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七章 斷(第2/3頁)

沈默立即喝令他兒子退下。瞎子不放手,兩個衙役便上前,將那孩子倒拖出去,孩子始終一言不發,任由衙役將自己拖走了。

黃七以為接下來就是宣判了,戰戰兢兢地跪在地上等著,黃十和一幹觀眾也屏息等著,卻想不到府尊大人一點也不急,竟然拿起一本書,看的津津有味,仿佛忘了這是在大堂之上了。

耐心等了片刻,人群開始交頭接耳,心說:‘這是唱的哪一出啊?怎麽看起書來了?’一邊做筆錄的歸有光也看不下去,小聲提醒道:“府尊,咱們是不是該宣判了?”

“哦……”沈默擱下書,不緊不慢道:“把人犯帶到後堂去。”

那黃十登時急了:“大人,您怎麽不宣判呢?”

“本官斷案,豈容草民插言?”沈默瞥他一眼道:“掌嘴!”便有兩個衙役上去,不由分說將其牢牢擒住,用一尺長一寸寬的小板子,猛抽那黃十的嘴巴。

兩下便把他的唇打成了肉腸,痛得黃十嗚嗚叫道:“別打了,我閉嘴,我閉嘴……”衙役又打了幾下,才把他放開,痛得他抱著頭在地上蠕動,卻一點動靜不敢發出。

過了一會兒,沈默才命人將那黃七之子喚回來,待其一上堂,便號令左右拿下,摁倒在地,拔下褲子,就要打板子。

嚇得那小子哇哇大叫道:“為什麽要打我?”

“為什麽?”沈默重重一拍驚堂木,鐵青著臉怒吼道:“剛才你父親把一切都招認了,是你打死了你祖父,還想要你父親來抵罪,還不從實招來,免受皮肉之苦!”

此言一出,滿堂一片安靜,就連那銜著兩根肉腸的黃十,也瞪大眼睛,難以置信的望向自己的侄子。

衙役們適時一起猛敲水火棍,暴喝道:“招!”

把那黃七的兒子嚇得‘撲通’一聲跪倒在地,哆嗦著道:“確實是我打死了祖父,但我父親前來投案認罪是他自己的主意,這跟我不相幹,請大人饒命!”說完連連磕頭。

極靜的場上嘩然一片,對這突然而來的變故,所有人都難以置信,一時間議論紛紛,喧鬧如菜市場一般!

“肅靜!肅靜!”沈默猛拍驚堂木道:“再有喧嘩的,一律掌嘴!”

一看鴨巴子似的黃十,眾人陡然止住聲音,唯恐也獲贈兩根大肉腸。

沈默望向那黃七的兒子道:“還不從實招來,免一頓皮肉之苦。”

那孩子還不滿十六歲,早已經被嚇傻了,聞言便竹筒倒豆子一般,將事情的原委講出來:原來他們家別無他業,靠著一個工場,幾張織機為生,但由於他父親是瞎子,素為祖父不喜,所以向來偏愛他叔叔,將工場交給叔叔管。而他叔叔更是刻薄,一個子兒都不給沒有勞動能力的父親……

與叔叔家懸殊的貧富差距,讓這少年十分痛苦,便把這筆賬都記在偏袒叔叔、歧視父親的祖父身上,祖孫倆關系極為惡劣,最終有一天,在一次劇烈的爭吵之後,用自己削尖了木劍,從背後襲擊了祖父。當時家裏只有他父親一人,發現此事可嚇壞了,但為了兒子,就想出了替罪的辦法。

沈默這才讓人將那黃七帶回,見兒子已經全盤招人,黃七也沒法再隱瞞下去,將代替兒子頂罪的事實供認不諱,最後俯首泣曰:“大人,都說是子不教父之過,請大人看在孽子還未成年,不懂事的份兒上,饒他一條性命,懲罰我這個教子無方的父親吧。”

沈默看一眼那面如死灰的少年,沉聲:“案情已明,暫且將此父子二人收押,今日公審到此結束,結果待本官斟酌後,擇日宣判。”說著意味深長地看那黃十一眼,一拍驚堂木道:“退堂!”

眾人雖然意猶未盡,只好一齊跪送府尊大人。

※※※

簽押房中,沈默、王用汲、歸有光三人對坐,歸有光笑問道:“大人怎麽確定是那黃七的兒子呢?”

上首大案後的沈默,已經除下官服,換一身大襟、右衽的淡藍色便袍,啜一口香茗道:“那是淩遲之罪,若不是為了骨肉至親,誰願意代人受過?”說著擱下茶盞道:“昨天過午叫來了死者的女兒,也就是黃七的妹妹,我詳細詢問了他們家的關系情況,就猜測真正的兇手是他的兒子,所以今天故意讓他們生離死別,一看那少年不自然的舉動、不符常理的神情,我心裏就有了譜,再趁他心神不寧之時追問,自然水落石出了。”

“大人英明!”兩人心服口服道:“我等所不及。”

“不要說這個。”沈默搖搖頭道:“先說說這個案子該怎麽判吧?”

“按大明律,殺害祖父母者,與殺害父母同罪,當淩遲處死。”王用汲道:“又有‘凡知同伴人、欲行謀害他人、不即阻當救護、及被害之後、不首告者、杖一百。’”頓一頓道:“所以下官的意思是黃七杖一百,就不追究他代人頂罪的責任了……畢竟虎毒不食子,父親想保護兒子,也是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