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決鬥法家,普通法決鬥羅馬法

杜普雷曰:“中世紀殆法家與貴族之決鬥場。”法家皆文士,本非獨立勢力,實為王權利用以削藩者。彼所引之羅馬法即《查士丁尼法典》,以一君專制為當然,此封建王公之“固所願也不敢請也”。此聯盟之最大障礙,於政為貴族之力限君權,於法則為普通法之守舊習,以法出自然,君主可發現不可制定。此項鬥爭,革新派征服大陸,保守黨得志英倫。大憲章者貴族之後衛戰勝利,大法官培根入獄者羅馬法先鋒陣亡。彼哀懇詹姆斯王之“攻師相者必毀王杖”應於太子查理。王室星法院廢後,無敢言廢普通法者。絕對主義(吾史之所謂進步者)未能滅盡立憲種子,保守反動者為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