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那不可思考的(第4/4頁)

邊沁推論道,對於雞奸之寬容甚至可能有益於社會。它有可能減少手淫,雖然那種行為不被懲罰,但它看起來在所有性行為中“無疑對於……行為者的健康與持久幸福危害最大”(這是18世紀的傳統觀念,甚至邊沁也相信此說)。與男女性交不一樣,雞奸不會導致女性的誘奸或賣淫、意外懷孕、危險的分娩、流產、殺嬰、私生或人口過剩。實際上,邊沁越來越胸有成竹地論證,把這一行為視為“反自然”乃是偏頗與錯誤的。性欲是一種自然的人類欲望,每當文明國家認為有必要教育年輕男子培養彼此親密感情,同時限制他們與女人性交的時候,這種滿足性欲的特殊方式就會得到鼓勵。

實際上,邊沁對於“違規”性行為的辯護不僅限於雞奸。基於同樣的理由,他也主張寬容女同性戀、師生戀、獸交以及任何成人間自願的性行為,不論結婚與否。因為“如果存在一種觀念比別的更荒謬,那就是一個立法者在一男一女自願做這種事情的時候,沖到他們跟前,檢查場地,規定時間,並限制其方法與姿勢”。相反,從一種功利主義的角度來看,人類從性行為中獲得的快感總和是無與倫比的。這種快感是最普遍、最易得也是最強烈的,是“最大的快樂之源”、“最強烈的愉悅”,沒有什麽在數量上比這種行為“產生更多快樂”。如果建立起一種“包容一切性滿足方式的整體自由”,包括寬容避孕、流產、殺嬰與離婚,那麽人類將會得到巨大而恒久的利益:“其在現實中帶來的快感難以計數。”

值得注意的是,邊沁從未發表這些文章,雖然他曾反復考慮這麽做。他很清楚,這些文章可能為其哲學與人格招致多大憎惡,尤其是正如他本人曾尖銳分析過的,在當時的環境中,對於雞奸的憎恨成為了一個人聲譽的試金石。不過“為了人類之利益”,他也感到有必要詳盡思考這些問題,一遍又一遍非常詳細地將其付諸筆墨,與別人秘密地分享,希望這一切有助於對這些問題最終的“自由探討”與普遍容忍。“至少,”他解釋說,“當我死了之後,人類在這方面會比現在更好。”

我們可以進一步肯定,這些觀念在他的朋友間以及激進的思想圈子中得到了廣泛爭論。在1810年代中期修訂這些手稿的時候,邊沁與他的密友與助手們生活在一起,包括弗朗西斯·普雷斯以及政治哲學家詹姆斯·密爾[還有他的小兒子約翰·斯圖亞特·密爾,他後來抨擊“(所謂的)基督教道德”及其“性愛恐懼”的經典之作明顯得益於邊沁]。其他明顯受到邊沁之雞奸觀念影響的重要思想家與活動家有威廉·葛德文、艾倫·伯爾、彼得·馬克·羅傑特、埃蒂安·杜蒙,以及他自己的弟弟與合作者塞繆爾。在18世紀70年代早期,當邊沁還是個年輕人的時候,他就意識到,“多數而非少數”像他這樣的異性戀者,痛恨那些性取向“毫無害處”的“無辜之人”受到的無端迫害。在他死後不久,其私下闡述的不少論點就在那首著名的匿名詩作《唐·利昂》(“Don Leon”)中得到了詳盡而公開的表達,這篇作品呼籲寬容雞奸行為之毫無害處的自然激情,從19世紀30年代開始,它首先是以半秘密,其後則以公開形式流傳。盡管如此,這些觀念仍然屬於另類,飽受非議,它們的逐漸澄明,正顯示出19世紀初期性自由的理想具有何等深遠的潛在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