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歷法的說明

書中提及的所有日期,除非特別標注,否則概為新歷,也就是說,書中依據的是每個人現今正在使用的格裏高利歷① ,雖然它直至 1582 年才由教皇格裏高利十三世公布,但到 1587 年已經被西歐大部分地區采用。當然,這些地區中不包括英格蘭。在保守主義的堅定支配下,英國人抵觸改革,在超過一個世紀的時間裏,他們的春分繼續安排在 3 月 11 日,而沒有像海峽對岸那樣移至 3 月 21 日。結果英國的歷史學家一直聲稱英格蘭、西班牙艦隊的第一天交鋒發生在 1588 年 7 月 21 日,與此同時,西班牙人卻從來都將這一天記為同月的 31 日。

這使得任何在此落筆的史家,但凡兼涉英格蘭和大陸事務,難免進退兩難。一些史家以類似 7 月 21/31 日的書寫形式規避上述難題,然而大多數人單是看到眾多日期並存便已然心生排斥,更不要提這些日期還要裝扮成紛爭的派系了。為此,既然在隨後的敘述中,發生在英格蘭和大陸的各起事件之間的順時性常常頗為重要,而在兩種歷法之間往來切換又實在易生混淆,在新舊兩種歷法之間做出抉擇對我來說就是一種必要之舉了。我選擇使用新歷,因為它更符合真實的季節走向,而在某些季節,十天已經足以造成光照程度的變化,並直接影響到人們對天氣的預期。倘若有些讀者對於以大陸歷法體系記載英格蘭的事務感到煩擾,只需減去十天,就可以恢復舊歷的原貌。當然,每個禮拜的日子依然如故。周日仍舊是周日,無論在羅馬還是倫敦。


① 1582 年,羅馬教廷主持了歷法改革,由於此前通行千余年的儒略歷已出現十天的誤差,因此根據新的格裏高利歷,當年 10 月 4 日後的第二天將直接跳至 10 月 15 日,跨越十天。天主教國家很快采用了新歷,但新教國家出於宗教對立情緒,一度對歷法改革堅辭不受,如英國直到 1752 年的 9 月才改用新歷,9 月 2 日後的第二天為 9 月 14 日,跨越十一天(因誤差比 1582 年又多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