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9章 不遭人嫉是庸才

杜士儀既是突然發聲,將打算挑動事端的郭十三給壓了下去,剛剛險些被激得大怒的唐明,也終於深深吸了一口氣,冷靜了下來。等到杜士儀頷首示意,分明還是把主導權交給了自己,他定了定神,便鎮定自若地開了口。

“杜大帥既是解說了後半截,那你前半截的疑問,我也不妨於你剖白清楚。你剛才說,不過是幾個老卒的殘破草屋,不過是射了幾支火箭,一不曾將其徹底焚毀,二又不曾謀奪任何財物,你以為如此便可輕罪處置?須知永徽律疏中早有明文,但凡官府廨宇及私家舍宅,只要是放了火,不論屋舍大小,損毀財物多少,一律徒三年。之前爾等射出的火箭,曾經損毀張家菜地柴房,這就是坐實犯了此條。爾若不服,可向上申訴,但凡熟知律法者,都是同樣一個結果!”

這一次,輪到從來不知道律例為何物的郭十三面如土色了。而唐明既然重新抓到了主動權,自是又聲色俱厲地斥道:“再者,你說不過是幾個老卒的殘破草屋?老卒這兩個字,豈是你這等只知享樂的紈絝子弟可以輕視!他們渾身披創浴血奮戰時,你在何處?這些屋舍,是他們親手一磚一瓦一木,辛辛苦苦建造起來的,卻險些毀於你這輕薄小兒之手,你不知悔改也就罷了,反而輕描淡寫意圖脫罪,你捫心自問,腔中這一顆心全都是民脂民膏,全無半點熱血忠勇!”

說到這裏,唐明終於霍然起身,高聲說道:“杜大帥昔日於萬年尉時,曾主理藍田縣主私占山澤水利之案,彼時秉公處斷,雖宗親亦不得免。我雖不敢與杜大帥比肩,然則今日郭氏這十余人縱火罪證確鑿,當依律嚴判徒三年!”

徒三年是什麽概念?唐律五刑,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徒刑是第三等,重於杖刑,而徒三年又是徒刑五等之中最重的一等。這三年帶著刑具苦役,可比杖刑一二百更加羞辱,更加難捱。因此,當聽到自己竟然要服徒刑三年的時候,剛剛挨過笞刑的一個郭氏子弟竟是一頭栽倒暈了過去,余者亦是臉上殊無血色。而這時候,剛剛被杜士儀和唐明先後駁得體無完膚的郭十三突然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高聲嚷嚷了一句。

“徒刑不是可以贖銅嗎?我可以贖銅,不論多少我都出得起!”

幾乎是郭十三開口嚷嚷的一刻,唐明便冷笑道:“贖銅?要用我大唐永徽律疏贖章中的條例,有條件若幹。其一,你自身是九品以上官,八品九品皆可;其二,你之父母或祖父為七品以上官,至於第三條,想來你家中尚未有資格享受議請特權的近親。我且問你,你有九品以上官?你之父母或祖父為七品以上官?”

此話一出,下頭十幾個人中,有人如獲至寶,但大多數人都面如死灰。盡管郭知運當年鎮守鄯州為隴右節度使之後,曾經大力提拔了一些郭家人在軍中任職,可軍功也不是能夠隨便亂送的,再加上開元之初,軍功審核頗為嚴格,除卻郭英乂這樣一落地就享受了恩蔭官職的,余者在七品以上官的郭家子弟還真是沒多少。至少,嚷嚷著贖銅的郭十三就只是家中稍稍殷實,父親不過是旅帥。

見郭十三整個人僵在了那兒,唐明方才厲聲說道:“我唐律之中雖有議請減贖之法,可那乃是陛下體恤個為官不易,為尊者稍有疏失罪過時用以減刑,卻不是但凡有疏失便能夠借此逃避刑責的!倘若一有罪過便想著可贖,如今是徒刑,異日又犯流刑死刑者,便悔之莫及了!”

當這一日的公審終於結束了之後,上上下下咀嚼著杜士儀和唐明這一前一後的話,一時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尤其是郭氏眾人,因為杜士儀打壓不法者,卻又提拔有能者,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兩種態度。一種是憤怒於杜士儀先攆走了郭英乂,而後又拿郭家子弟出氣立威;另一種則是認為郭家門風早就應該好好整頓,杜大帥提拔英才,又令郭建兼知行軍司馬,正表示了對郭家的看重。這兩派人彼此既是針尖對麥芒,登時讓昔日威震河隴的郭氏一族有些四分五裂的勢頭。

然而,杜士儀這樁案子辦得人證物證俱全,又占據了道德制高點,再加上郭建不論是為了自己在隴右節度使府的地位,還是為了自己在郭氏一族中的地位,勢必都要幫助杜士儀把那幾個害群之馬一擼到底,故而在宣傳上不得不加以配合。一時間,自是讓此案得以秉公處斷的消息散布了開來。至於姚峰這等本就不滿郭家獨霸鄯州鄰近各州的軍中世家子弟,少不得也幫著推波助瀾。如此一來,分成兩派的郭氏之中,當年依附郭英乂最緊,如今跌得最重的那些人頓時舉步維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