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帝國飄搖 第十章 敵人(第4/6頁)

話說到這個份上,張居正無話可說了,現場頓時陷入了沉寂。

見此場景,王錫爵感到可能有戲,正想趁機再放一把火,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是他做夢也想不到的。

沉默不語的張居正突然站了起來,抽出了旁邊的一把刀,王錫爵頓時魂飛魄散,估計對方是惱羞成怒,準備拿自己開個刀,正當他不知所措之際,更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

九五至尊,高傲無比,比皇帝還牛的張大人撲通一聲——給他跪下了。

沒等王學士喘過氣來,張學士就把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一邊架一邊喊:

“皇帝要留我,你們要趕我走,到底想要我怎麽樣啊!”

面對無數居心叵測的人,面對如此困難的局面,張居正一直在苦苦支撐著,他或許善於權謀,或許挖過坑,害過人,但在這個汙濁的地方,要想生存下去,要想實現救國濟民的夢想,這是唯一的選擇。

現在他的忍耐終於到達了頂點。

張居正跪在王錫爵的面前,發出了聲嘶力竭的呐喊:

“你殺了我吧!你殺了我吧!”

王錫爵懵了,他沒有想到,那個平日高不可攀的張大學士,竟然還有如此無奈的一面,情急之下手足無措,只好匆匆行了個禮,退了出去。

張居正發泄了,王錫爵震驚了,但鬧來鬧去,大家好像把要被打屁股的那四位仁兄給忘了,於是該打的還得打,一個都不能少。

萬歷五年(1577)十月二十三日,廷杖正式執行,吳中行、趙用賢廷杖六十,艾穆、沈思孝廷杖八十,這麽看來,師生關系還是很重要的,要知道,到關鍵時刻能頂二十大板!

事情前後經過大致如此,打屁股的過程似乎也無足輕重,但很多人都忽略了一個十分有趣的地方——打屁股的結果。

兩個人在同一個地方,挨了同樣的打,卻有著截然不同的結局。

在這次廷杖中,張居正的兩位學生在抗擊打能力上,表現出了完全相反的特質,吳中行被打之後,差點當場氣絕,經過奮力搶救,才得以生還,休養了大半年,還杵了一輩子拐杖。

但趙用賢就不同了,據說他被打之後雖然傷痕遍布,元氣大傷,卻明顯能扛得多,回家後躺了一個多月,就能起床跑步了。

這是一個奇跡,同樣被打的兩個人,差別怎麽會這麽大呢?要說明這個問題,我們必須以科學的態度,嚴謹的精神,去詳細分析一下這個明代特有的發明——打屁股。

【關於打屁股問題的技術分析報告】

廷杖,也就是打屁股,是明代的著名特產,大庭廣眾之下,扒光褲子,露出白花花的屁股,幾棍下去,皮開肉綻,這就是許多人對打屁股的印象。

然而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各位,打屁股,並非如此簡單,事實上,那是個技術工種。

根據人體工程學原理分析,明代的廷杖是一種極為嚴酷的刑罰,因為那跟你在家挨打不一樣,你爹打你,無非是用掃把,小棍子,慘無人道點的,最多也就是皮帶。

但廷杖就不同了,它雖然也用棍子,卻是大棍子,想想碗口粗的大棍以每秒N米的加速度向你的屁股著陸,實在讓人膽寒,所以連聖人也說過,遇到小棍子你就挨,遇到大棍子,你就要跑(小杖則受,大杖則走)。

而執行廷杖的人,基本上都是錦衣衛,這夥人平時經常鍛煉身體,開展體育活動,隨手一掄,不說開碑碎石,開個屁股還是不難的。

所以經過綜合分析,我們得出如下結論,如無意外,二十廷杖絕對足以將人打死。

但一直以來,意外始終在發生著,一百杖打不死的有,一杖就完蛋的也不缺,說到底,還要歸功於我國人民的偉大智慧。

縱觀世界,單就智商而言,能和中國人比肩的群體,相信還沒生出來,而我國高智商人群最為突出的表現,就在於從沒路的地方走出路來。

打不打屁股,那是上級的事,但怎麽打,那就是我的事了,為了靈活掌握廷杖的精髓,確保一打就死,或者百打不死,錦衣衛們進行了艱苦的訓練,具體方法如下:(有興趣者,可學習一二,但由此帶來之後果本人概不負責)

找到一塊磚頭(種類不限),在上面墊一張宣紙(一點就破那種),用棍子猛擊宣紙,如宣紙破裂,則重新開始,如此這般不斷練習,以宣紙不破,而磚頭盡碎為最高層次。

如果能打到這個級別,基本就可以出師了,給你送過錢的,就打宣紙,打得皮開肉綻,實際上都是軟組織損傷,回家塗了藥,起來就能遊泳。

要是既無關照,又有私仇的,那就打磚頭,一棍下去表皮完整,內部大出血,就此喪了命那是絕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