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縣令(第2/2頁)

李清便將他與張福及張員外妾結仇的經過,簡單告訴了柳隨風,最後道:“直至昨晚,荷花姑娘在行兇人中認出了廚子張喜,我才知其人恨我竟已入骨,乃至欲取我性命,我可防一時,難防一世,望大人給我做主!”

柳隨風先是面色含春,慢慢地笑容漸去,臉上露出幾分不屑,到最後李清請他做主時,他已是滿眼冷意,面上極不自然起來。

“原來此人一個月前還是個道童,不知有何本事,竟被聘為張府的西席。”柳隨風聽他出身低微,便有幾分鄙視之意,而他要告之人,竟然有張員外的妾,柳隨風對張家知之甚深,自然明白這是張夫人想利用此事,攆走二夫人,可這家務事自古難斷,自己若是插手了,到最後未必能討好。

可是不管又恐夫人不高興,他斜睨一眼荷花,見她眼光閃爍,坐立不安,心中便有了計較。

“此案並無物證,你便是此案唯一證人,現在可以盡管說,但到了公堂,你是要簽字畫押的,我醜話先講在前面,若做了偽證,其罪可要遠遠大於此案本身,搞不好,還會沒入教坊,你可要想清楚了。”

荷花正在埋怨李清未經自己同意便將張喜之事說了出來,現又聽縣令大人如此威脅,心中早已惶恐之極,她偷偷看了一眼李清,見他正用熱切的目光望著自己,她心中卻冷了下來,張才說她是多情女,卻也不錯,多情並不是水性楊花,用現代醫學解釋可能就是荷爾蒙分泌過多,身邊出現年輕清秀的男子,就容易被吸引,想入非非,全身心地去愛戀對方,不過這樣的情來得快,去得也快,只在縣官的寥寥數語間,便熄滅了荷花的第N次愛情之火。

當下她跪倒在地,顫聲道:“小女子那晚也是剛從外面觀燈回來,正好看見幾名黑衣大漢在圍毆李公子,其中一人身形高胖,很象我們府上的廚子張喜,只是當時燈火昏暗,我又害怕,竟沒有能看請他的臉。”

“等等!荷花,你不是告訴我,你很清楚地看見他就是張喜嗎?”李清聽荷花突然改口,不禁大愕,他回頭看了一眼柳隨風,見他眼中閃過一絲得意,這才心中頓悟。

荷花臉色慘白,頭埋得更深,聲音細若蚊蠅:“對不起!李公子,我只是說他象張喜,並沒有說他是張喜。”這象和是只是一字之差,意思就完全不同。

“呵呵!既然荷花姑娘也不敢肯定,那這張福雖有買兇的動機,但卻沒有證據說他就是幕後主使,此案雖小,但法理是一樣的,李公子,恕我無能為力了。”

李清淡淡一笑道:“所謂塞翁失馬,焉知禍福,我今日之小難,或許就能避將來之大危。荷花姑娘,多謝你這幾日對我的照顧;柳大人,也多謝你專程來聽我鴰噪,我有些乏了,大人若沒有什麽再問的,請去和張夫人細談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