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腐的僵屍,在還沒有“異化”為“僵”之前,是曾經有過很風光甚至可以稱為輝煌的歷史的。古代的人死了,那些闊人,特別是帝王之類,總想讓自己的屍首永存,求仙不得,退而求其“僵”,算是不能永遠“萬歲”下去的補償,用金用玉用水銀用雲母用珠寶,用黃腸題湊,用金縷玉衣,目的只是讓屍體不腐,似乎如此就可以近似於永生了。而對於自己的仇敵,則想盡快地毀滅他的屍體,暴屍、戮屍、磔屍、銼屍、裂屍,有的碎屍萬段還不行,要焚屍揚灰。

在這種社會觀念下,如果在挖掘墳墓時發現某人的屍體不腐甚至面容如生,那往往是因為屍主生前有什麽德行或道行,所以這發現也就要作為值得艷羨的“美談”而為人所傳播,以至載入青史。《三十國春秋》有一段記載:“晉義熙九年,盜發故驃騎將軍卞壺墓,剖棺掠之,壺屍面如生,兩手悉拳,爪生達背。”(《太平禦覽》卷五百五十七引)這卞壺在東晉時做到尚書令,在朝廷中是地位僅次於司徒王導的大臣。他立朝忠正,在蘇峻造反時率兵出征而被殺。所以他的“屍面如生”,還有死後指甲的繼續生長,就是生為忠臣的靈應。再如《新五代史·閩世家》,記閩王曦為世子時,倔強難制,國相王倓每抑折之。後來王曦登位,而王倓已死,曦即命發冢戮其屍,開墓後王倓面貌如生,戮屍時血流被體。王倓的屍身不腐而寫於史冊,大約也是史臣認為和他的“正氣”相關。

但如果把屍體是否“如生”來作為判斷忠義與否的標準,那也是很不穩妥的,否則評價人物,就不是蓋棺,而是開棺論定了。有名的忠臣史可法,死後不終朝而屍首即爛,而奸閹魏忠賢死後的屍首偏偏數年不朽,有人解釋說這是老天爺故意如此,為的是不讓忠臣有暴屍之辱,而讓奸閹等待開棺受戮屍之刑。(愛拍雍正爺馬屁的文人們對呂留良的屍身不腐也是作如此解釋的。精於用聖經賢傳來“格物”的筆杆子們很是巧舌如簧,不管怎樣都能編造出既合於皇上的“天意”也能滿足自己“人欲”的理由的。)

與此相類的還有唐朝著名的忠臣顏真卿。他在作為天朝使臣勸諭叛鎮李希烈時,被李縊死。死後其屍殯而未葬。及至李希烈被平滅,“真卿家遷喪上京,啟殯視之。棺朽敗而屍形儼然,肌肉如生,手足柔軟,髭發青黑,握拳不開,爪透手背”,那影響則是“遠近驚異焉”。(《玉堂閑話》卷五)顏真卿屍身不腐,儒生們是願意解釋為忠烈之氣所致的,但顏真卿還是一個修道者,所以道士們就此編造出了他成仙的傳說,屍體在舊棺木中是面貌“如生”,但再裝到新棺材中卻又不知不覺地消失了,原來他早已“屍解”成仙了。僵屍被認作屍解成仙的遺蛻,這樣的例子就太多了,如後漢時的鮑蓋,死後既葬三十年,忽然托夢於妻,言當復生。妻發棺,其屍如生,只是沒有氣息,而墓中所燃燈竟三十年未滅。(《寶慶四明志》卷十一引《輿地志》)。五代時後唐大將郭崇韜征四川(前蜀),至汶州,見古冢有屍如生,命以重禮葬之。夜夢屍主謂曰:“我已為太乙真人侍者。既能葬吾,可以免禍。”(見宋張商英《蜀梼杌》卷下。但郭崇韜平蜀之後卻被誣殺,這神仙跟班說的話一點兒也不算數。)

也許是此說使得僵屍帶了“仙氣”,於是而有僵屍之肉可以做藥物之說。此說最早見於南朝時的《異苑》,其書卷七載宋文帝義熙年間,漢末術士京房之墓為軍士所盜,其屍完具,當時以為“僵屍人肉,堪為藥”,於是軍士便你一刀我一刀地把這“藥材”分割了。人成了仙而遺蛻卻要被淩遲,這也是修仙者始料未及的。這一說法可能到了五代還為人所相信。《舊五代史·朱瑾傳》中說到忠於楊氏的朱瑾自殺之後,權臣徐溫“以瑾屍暴之市中。時盛暑,肌肉累日不壞,至青蠅無敢輒泊”。於是“人有病者,或於暴屍處取土煎而服之,無不愈”。到了他被埋葬之後,“是時,民多病瘧,皆取其墓上土,以水服之,雲病輒愈,更益新土,漸成高墳”。就因為朱瑾的屍首死後沒有立即腐朽,所以讓這塊墓地竟成了免費的藥鋪。

再一種僵屍不腐則是如前所說,因為得金玉雲母諸寶物之氣的緣故,但那不腐的後果也仍不見佳。如《後漢書·劉玄劉盆子列傳》所載呂後及西漢諸後妃之屍,“有玉匣殮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穢”。幹寶《搜神記》卷十五所載吳孫休時,戍將於廣陵掘諸冢,有一大冢,似公侯之冢。破其棺,棺中有人,髪已斑白,衣冠鮮明,面體如生人。棺中雲母厚尺許,以白玉璧三十枚墊於屍下。兩耳及孔鼻中,皆有黃金,如棗許大。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十一“墓屍如生”條載盜發一宋時古墓,“破棺,無穢氣,顏色如生,口脂面澤,若初傅者。得金銀首飾器皿甚多”。清人俞樾《右台仙館筆記》卷十六載,徽州大姓潘氏,為遷葬發棺,“屍臥棺中,容色如生,衣服亦未壞。視其棺和所題識,蓋已一百二十八年,而儼然如新死者。或曰:其中有寶珠,屍之不壞,職是故也。”近人劉成禺《世載堂雜憶》記孫殿英掘西太後陵,當時將棺蓋揭開,見霞光滿棺。俯視棺中,西太後面貌如生,手指長白毛寸余;霞光均由棺內所獲珠寶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