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天下英雄(第2/2頁)

漢代士人之間商定婚事,主要步驟分別是:議親—納采—問名—納吉—下聘—擇期。其中納采就是男方請人去相看女方,觀其容儀,不過一般也就過個形式,除非那姑娘真有什麽殘疾,或者醜得驚天動地,否則聯姻主要看的是門當戶對,在“議親”階段就都已經考慮完全了。納采以後,就得問名,也就類似於後世的“配八字”,得算算雙方祖上是不是同姓啊(同姓不婚),這樁婚事吉利不吉利啊——不過因為蔔者特意要壞你事而聲稱大不吉的情況很少見,也僅僅是個過場罷了。納吉就是男方去通知女家,占蔔順利,可以聯姻;再然後下聘就得男方給女家送聘禮了。

是、曹、麋三家的婚事,有一州的最高長官陶謙給撐著,前面各種階段都好過,所以要是家趕緊準備聘禮。

是勛喏喏連聲,然後告訴陶謙:“尚有一樁喜事稟報使君,元龍亦與舍妹商議婚事,就等雙方家長認可了。”

陶謙大喜:“這是好事啊,我這便寄書與漢瑜,是家與陳家門戶登對,請他定要首肯。”他所說的漢瑜,就是指陳登的父親、前沛相陳珪字漢瑜。

陳登急忙拱手致謝。陶謙又說:“本想雙喜,不想可以三喜,不如都盡快的納采、占蔔,確定下來,趕在春季就把婚事辦了吧。”

是勛心說你有必要那麽著急嗎?他明白陶謙想要趕緊的通過撮合是、曹、麋三家聯姻,彌合曹宏兄弟和麋竺兄弟之間的矛盾,以免自己死了以後,兒子鎮不住場面,導致徐州生亂。可是也不用急在一時啊,難道你這老家夥認為自己連幾個月都熬不過去了,這就要掛?

他趕緊跪倒在地,致歉說:“還請三兄和使君原諒,小子尚不敢成親。”

是寬和陶謙都是一頭霧水,問他是什麽意思。是勛早就胸有成竹,裝模作樣抹著眼淚稟報說:“先父辭世未足三年,小子尚在喪期,實實地不敢婚娶啊。”

是寬聽了一跺腳:“啊呀,此皆為兄之過也!”

東漢時候士大夫非常講究孝道,父親死後要披麻戴孝,守喪三年,三年當中即便按照不那麽嚴格的規定,也是不能婚娶,不能過性生活的,嚴格一點兒還必須在墳墓前結廬隱居,要縮減飲食,不能參加任何娛樂活動。可是是勛是從樂浪逃出來的,不可能守著“老爹”的墳墓,路上也找不到合適的喪服替換,一直等到了北海是家,是儀跟堂弟氏伊毫無感情,害怕侄子滿身喪服的進進出出晦氣,就建議說先不必長時間“斬衰”了,服到年根兒下就得,等將來你把父母的靈柩移回老家來,那時候再結廬守喪,才真見孝子的哀思。

一方面是儀是大家長,他說什麽就是什麽,另方面這是勛不是真的是勛,對氏伊沒什麽感情,也不願意連續三年穿喪服,所以當即應允。時間一長,大家夥兒都把這事兒給忘了,尤其是是寬,估計腦子裏壓根兒就沒有這根弦。

就是是勛本人,也得到絞盡腦汁想推諉跟曹家的婚事的時候,才終於想起這碴兒來——要不然當初推辭陶謙的征辟,就可以用這理由了,而不用假裝自己有多麽的虛心向學。當下把前因後果一說,陶謙就問:“應當何時除服?”是勛回答說:“先父初平元年年終辭世,才剛一年而已。”

陶謙的臉色立刻就沉了下來,轉頭望向是寬。是寬有點兒手足無措,倒是陳登腦筋轉得快,趕緊在旁邊打圓場,說:“既然日後再補喪期,則此時定下婚事即可,待兩年後再成禮不遲——難道這兩年之間,是、曹兩家會悔婚不成麽?”陶謙點點頭:“也只好如此了。”

等到告辭出門,陳登把是勛拉到一旁,避開是寬,直截了當地問他:“宏輔,你是不想娶曹氏女吧?什麽緣故?”

是勛聞言一驚,心說不愧是陳元龍,這腦筋轉得實在太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