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與文明

繼承權乃高級文明基礎所在,一切文化積累無不有賴於此。

消滅繼承權,無異於切斷多數凡庸借以聯系未來之直接感受。高級文明將墮落回太平洋多布島水準,坐耗自然,不事積累,不知遠謀,直至外人登陸,如宰群雞。

迄今一切邦國無不以繼承權為星宿海。民無遠利,則國無負責任政治階級。或者民財不私傳而國柄可私傳,一如動物莊園;或者民財國政皆無遠謀,政治組織不堪一擊,祖輩孫輩形同鄰國,文化認同自行瓦解。遠人以二三憲兵夷其社稷、二三教士化其種落,顧指間事。世界多數土著,皆以此亡。自身有能力支持高級文化,則斷非一日兵威可劫。高級文化必須以歷史認同及長時段積累為依據。隨聚隨散,永不能自拔於土著境界。土著個人並非不及遠人,然其所恃傳統單薄,不在遠人同一數量級。

迄今人類學並未發現真正原始共產主義,亦未發現財產權與家庭繼承權可以分離。原始民族財產觀念不同,不貴金珠土地;然而殺敵謀生之燧石礦、武器、符咒界限分明,無異於文明人之良田、產業、著作。

繼承權乃痛苦之源,然痛苦為一切智慧之母。文明目的不在於幸福,而在於善用痛苦以塑造自身。以鴉片煙幸福主義為目的者,無不短命而亡或困居荒野。高級文明能久存者,無不教人拜痛苦為師,以保護文明積累為神聖。

財產權以及大多數權利之根據,並不在於“個人努力”。“個人努力”或其他人為因素,不能創造先在權利。

“正好出生在一個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或繼承正確的文明傳統,正是絕大多數人及絕大多數文明存在基石。小學生並無“個人努力”勝過阿基米德,太平洋土著“個人努力”或辛勞才智並不遜於美國農場主;後者無非“正好出生在一個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而已。

文明即傳統積累,邦國即記憶積累,個性即經驗積累。以“個人努力”為政治或道德哲學基礎,試圖扭轉以上因素,勢必要求定期中斷歷史,返回原始狀態。

設若兩種文明或邦國,其一定期洗牌,其二保持連續積累,則後者必將吞噬前者。

“滾石不生苔,轉業不聚財。”大多數人之大多數成就,一向主要依賴遺產。非財富遺產繼承一向無法脫離財產繼承權,獨立存在。任何人動搖繼承權,不可能不損及自身並制造政治噩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