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天子腳下的幸福生活(第3/10頁)

在京官中還有一部分沒有進士身份的京官,他們可以憑借自己曾經供職於這些衙門的工作經歷,通過科舉考試來取得進士功名,然後獲得躋身於更高權力地位的資格。為了不當一輩子文吏,在仕途上可以走得更高遠,他們在取得京官的職位後,接下來還會參加三年一次的會試,以取得進士的光環。也恰恰是在這些人中,不僅中進士的比例高,而且成績名列前茅的也不在少數。當然這與他們小京官的經歷也有很大關系,這些小京官都是從各省國子監的生員選拔出來的尖子生,禮部官員登記造冊後奏請皇帝。這些各地的尖子生要會考於保和殿,稱為朝考。通過朝考者就可以在京城衙門謀個實職。

選拔者中很多人都是當地的名士,早已進入國家的人才貯備(登朝籍)。他們參加進士考試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那些殿試讀卷的大臣,或為舊時座師,或為本署長官,或為同鄉老輩。本來就是“老相識,老熟人”,知根知底,考試只不過是走走過場而已。從雍正十一年至光緒三十年(1733-1904)這一百七十余年間,五十七次會試中由中書和小京官考取前四名者共計六十八人(引自朱彭壽《安樂康平室隨筆》卷二)。

而且,到了清末,翰林等文學侍從的優勢地位也發生了轉變。翰林等官不再居於官場上的顯位,主要是由於六部司員都可以通過掏錢捐納取得,錄用已經不像先前那樣正規。就像現在的大學擴招,其結果就是讓大學這塊金字招牌變成破銅爛鐵。

由此可見傳統的官僚體制在運行到一定的階段後,已經處於無法調解的矛盾狀態之中,愈陷愈深。

收入是永恒的變量

京官窮得口袋裏叮當響,這好像成了古代官場上達成的統一共識。但事實情況也不盡然,其實這種京官的窮是相對而言,那些占據權力要塞的京官就是他們哭窮,也沒有人會相信他們的眼淚。有人習慣用收入來衡量權力的大小,在人們的潛意識裏權力能夠為官員帶來收入。

一個官員的收入越高,表明他的權力也就越大。其實這只能是個推理,絕對不是真理,因為決定官員收入多少的要素不是靜止的,而是一個永恒的變量。

我們就拿主政一方的地方官員來說,知縣甲和知縣乙,雖然同為知縣,可他們權力所轄的區域之間存在著貧富差距,那麽由此可以得出知縣甲和知縣乙動用權力所能夠獲取的灰色收入也就存在差距。更為重要的是知縣甲和知縣乙的個人修為也決定著他們的貪廉程度。如果知縣甲立志要做一個海瑞那樣的清官,就是把他放在應天巡撫的位置上,他的灰色收入也遠遠不如一個知縣。綜合以上因素,官員的收入並不能完全真實地反映其權力的大小。

但是對於京官來說,情況與地方官員又有所區別。首先在決定其收入的各種要素中,存在的變量有所減少。這樣一來,京官的收入多少與權力大小就有著更為直接的聯系,權力值就約等於個人收入。

官員所擁有的公權力所圈出的區域越大,那麽他所獲取的利益就越多。真正窮的,只是那些清水衙門裏的小京官。這幫小京官是一群被稱為“京曹”的人,他們僅僅是中央政府各個衙門裏的屬員,權力不大,工作也很清閑,他們的收入甚至還趕不上一個在底層刮油水的胥吏。

對於一名低級別的官員,既沒有來自下級的孝敬,又沒有實實在在的公務經手,想要過上富足的生活是非常難的。胥吏的收入與所在的崗位有很密切的關系,如果能夠盤踞權力要塞,他們就可以揩點油水出來。這種狀況,在官吏分途而官員的俸祿又出奇低的明清兩代,更為明顯。

清朝官員實行的是低俸制,根據《大清會典事例》記載:“文武京官俸祿,正從一品俸祿一百八十兩,米一百八十斛;正從二品俸銀一百五十五兩,米一百五十五斛;正從三品俸銀一百三十兩,米一百三十斛;正從四品俸銀一百有五兩,米一百有五斛;正從五品俸銀八十兩,米八十斛;正從六品俸銀六十兩,米六十斛;正從七品俸銀四十五兩,米四十五斛;正從八品俸銀四十兩,米四十斛;正九品俸銀三十三兩一錢一分四厘,米三十三斛一鬥一升四合;從九品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米三十一斛五鬥二升;未入流俸銀祿米與從九品同。”

按照上面的規定,我們就拿“正從一品俸祿一百八十兩,米一百八十斛”來說,換算成今天的錢糧,相當於一年兩萬多塊錢。要知道,當時可沒有一夫一妻制和計劃生育,京官一家老小加上仆人,至少有十幾口人吧。如果僅靠著台面上的兩萬多塊錢,京官的日子幾乎沒法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