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卷【亂世豪雄篇】第12章.旌旗未卷 第19節(第4/4頁)

表演時,舞者自披盔甲,手持矛、弩箭,口唱賨人古老戰歌,樂舞交作,邊歌邊舞,舞者有36人,是群舞。由於這種舞蹈是武樂舞蹈,漢哀帝罷樂府後,對巴渝鼓員36人仍認為不可罷,交由大樂領屬,將它列入雅樂舞蹈的系統。其伴奏樂器以銅鼓為主,配合擊磐、撫琴,舞曲有《矛渝本歌曲》、《安弩渝本歌曲》、《安台本歌曲》、《行辭本歌曲》等4篇。巴渝舞發展到魏晉,已完全變成廟堂祭祀性質的舞蹈。

巴渝舞在我國古代舞蹈藝術中占有較重要的地位。

綬、冕冠、祭服:佩綬制度在華夏衣冠裏為等級尊卑的一顯著特征。佩指身上的玉飾,綬是用來懸掛印佩的絲織帶子。綬的織紋、色彩及寬窄長短都跟官階相對應。佩綬用來區分地位尊卑。平時官員在袍服外要佩掛組綬,並隨身攜帶官印。

在漢代時期,綬的系結方式通常是打成一個大回環,然後下面系印章。印裝於腰間的鞶囊中,系於綬的一端,垂於外邊,綬的另一端垂於身後,故稱印綬。漢初沿用了這種制度,並加以雙印佩刀之飾。

冕冠是古代帝王臣僚參加重大祭禮時所用的冠帽,漢代遵循不改,用作皇帝、公侯及卿大夫的祭服。

漢時最為端莊華貴的上衣是帝王和大臣所穿的冕服。冕服的形制如冕冠一樣,尊卑有別,顏色和圖案(章紋)大不相同。皇帝的冕服是衣裳玄上纁下,即黑色材料制成的上衣,赤黃色材料制成的下衣。皇帝冕服所用的圖案為十二章紋(一章即一種圖案)。上衣六章用繪,下衣六章用繡。十二章紋依次為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

日、月、星辰,取其照臨;山,象征穩重;龍,象征應變;華蟲(即一種雉鳥),象征文麗;宗彝(祭祀禮器),象征忠孝;藻(水草),象征潔凈;火,含義光明;粉米(白米),取其滋養;黼(斧形),象征果斷;黻,象征明辨。皇帝在最隆重的場合必須穿十二章紋。諸侯、三公冠九旒者,衣裳則用山、龍以下九章紋。九卿以下冠七旒者,則用華蟲以下七章紋,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