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債不成父子

往時聽李少春和杜近芳的京劇《白毛女》,楊白勞和喜兒貼門神一段,道是門神一貼,便“大鬼小鬼進不來”,而這些鬼中就有“討債鬼”。現在看來,把討債鬼列入黃世仁、穆仁智一類,其實是不大準確的。一是黃世仁之惡不在於討債,而在於放高利貸和逼債,二是“討債鬼”在民間另有取義。

生前為人欺詐或幹沒了錢財,死後化為怨鬼作祟,或現形,或附體,向冤家追討舊債,這固然是討債之鬼,但卻不是民間謚以專稱的“討債鬼”。年歲大些的人應該記得,舊時裏巷間常聽見媽媽責罵淘氣不聽話的小孩子,在氣急敗壞時總是少不了一句“上輩子‘該’(欠)你的!”意思是上輩子欠了他的賬,這輩子他就來討債,所以那罵孩子的詞匯中就有一個“討債鬼”。

這討債鬼的討債方式有些特別,他不光是讓自己投生為債務人的兒子,而且還要往沒出息方向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是變成二流子或者病秧子之類,以破敗他老爹的家當,直到所敗掉的與債款相抵,或者再剩些買棺材錢,然後“嘎嘣”死掉。

如此看來,裏巷中罵孩子用的另一個詞兒“倒黴鬼”,很可能就與“討債鬼”是指同一個東西。他前世好心把錢借給人家,人家賴了,到了這輩子,他先要給欠債人做兒子,叫上多少聲爸爸才能要回一些,須用幾年甚至幾十年才能把賬討完,而且必須一邊討一邊糟蹋;及至人家把債還清,自己卻是兩手空空,然後就背著不孝不肖的壞名聲到陰間去做窮鬼餓鬼。這真讓人不明白,他來世上這一遭究竟圖的是什麽?真是個“倒黴鬼”!

當然也並不完全如此,比如有的討債鬼生下來就是寧馨兒,聰穎韶秀,人見人愛,但到了一定時候,也是“嘎嘣”了,那後果就是結清債務之余,再讓父母加倍地痛惜。於是清人梁恭辰就斷言:“大凡夭折之子,無不是因討債而來!”(《北東園筆錄四編》卷五“討債鬼”條)

但討債鬼卻不必都是夭折者。討債鬼來到世上的使命就是討債,他的壽命自以把債討完或把父母的家業折騰幹凈為準則。倘若遇上個不知趣的爹媽,不肯慣他由著性兒糟蹋,那債討起來就很有些麻煩,或者涎著臉央求半天才到手三角五角,或者把家裏的東西一點兒一點兒地偷出去賣掉,總之是頗費手腳,想以夭折來快速奏凱也是做不到的。更有一種惡賴賬的父母,一旦發現兒子小偷小摸,竟至大施撻楚,假若生了病,不但不請郎中,甚至專給犯忌的東西吃。那結果更為嚴重,討債鬼也許倒是夭折了,但債並沒有討到手,豈肯幹休。而這賬其實也是賴不掉的,這夭折的兒子轉眼就來投胎,或者繼續做他的兒子,或者不一定投胎於何地,只能機緣湊巧,總是要把欠債收走的。(參見南宋洪邁《夷堅三志·辛卷》第十“陳小八子債”條)

但認真想起,這終究有些不爽,不由讓人想起而今的打官司討債,勞神費力,磕頭作揖,官司僥幸打贏,結果討回來的錢正好夠律師費和官場打點費,豈不讓人喪氣?而討債鬼打的就都是這種官司!

但就是這類拎不清的混賬故事,一千多年來,人們編造起來樂而不疲,可以算得鬼故事中的一大類型,就叫“殤子討債”,或稱“敗家子討債”。但不要以為這“債”只是借下而不還的錢財,像拐騙、霸占、剝奪、搶掠到的東西以及對人身的傷害,都算是欠人家的錢債和血債。唐人李復言《續玄怪錄》中有“黨氏女”一條,應該算此類型中較早的一個。

元和年間,茶商王蘭到韓城做生意,長期租賃著藺如賓的房子,很是賺了一些錢。這年王蘭生了病,藺如賓見他無親無故,就把他殺死,吞沒了那萬貫家財。就在當年,藺家生下一子,俊美聰慧,名叫玉童。但他“衣食之用,日可數金”。稍大之後,“輕裘肥馬,歌樓酒肆,悅音恣博”,直到資產稍衰,以至乞貸望歲,這玉童才突然暴卒。當然這玉童的前身就是王蘭。原來王蘭死後,控訴於天帝,天帝準了狀子,問他打算怎麽報仇,這王蘭答雲:“願為子以耗之。”及至耗到差不多時,玉童便死了。但後來一算,這賬還有個零頭沒有償盡,即使債主想大度些說我不要了,但天意卻是差一分一毫也不可以。於是玉童只好再轉世為黨氏之女,讓藺家聘她為兒媳,所下的聘禮正好補足所欠的余數,賬既還清(可是黨家養女兒要花的錢卻不知怎麽算),黨氏女便莫名其妙地“蒸發”了。用了二十多年的時間,王蘭總算把賬討回來了。這王蘭真是要錢不要命,討起債來,一個小錢也不能放過,至於償命的事,不但提也不提,反倒再饒上兩條性命。盡管這一切都是天帝的安排,而天帝自然是不會有錯的,但讓我們不明大義的俗人來看,這王蘭還是個缺心眼兒的呆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