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貳 第十章 王直與日本:明朝海盜傳奇(第2/5頁)

這就是著名的“寧波爭貢事件”。

事情發生之後,整個浙江為之震撼,明朝政府也極為重視,在查明原委之後,判了宋素卿死罪,然後又照會日本方面,要求他們交出在浙江撒野但已逃回國內的謙道宗設。

結果是可想而知的,戰國亂世,足利將軍家連勘合都被人冒領了,哪還有本事去抓大內家的人?於是也只能不了了之。

此次事件的後果應該講是相當嚴重的,它直接導致了明朝方面作出廢除浙江、福建兩處市舶司的決定,接著又一口氣停了日本之後十幾年的朝貢貿易。

這又是一次因日本而影響到中國政府決策的事例。

可那又怎樣?

雖然幾乎所有人都覺得,寧波爭貢是一起性質極為惡劣,後果極為嚴重的外交事件,可總體來講這不過是一起無關痛癢的小插曲罷了,因為在明代,中日兩國之間絕大多數的買賣都是靠走私來完成的。說難聽點,幾百年裏的明日貿易本質上就是走私貿易,朝貢貿易廢不廢除,市舶司關不關門,都與大局無幹,真要指望那十年等一回的勘合,還不如去喝西北風來得爽快。

不過凡事都有兩面性,日本那邊的戰國時代對中國來說多少還是有點好處的。

比方讓倭寇的戰鬥力大大減弱了。

早期的倭寇主要由日本人組成,這個之前說過,而要按出身成分劃分的話,那麽大致可以分為失地農民、破產商人以及失業武士——俗稱“浪人”。

其中,失業武士象征著整個倭寇集團的最高戰鬥力,曾經有五十多個浪人出身的倭寇自浙江上岸,一路向北燒殺劫掠,導致中國數千軍民死傷,一直打到南京城下,最後明朝方面實在是沒了辦法,不得已出動大炮,才將其鎮壓下來。

說實話這樣的人要是來一千個,會發生什麽就真的說不定了。不過好在自戰國時代之後,因為日本國內戰鬥力和生產力日益緊缺,從而使得大批搞走私或打家劫舍的日本人紛紛回國,正兒八經地開始奔起了自己的前程。

可是這並不意味著就此天下無賊了,盡管日本人走了一大片,但大明東南沿海依然是匪患不絕,照樣有人大規模地搶東西、放火、走私、擄人。

為什麽日本人走了倭寇卻還在?既然日本人都走了,那留下來作亂的是誰?

答案是中國人,以及包括日本人在內的其他一些外國人,如朝鮮人、葡萄牙人等等,但這些人所占的比例非常小,比方說日本人,若用《明史》的話來講,就是:“真倭十之三,從者十之七。”

真倭,即真日本人;從者,則是其余的,其實就是中國人,你一定要覺得剩下那“十之七”是不遠千裏從歐羅巴趕來的葡萄牙人,那我也沒轍。

也就是說,16世紀之後的倭寇,尤其是燒殺劫掠的那一批,絕大多數都是華夏同胞。

這並非瞎說。

話說有一位昆山人,被倭寇擄走,在船上當苦力,五十多天後逃走,跑到官府報案說遭倭寇綁架。

衙門老爺問他,倭寇人數多少,真倭幾何?

回曰:倭寇兩百余人,真倭十幾個,其余的都是同胞。

兩百個人裏日本人二十個都不到,看來“真倭十之三”的說法還真是給了面子。

那麽,到底是怎樣的中國人才會去當倭寇呢?

有個姓鄭的明朝書生是這樣記載的:“兇徒、逸囚、罷吏、黠僧,及衣冠失職、書生不得志、群不逞者。”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當時去參加倭寇的,主要都是些地痞流氓、市井惡霸、逃犯、被罷免的官員,還有不得志不合群的書生,乃至宗教界敗類。

比如倭寇界著名代表徐海,當年就是虎跑寺的和尚。

然而就是這群人,卻把東南沿海鬧得雞犬不寧、怨聲載道,幾乎是所到之處無人生還。

最糟糕的是,因為倭寇殺得太狠了,所以很多受害者都覺得,與其自己天天這麽被搶被燒,不如跟著他們一塊兒大塊吃肉、大碗喝酒,於是紛紛加入其中,這就使得倭寇的隊伍迅速壯大,而當受害者成為加害者的時候,其手段往往更加殘酷無道。

當時的東南沿海,基本上可以用這樣一個詞來形容,那就是“絕望”。曾有一個叫謝傑的人說過:“海濱人人皆賊,有誅之不可勝誅者。”

而時任南京刑部尚書的《金瓶梅》作者王世貞把話說得更絕:“自節帥而有司,一身之外皆寇也!”

什麽意思?就是說除了總督巡撫之類的高官,之外全都可以認為是倭寇。

此外,他還用了“民寇一家”來形容當時的情況。

說到這裏我們其實可以得出一個令人痛心的結論,那就是長期以來,被很多人當作抗日英雄崇拜的那些抗倭名將,諸如戚繼光、俞大猷等人,他們的對手實際上大多是自己的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