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叁 第六章 國姓爺來訪(第3/6頁)

寬永十年(1633年),幕府的對外政策被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這年2月28日,幕府規定,除了自己直接簽字認同過的商船之外,其余船只一律不準渡海出國,違令者一律按偷渡處理,而偷渡者的下場清一色是斬首。此外,在外海居住的日本人,也一律不許回國,偷偷回國的,也算偷渡,下場也是斬首。而從這一年往前推,近五年內自海外歸國的,以及有海外關系的日本人,都要接受調查,並且發誓,以後一輩子都留在日本,絕不出國,不肯發誓的,處刑。

兩年後(1635年),幕府不再簽字放任何商船出國,也就是說,一切日本船只一切日本人,都不允許踏出國門一步。

換句話講,其實早在島原之亂之前,日本就基本上是已經處在了一個鎖國的狀態之中,現在幕府決定的所謂“鎖國”,不過是畫龍點睛,在一幅畫上添個最後一筆罷了。

寬永十八年(1641年),幕府下令,中斷和全世界所有國家的往來——除了兩個,一個是中國,一個是荷蘭。

中國沒什麽好說的,多年來一衣帶水的自家兄弟,既跟洋教毫無瓜葛又是日本最重要的貿易賺錢夥伴,鎖誰也不會鎖他的。

而荷蘭,則是之前就說好了的事兒——之前松平信綱在求他們對原城開炮的那會兒,曾經表示可以在戰後讓荷蘭成為這世上唯一一個擁有和日本做生意資格的西洋國家。

這話給人的感覺就仿佛是可以搞壟斷獨占似的,所以荷蘭人聽了特別高興,拿炮轟原城轟的特別賣力,仿佛炮彈都不用花錢買一般。

然而,到了後來,他們才明白,這好處根本就沒那麽容易得,至少不是自己想的那麽一回事兒。

荷蘭確實是唯一能夠跟日本發生貿易往來的西洋國家,這個沒錯。可這個貿易往來,僅限於一個地方——長崎,原先西洋人雲集的平戶,現在一律不再允許外國人住了。

而且即便是在長崎,也不是讓你荷蘭人隨便住的,幕府在海上弄出了個人造島嶼,取名出島,然後定下規矩:所有荷蘭人的所有行動,僅限於在這個島上,不許踏出一步,而日本人也不許進去一步(除非官方奉命),不然一律死刑。

同時,出島之中,禁止一切西洋宗教的儀式,違者殺無赦。

所謂的貿易往來,就是日本人把日本的貨物送到出島外,由負責貿易的官員送入出島,賣給荷蘭人,同時再把荷蘭人帶到出島的西洋玩意兒帶出來,賣給日本商人,然後兩邊抽稅。

這就是著名的“鎖國令”。

鎖國令是好是壞,是保家衛國還是自絕於世界,這些問題我們在此不做討論,我們接下來要說的是:就在寬永十八年(1641年)徹底鎖國後的第四年,德川幕府便為了一個中國人,而破了一次鎖國的規矩。

事情先要從正保三年(1646年)說起。

這一年10月,一位特殊的客人來到了江戶城,拜訪了德川家光。

此人有兩個名字,一個是日本名,叫福松;另一個是中國名,叫鄭成功。

或許很多人都不知道,這位大名鼎鼎的國姓爺,收復了台灣的民族英雄,其實出生在日本的平戶,而且擁有一半的日本血統。

鄭成功,生於公元1624年,他的父親,便是大名鼎鼎的一代海賊王鄭芝龍。

還記得我們之前說王直的時候提到過的另一位海賊王嗎,不錯,在整個中國歷史上,能與王直相提並論甚至勝出一籌的海賊王,唯有鄭芝龍。

此人生在福建,自幼放蕩不羈但武功高強,是方圓百八十裏有名的勇士,18歲的時候,他跟叔叔去了澳門,然後接受了洗禮,成了一名天主教徒,得教名尼古拉。

與此同時,鄭芝龍還信仰著佛教的摩利支天、海神媽祖、以及神道教的八幡神。此外,他精通閩南話、南京官話、粵語,日語、荷蘭語、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並且還通曉各國的劍術,甚至還彈的一手好吉他。

公元1621年,鄭芝龍投靠了具有“中國船長”之稱的著名海盜李旦,差不多就在這個時期,他娶了平戶藩藩士田川七左衛門的女兒田川松為妻,這位田川松,正是鄭成功的生母。

據說鄭成功出生的那天,他娘田川松正在海邊撿貝殼,突然就陣痛臨盆,於是便靠著一塊石頭生下了兒子。

這塊石頭現在還有,戳在長崎平戶的千裏濱海灘上,雖然我怎麽都不太相信一個快要生孩子的女人會有那閑心思去撿貝殼玩,但如果你去長崎旅遊的話,倒是不妨去拜一拜。

公元1625年,李旦因病去世,作為其生前最得力的手下,年僅22歲的鄭芝龍成功聚攏了李家各部頭領,自立門戶組成了一支新的海賊軍團,到了公元1627年,他已經擁有了當時福建沿海實力最強大的一支武裝艦隊及商業團隊,麾下海賊數萬人,戰船七百艘,經營走私與劫掠事業,橫行於台灣海峽,所向披靡無人能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