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〇二章 簾兒的姐姐(第3/3頁)

“義賓縣到底發生什麽事,你快說!”李清一把奪下王昌齡的酒杯,急切之情流於眼表。

“公子,還是我來說吧!王大人是有苦衷。”

高展刀接過話題,整理了一下思路道:“那新縣令來的第二天便要求大家為他接風,這接風是應該的,不料那狗官又給每人塞個條子,要每人出二到五貫錢的賀儀,大夥兒自然不幹,結果他的接風酒宴冷冷清清,只有二、三個人去,那狗官丟了面子,便認為是王縣丞在其中搞鬼,過了沒幾天,他搜集了一些王縣丞平時言論,跑到郡裏去告王大人妄議朝政,聽說刺史大人也準備將此事上書朝廷。”

這時王昌齡嘆了口氣,悵然道:“和陽明一起過慣了舒心日子,就再也受不了這種窩囊氣,我一氣之下便寫了一封辭官信拍屁股走人,不過現在卻有些後悔了,我一走,新縣令便可以為所欲為,只苦了義賓縣百姓。”

他又從行囊裏取出一本厚厚的冊子,“這就是去年陽明被免去代理縣令時百姓們寫的萬人書,現在已經從三萬人增加到八萬人了,百姓們都希望你回去啊!”

李清不語,揚脖將一杯酒一飲而盡,卻覺得這酒異常苦澀,他的眼窩有些發酸,將萬人書接過,小心翼翼放進自己的行囊裏。

“不知先生將來有何打算?”

王昌齡搖搖頭苦笑道:“我還能有什麽打算,來京城找幾個老朋友,大家一起喝喝酒寫寫詩,要不就去各地遊歷。”

“那你們呢?”李清又問高展刀和張奕溟。

高展刀把玩著手上的酒杯,淡淡一笑,“記得有個人在去義賓縣的船上和我打賭,若他兩年內調到京城來,我便再當他十年保鏢,可只用一年他便進京了,老高我認賭服輸,自然再來當他十年保鏢。”

“你這家夥!”李清給了他肩窩一拳,哈哈一笑,“我倒真把這事忘了。”

“還有我!”張奕溟舉手道:“我和骷髏他們商量好了,若大人還能養活我們,我便回去把他們都叫來,如果大人不能養活我們,那我只好委身為賊,當骷髏幫的副幫主,和他們一起做暗事了。”

說到暗事,李清心中卻生了個念頭,自古成事之人,哪個背後不做見不得人的勾當,自己若正大光明跟人鬥,恐怕連怎麽死的都不知道,難得這些人都是久跟自己,不好好用他們才是可惜了。

想到此,李清便對張奕溟道:“你先休息幾日,然後再回義賓縣替我將弟兄們都叫來,來京裏替我做事,我自然養得活他們。”張奕溟大喜,連聲應了,再無心喝酒,只想現在便回義賓。

這時門口傳來一陣叫嚷聲,“虎槍大哥,你說頭答應咱們的紅包會不會賴掉。”

“恩!我也有這個擔心,等會喝完酒大夥兒就去找他去,他若不肯給,咱們就把他的那些珠寶搶了,不過有言在先,到時你們不要說是我出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