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走屍雖然兇厲,不分好歹,六親不認,但有幾個致命弱點:一是行步但直前,不能曲折;二是遇溝不能躍,遇坎則絆倒;三是雖然追的是人,但一觸於物,就死死抱住不動;四是不管追奔得多麽兇狠,只要一聞雞鳴,立即“定格”。總之是一個死硬不化、頑冥不靈而又只能在夜間活動的家夥。可是這走屍不是“強魂附屍”的結果嗎?那強魂並非不靈,他有頭腦,有心機,甚至有抱負,有野心,但所有這一切此時只有徒嘆奈何,因為他所憑的是一具僵硬的屍體,血脈不通,四肢如同木石——話說回來,倘是鮮活的軀體,誰肯讓這惡鬼來指揮?——此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屍體不屬於強魂自己,正如借別人的手搔癢,使喚起來也不會如意。

但是還有另一種走屍,通靈性,知好惡,舉止一如平生,只不過是個死屍。

我在《避煞之謎》一文中曾談到唐人牛肅《紀聞》中的一個故事。有一朝官喪妻,請長安青龍寺儀光禪師來做法事。到了回煞那天,主人全家偷偷地溜走避煞去了,只留下老禪師一人在堂前誦經。及至夜半,忽聞堂中有人起身,著衣,開門,隨即見一婦人出堂,便往廚中,汲水吹火,不一會兒就給禪師端來一碗熱粥。當然這位婦人就是剛死的朝官之妻,歸來的亡靈附上靈床上的屍體而“活”了起來。現在想來,與其說這位太太是“回煞”,不如看作另一類“走屍”。

又唐人張薦《靈怪集》有一故事與此類似:

兗州王鑒,性剛鷙,無所憚畏,常陵侮鬼神。開元中,乘醉往莊。……夜艾,方至莊,莊門已閉。頻打無人出,遂大叫罵。俄有一奴開門,鑒問曰:“奴婢輩今並在何處!”令取燈而火色青暗,鑒怒,欲撻奴,奴雲:“十日來,一莊七人疾病,相次死盡。”鑒問:“汝且如何?”答曰:“亦已死矣。向者聞郎君呼叫,起屍來耳。”因忽顛仆,既無氣矣。

這個走屍也是自己的亡魂附到自己的屍身上,既然如此,他們為什麽不索性活過來?這道理只有鬼知道,如果讓我們猜測,大約就和沒了電的電池一樣,雖然放一會兒就能亮一下,但終究還是要扔掉吧。但他們那短暫的還陽與普通生人並無兩樣,甚至還要嚴守生前的道德準則,維護自己死後的尊嚴,而不像一般走屍那樣不負責任地胡攪亂鬧。如袁枚《續子不語》卷八有個“屍變”故事:

鄞縣有個湯阿達,鄰居有個姑娘死了,阿達和哥哥一起幫忙在夜間守屍。哥哥下樓去打水,阿達一個人看著女屍,越看越覺得姑娘可愛,不禁想入非非了。忽然那女屍跳了起來,直奔阿達,阿達在屋裏繞著圈子跑,女屍則緊追不舍,阿達想奪門而出,不料門竟從外面扣上了。原來他哥哥打了水上樓,聽見裏面詐屍,唯恐跑出來連累自己,索性連弟弟一起關起來了。阿達只好跳樓,女屍不能跳,便僵立於樓上。可是三天之後,阿達在路上大白天就看見此女的鬼魂,戟手大罵他存心不良。阿達惹不起,嚇得逃離家鄉,二十年都不敢再回去。

很明顯,這個女子所以發生屍變,是因為她的亡魂察覺到守屍者有了邪念,羞怒而起。若在平時遇到這種事,她再憤怒也不會要對方死命,但此時卻自然帶上了厲鬼的性質,她的動作完全是“走影”,所以只能奔走而不能跳窗。及至她的亡靈再見到阿達,還要大罵其居心不良,可見她對自己屍體的尊嚴很是在意,但此時的為厲失去了屍體的憑借,其實也不會有太激烈的舉動了。此外,袁子才在這個故事中也表達了一個道德觀念,即對死者的尊重,特別是對年輕女性的屍體不能產生邪念。這看似拘迂,卻並無道學氣。

又有俞樾《右台仙館筆記》卷十二中之一則,其中記日本某婦人的走屍,竟與夢遊一樣,既然她的走屍看不到在場諸人,自然也不會對旁人進行騷擾。她只是徑直走向自己的臥房,找到一個小箱子,剛抱起就跌倒了。眾人知是走屍,打開小箱子,並無珍異之物,只有一封婚前情人的信件。“婦雖死而一靈不昧,尚念此書在篋中必為人見,欲自毀之,而力已不能,適以自發其覆。”

一靈不昧,便能發動軀體,但只能是局部啟動,而且也受能源的限制,目標如果定得過高,那就怎麽“下定決心”也不中用,弄不好倒讓自己出了醜。可是如果能有自知之明,合理地利用那短暫的機會,也未必不能做成些事。於是有一種以屍變而雪冤復仇者,便讓人感到走屍也未必盡是“天地不正之氣”所憑。

清人楊鳳輝《南臯筆記》卷四“屍異”一條就是以屍變而申雪冤仇的。余氏子的未婚妻與表哥袁某有奸,二人在其母張氏的支持下把余某暗害,弄得全無痕跡。第二天夜晚,余的鬼魂回到家來,顏色一如生時,惟血腥淋淋,汙染襟袖,告其母曰:“兒之死,女家實為之。官驗屍時,須請其母女到場,當見分曉。”到官府驗屍,已經距死時六天了,余母如言請親家母女到屍場,女家怕奸情敗露,不敢深拒,就讓袁某駕著車與張女來到屍場。二人剛到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