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屍要想跳出棺材,要有一個起碼的條件,就是棺材蓋能夠掀開,那就需要或者是墳塋失修而棺木外露,或者是周作人所說的“久殯不葬”,棺材就擺在地上,對僵屍來說簡直就是一個門朝上開的活動房子。

早自六朝以前,南方就有人死之後棺木長期厝置不葬的陋俗,此俗雖然北方少見,但也始終存在著。這一陋俗受到了中原南遷人士的非議,那大多數的言論是來自儒家的“孝道”,而在幽冥文化中的反應,則是出現了“不葬之咎,屍化為妖”之說。(見梁人任昉《述異記》上)如果屍體不及時葬埋,長期厝置,那東西就會變成妖怪。這說法自然是反對“久殯不葬”的,但並沒有說這屍妖是“僵屍”。六朝至明末的一千多年,南方北方都沒有出現因久殯不葬而僵屍作祟的故事,即使那厝棺中屍體已經化為枯骨,讓它成精成怪的鬼故事也極為少見。試想一下,不孝子把老爹老媽的棺材就扔在露天地裏,這二老已經夠可憐了,再讓他們變成屍妖,實在讓人於心不忍。而且不孝子往往是自小嬌慣的結果,那二老就是成了妖,可能也只會到別人家裏鬧事,不孝子是不會替他的二老承擔任何責任的。既然這樣的屍妖對不孝子沒有任何教育意義,也就沒有去編派它的必要了。但另外一種反對“久殯不葬”的鬼故事卻有不少,多是由冥府出面懲罰不孝之子的,如宋人江休復《醴泉筆錄》卷上記故三司副使陳洎卒後,附靈於婢子雲:“本當得為貴神,只因生不葬父母,今謫作賤鬼。”洪邁《夷堅甲志》卷七“羅鞏陰譴”條載,羅鞏科舉屢不得意,向神祈問前程,有神見夢曰:“你父母久死不葬,已得罪陰間,趕快趁有口氣兒回老家吧,還問什麽前程!”只是到了明清之際,這種懲罰愈形嚴厲,便偶爾出現直接由亡者的鬼魂懲罰其子的故事了。如清初人董含《蓴鄉贅筆》卷下“濮孝廉”條,即是未能得到安葬的父母施報於其子,竟不惜令其橫死,那怨恨是夠刻骨了。但盡管如此,編故事的人還是不忍心讓這些不能入土為安的可憐鬼魂化為厲鬼或屍妖,所以“不葬之咎,屍化為妖”的說法一直難於得到鬼故事的支持。

可是到了清代,大約是受到“毛僵”故事的啟發吧,人們便進一步做了發揮,拋掉“親死不葬”這一道德化的主題,只在“屍化為妖”上做文章,於是大批的僵屍之妖便從厝置不葬的棺材裏出現了:《遯齋偶筆》卷下“僵屍”條雲“一客宿逆旅,空院三楹,其一楹乃停櫬(棺材)所也。”閑齋氏《夜譚隨錄》卷二“屍變”條雲“樓下臨叢葬處古冢累累,不止十百,更有未葬而甃厝於茂草間者凡十余柩。”俞鳳翰《高辛硯齋雜記》:“沈夢巖因事寓西湖上某寺,寺旁屋數十楹,為歷來厝棺之所。”俞蛟《夢廠雜著》卷九“端公”條雲“鄰人女卒,力不能葬,寄棺於刹。”《子不語》卷二十二《僵屍抱韋馱》條所記亦為佛寺中厝棺。《右台仙館筆記》卷四雲:“金陵自遭兵燹後,往往於城中住屋內掘得棺木,蓋皆亂中渴葬者。”(渴葬即不擇時日匆匆掩埋。)以上這些都是產生僵屍的厝棺。雖然還有一些故事中的毛僵產生於圮毀的墳塋中,但厝棺中的僵屍無疑更引人注意,這不能不說其中隱藏著編故事人的用心,那就是為“不葬之咎,屍化為妖”制造證據。所以故事最後還是要回到道德的主題上。知堂認為僵屍故事“舍意義而論技工,卻是成功的”,似以為無“意義”可言,這未免有些武斷。但燕人紀昀說的“久葬不腐”到越人知堂的嘴裏卻改成“久殯不葬”,便不能不讓人佩服他直覺的準確。

周作人說僵屍故事中“一方面又有戀愛事件的傳說,性質上更帶了點溫暖的彩色了”,我讀的書無法與知堂相比,所以沒發現什麽引人綺膩遐思的僵屍戀愛故事。但僵屍故事編到後來,卻也不全是猙獰恐怖,也加進了不少人性化的內容,卻是事實。比如僵屍開店、僵屍會親家、僵屍愛財之類的故事,就有雖不可親但也可笑的一面。而尤為引人注目的是,僵屍中竟然出現了專門制止同類作惡的僵屍之神“朱八相公”。[1]這倒是有些“溫暖的彩色”,甚至是“希望的曙光”了。

二〇〇七年三月

————————————————————

[1] 俞鳳翰《高辛硯齋雜記》:沈夢巖因事寓西湖上某寺,寺旁屋數十楹,為歷來厝棺之所。一日寺僧謂沈曰:“君欲廣睹聞乎?”遂偕往寺側殯室,啟鑰入,見中佇靈柩以千百計,奇形詭制,類目所未睹,惟當中一棺獨巨,設香案其前。詢為誰何,僧曰:“此宋末朱八相公柩也。相公嘗授徒寺中,死後殯此,歷數百年,且神,凡厝諸棺有為厲走僵者,輿櫬至相公傍數夕,即帖然,香火不絕焉。”既而歸寓,僧忽曰:“君欲見朱八相公乎?”沈且喜且驚曰:“何也?”僧曰:“相公雖死,實不死,為地仙,常遊海內名山大川,時則歸,歸時可見,或不見。今且歸,容蔔之。”僧既蔔,曰:“有緣哉,相公許於某日見矣。”因齋戒。及期薄暮,僧引至殯室對面一屋,有月洞,遙望之,果見停柩廳廊有人一,偉身白面美髯,方巾繭袍,倚欄瞻眺。有頃入室,遂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