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真相(第2/5頁)

我們做我們必須做的事情,有時恰恰是為了因而有朝一日可以無憂無慮地做我們願意做的事情。普遍的規律也大抵如此。一些人勤勤懇懇地做他們必須做的事情,數年如一日,甚至十幾年二十幾年如一日,人生終於柳暗花明,終於得以有條件去做自己願意做的事情了。其條件當然首先是自己為自己創造的。這當然得有這樣的前提——自己所願意做的事情,自己一直惦記在心,一直向往著去做,一直並沒泯滅了念頭……

我們做我們必須做的事情,有時恰恰不是為了因而有朝一日可以無憂無慮地做我們願意做的事情。我們往往已看得分明,我們願意做的事情,並不由於我們將我們必須做的事做得多麽努力做得多麽無可指責而離我們近了;相反,卻日復一日地,漸漸地離我們遠了,成了注定與我們的人生錯過的事情。不管我們一直怎樣惦記在心,一直怎樣向往著去做。但我們卻仍那麽努力那麽無可指責地做著我們必須做的事情。為了什麽呢?為了下一代,為了下一代得以最大限度地做他們和她們願意做的事;為了他們和她們願意做的事不再完全被動地與自己的人生眼睜睜錯過;為了他們和她們,具有最大的人生能動性,不被那些自己根本不願意做的事粘住,進而具有最大的人生能動性,使自己必須做的事與自己願意做的事協調地相一致起來。起碼部分地相一致起來。起碼不重蹈我們自己人生的覆轍,因了整日陷於必須做的事而徹底斷送了試圖一做自己願意做的事情的條件和機會。社會是賴於上一代如此這般的犧牲精神而進步的。

下一代人也是賴於上一代人如此這般的犧牲精神而大受其益的。

有些父母為什麽寧肯自己堅持著去幹體力難支的繁重勞動,或退休以後也還要無怨無悔地去做一份收入極低微的工作呢?為了子女們能夠接受高等教育,能夠從而使子女們的人生順利地靠近他們願意做的事情。

“可憐天下父母心”一句話,在這一點上,實在是應該改成“可敬天下父母心”的。而子女們倘竟不能理解此點,則實在是可悲可嘆啊。

最令人同情的是這樣一些人——他們終於像放下沉重的十字架一樣,擺脫了自己必須做甚而不願意做卻做了幾乎整整一生的事情;終於有一天長舒一口氣自己對自己說——現在,我可要去做我願意做的事情了。那事情也許只不過是回老家看看,或到某地去旅遊,甚或,只不過是坐一次飛機,乘一次海船……而死神卻突然來牽他或她的手了……

所以,我對出身貧寒的青年們進一言,倘有了能力,先不必只一件件去做自己願意做的事情。要想一想,自己怎麽就有了這樣的能力?完全靠的自己?含辛茹苦的父母做了哪些犧牲?並且要及時地問:“爸爸媽媽,你們一生最願意做的事情是些什麽事情?咱們現在就做那樣的事情!為了你們心裏的那一份長久的期望!……”

我的一位當了經理的青年朋友就這樣問過自己的父母,在今年的春節前——而他的父母吞吞吐吐說出來的卻是,他們想離開城市重溫幾天小時候的農村生活。

當兒子的大為詫異:那我帶著公司員工去農村玩過幾次了,你們怎麽不提出來呢?

父母道:我們兩個老人,慢慢騰騰的,跟了去還不拖累你玩不快活呀!

當兒子的不禁默想,進而戚然。

春節期間,他堅決地回絕了一切應酬,是陪父母在京郊農村度過的……

我們憧憬的理想社會是這樣的:僅僅為了生存而被自己根本不願做的事情牢牢粘住一生的人越來越少;每一個人只要努力做好自己必須做的事情,只要自己願意做的事情不脫離實際,終將有機會滿足一下或間接滿足一下自己的“願意”。

據我分析,大多數人願意做的事情,其實還都是一些不失自知之明的事情。

時代畢竟進步了。

標志之一也是——活得不失自知之明的人越來越多而非越來越少了。

盡管我們大多數人依然還都在做著我們整日必須做的事情,但這些事情隨著時代的進步,與我們的人生的關系已變得越來越靈活,越來越寬松,使我們開始有相對自主的時間和精力顧及我們願意做的事情,不使之成為泡影。重要的倒是,我們自己是否還像從前那麽全憑必須這一種慣性活著……

我們都知道的,金錢除了不能解決生死問題,除了不能一向成功地收買法律,幾乎可以解決至少可以淡化人面臨的許許多多困擾。

我們大多數世人,或更具體地說——百分之九十甚至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世人,與金錢到底是一種什麽樣的關系呢?我的意思是在說,或者是在問,或者僅僅是在想——那種關系果真像我們人類的文化和對自身的認識經驗所記錄的那樣,竟是貪而無足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