民憤,彰教化。”

“震川公呢?”沈默問歸有光道。

“下官基本同意潤蓮的看法。”歸有光尋思片刻道:“不過畢竟是個十幾歲的少年,用淩遲似乎有些不妥……念其年幼,判個絞刑吧。”說著沉聲道:“這個案子已然如此,報去省裏,按察司定然會加重判決,最後應該會是‘斬立決’。”

說完,與王用汲一起問沈默道:“大人怎麽看?”

“其罪可恨,其情可憫……”沈默搖頭嘆息道。

聽了沈默的話,王用汲道:“大人,那暴戾少年如此滅絕人性,萬萬不能寬恕,也無法寬恕的!”

“我知道!”沈默沉重地點點頭道:“但一命換一命就可以了,就不要把他的父親也賠上了,吩咐他們行刑時棍子落輕點。”

歸有光道:“大人,您就是要救人,也不能用這法子啊,不然外人只會以為是下面人同情黃七,反倒會覺著您過於嚴厲了。”

“你說的有道理,那就杖三十吧。”沈默點頭道:“讓他們不要傷人。”

“這樣可以。”歸有光點頭道。

“還有。”沈默道:“根據黃七的妹妹反映,其實他們父親早就不管賬了,都是黃十的媳婦管錢,而對黃七一家苛刻的,恰恰就是黃十的媳婦,這女人又每每以‘父親不許’為借口,不給黃七應得的生活費,還挑唆父親與黃七的關系,結果導致父子關系越來越僵,讓黃七的兒子信以為真,誤將祖父當成了仇人。”

“說起來這個悲劇,離不開黃十和他女人的作孽。”說著指節輕輕一扣桌面道:“不能讓他們得意,否則以後哪有黃七的活路?”

“就算這個說法是真的。”歸有光道:“我們也沒法治他們的罪,只能譴責一下罷了。”

“譴責有什麽用?”沈默沉聲道:“等著吧,過上十天半個月,他們自己就該把把柄送上了。”說著小聲道:“派人盯著黃家,一旦黃七的老婆被攆出來了,就把她找來。”

“大人……”歸有光老於世故,仿佛有所醒悟道:“您要釣魚嗎?”

“不錯。”沈默翻翻白眼道:“我是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

※※※

七天後再次過堂,待苦主黃十在堂上站定,沈默剛要帶人犯,外面登聞鼓響。

沈默停止審案,命人將擊鼓之人引進來,那黃十一見那來人,不由變了臉色,心說:‘這女人來幹什麽?’來者正是剛被他攆出家門的大嫂!但是嘴巴到現在還沒消腫,打死他也不敢多嘴。

沈默問她是什麽人,所告何事?

女人哭道:“民婦黃李氏,狀告叔叔黃十一家,將我無辜趕出家門。”

“可有此事?”沈默問黃十道。

“她男人和兒子都犯了罪,收了監。”黃十道:“她還有什麽資格在我們黃家住下去?”

“哦。”沈默頷首道:“是這樣子,那好吧。”說著一拍驚堂木道:“帶人犯黃七。”

黃七便被帶將上來,沈默便宣判道:“黃七,你包庇弑祖兇手,並妄圖替其頂罪,按律當杖責一百,然父子之情乃是人之大情,你身為父親,願代子受過,也算有情可原,故而減為杖三十,你可有異議?”

如此輕判,黃七自然沒有異議。

沈默又看向黃十道:“待行刑之後,你哥哥便可以開釋,你還不想讓他夫妻兩個回去嗎?”

黃十知道不能硬抗,便退讓道:“可以。”

沈默又問道:“你父親可留下遺囑?”他敢打賭是沒有的。

“什麽遺囑?”黃十懵懂道。

“看來就是沒有了。”沈默沉聲道:“來人,把黃家的財產清單呈上來。”

衙役便將一張紙呈到大人面前,沈默看一眼道:“你家共有宅院兩處,織機九台,對嗎?”

“大人,我們家就一處房產。”黃十臉色蠟黃道:“織機也只有五台呀。”

“大膽!”沈默一拍驚堂木道:“你們兩公母瞞得了那糊塗老爹,還想瞞過本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