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鬼故事中,除了生死簿之外,談論較多的冥簿就是“食料簿”了。食料簿是冥司記錄一個人一生所能享用的食物品類和數量的档案。一個人注定只能享用一定數量和品類的食料,享用完畢,再要吃,沒有了,或者擺在面前也吃不進去了,這時要想不見閻王也不行了。

創造這個“食料簿”的動機當然也是宿命。唐人鐘輅《前定錄》中記冥府有專門掌管人間食料的冥吏,而每人的食料冥府又有專門的簿籍。三品官以上者,每天都由冥府撥支,五品以上有權位者按旬撥支,六品至九品按季支,無祿位的平民百姓則按年支。這種支取規定也很合情理,達官貴人一動杯箸就是中人之產,又何止於窮苦百姓一年的嚼谷!但這還有另一層意思,即是達官貴人每天的食料都是命定,不管是任愷的一食萬錢,還是王濟的方丈紛錯,那都是安排定的;至於草民,給你撥上一年的糠菜,忙時吃幹,閑時喝稀,你自己去搭配,老天爺才沒那閑工夫編排你每頓的食譜呢——當然這也可以說得好聽一些,叫“大集體,小自由”。

按照人世的常識,這自然是很合情理的,然而這也只是《前定錄》的一家之說。既然“一飲一啄,系之於分”,佛家眾生平等,連麻雀、老鼠這樣的小東西都不能例外,草民的一糠一菜恐怕也是不能自主的吧。所以一般的看法是貴賤不分,上自帝王,下至乞丐,一生中食料都是命中預先安排篤定。但此說也照例要有時間、空間二派:

按時間派之說,天下所有人的一食一飲,時間地點,都由天定,多吃或少吃都是不可能的。每天每頓吃什麽,食料簿中都已注明,注定讓你吃,你想少吃一口都不行,同理,注定你無此口福,就是擺在面前也到不了嘴。唐《逸史》有個故事:萬年縣捕賊官李某,在公所設宴招待好友吃生魚片。有一客偶至,遲留不去,明明是要來蹭飯了,偏又氣色甚傲,略無奉承之意。李頭兒看著有氣,便問他有什麽本事。此人答道:“某善知人食料。”李頭兒問:“那你看今天這餐魚片,在座的有人吃不上嗎?”意思是明告沒有你的份。不料客人微笑道:“在座的只有足下不得吃。”李頭兒冒了火:“豈有此理!是我做東,哪有不得吃之理?”正說著,只見一人催馬而來,說京兆尹大人急召。李頭兒不敢不去,便讓大家先吃,又告訴廚房務必給自己留下兩盤。過了很久,李頭兒才回來,諸人都已經吃完了,桌子上擺著給他留的那兩盤魚。捕頭脫衫就座,拿起筷子,嘴裏對術士罵罵咧咧,道:“我現在不就吃上了嗎,你還有什麽屁可放!”話剛說完,官亭子上一塊數尺見方的泥巴落了下來,把魚盤砸得粉碎,裏面的魚膾與泥土混雜一攤了。此時李頭兒就是賭氣硬著頭皮吃下去,也只能算是吃垃圾。

同理,命中所有,就是想不吃都不行。《子不語》卷十記一故事,雖然有些拿窮酸開心,卻可做此派的代表:長江北岸的六合縣有位張秀才,每年到南京趕考,都住在報恩寺中。寺主悟西和尚死後,張秀才也以屢次鎩羽而心灰,連續數科不至。這一年,悟西之徒過江來訪,說夢見其師,讓他催張相公應試,說此科定然得中。張秀才大喜,便興沖沖渡江赴試。可是一發榜,秀才依舊“康了”。張秀才一肚子晦氣,大罵老僧死而無良。當夜秀才即夢悟西來道:“今年科場粥飯,冥司派老僧給散。一名不到,老僧無處開銷。相公命中尚應吃三場十一碗粥飯,故令愚徒相請也。”

既然要吃什麽都是命中注定,那麽某人某物之被吃也不會例外,也就是說,只要命定要做人家的充腹之物,就別想僥幸漏網。唐代以來不少故事都說到被宰食的牛羊到閻王那裏告狀,結果一查冥簿,它們竟是命中注定,活該被某大人食用的。所以這些冤魂最後反成了刁鬼。牛羊如此,百姓們何又不然?牛羊百姓們明白了這些,陰陽二界的和諧美滿必能保證,獄空刑措的太平日子也就不遠了。

而按空間派之說,只管人一生的食料,那總數是一定的,至於吃的時間地點,朝三暮四還是朝四暮三,就不管得那麽死,也就是說,不管何時,只要你把食料吃完,那就請到閻王爺那裏報到。五代王仁裕的《玉堂閑話》中,冥府不但專有存放“人間食料簿”的档案庫,而且還有活生生的“食料庫”,某人此生該吃的糧食全都堆在冥間的空地上,上面插著寫有此人名姓的牌子。當然,此人要吃的雞鴨牛羊也都在那裏養著,而且標明物主。(至於這頭牛或羊是幾個人同吃,那將如何?還有王三姐吃了十七年半的野菜難道也專門有幾頃地栽著?且不去管它。)《聊齋志異》中有“祿數”一則,說某顯貴多為不道。一方士能知人祿數,算他此生只能再食米二十石、面四十石。此公盤算著一人所食米面每年不過二石,則自己至少尚有二十年壽命,於是越發肆無忌憚了。不料他突然得了消渴病,一日十余餐,不到一年就把命中剩下的那些米面吃完,也就蹬腿兒了。令人不解的是,他既知米面有限,“何不食肉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