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貳 第九章 從《聰明的一休》說起(第4/5頁)

在海禁時代,諸小國往往會借著來中國上貢的機會,帶上一些自家的土特產在街頭販賣,然後再把明朝給的還禮帶回家再出售,等於是兩邊牟利。對此,大明朝也是睜眼閉眼隨他去,到後來甚至還會直接抽個稅什麽的。

當然,不是每個國家都有資格來中國朝貢的,除了該國必須是大明所認可的友好鄰邦之外,前來朝貢的使節團,也必須擁有大明王朝所發放的勘合。

勘合,就是允許外國人進入大明地界的許可證,說得通俗些就是營業執照,故而朝貢貿易有時候也叫做“勘合貿易”。

足利義滿看重的就是這個,一手掌控一個國家的人,不缺錢是不可能的,所以他才會整天在建文帝跟前討好,為的就是能拿一張營業執照。

應永四年(公元1404年),在接見詢問朝貢事宜的日本使者時,已經取建文帝而代之的明成祖朱棣表示,大明決定恢復和日本的正常外交,並且同意日本前來搞朝貢貿易。

同時,還發放了勘合——而且只發給了足利義滿一人。

也就是說,此時日本的對華貿易之權,都在足利義滿一人的手裏。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話的口氣聽起來有些小題大做,賺錢的法子多了去了,又何必吊死在跟中國搞貿易的這一棵樹上。

平心而論,賺錢的方法的確有很多,但論油水,卻真沒有哪樣能跟和中國做生意相比。

舉兩個例子:明朝一代,從中國購入五百文的絲綢,回到日本至少能賣出一萬文(合十貫),獲利二十倍;而在日本價值一萬文的銅,一踏上中國的地界,轉眼就至少能漲到四萬(合四十貫)。

換言之,假如一個商人自中國出發,帶著五百文的絲綢上日本轉上一圈,那就能獲得三萬五千文的毛利,翻了七十倍。

什麽叫暴利?這就叫暴利。

不過盡管兩國貿易利潤巨大,可這並不代表只要拿著勘合揮一揮,天上就能掉金子了。生意是要靠腳踏實地,風裏來雨裏去地給做出來的,可畢竟足利義滿是將軍,不能提著籃子挑著扁擔地親自去當倒爺,所以他得需要代理人,而這代理人,就是桔梗店老板。

其實一休裏的桔梗店老板,歷史上雖說是沒有具體的人物,但原型卻在,而且還不是一個,是一幫。他們就是掌控著足利幕府時代日本經濟世界的豪商們。

當時日本和大明之間的貿易,在實際操作過程上都是承包給各豪商的。也就是說由商人從幕府那裏得到勘合,然後負責準備船、船員和貨物,進行航海和對明貿易,所得利潤上交一部分給幕府。

雖然幕府得到的只是一部分利潤,但已經是非常龐大的數字了。而那些豪商們要雇傭、統領大量的船員,並進行危險的航海,其動員力可以說是已經勝過一般大名了,再加上這些做生意的確實對國家而言至關重要,因此他們說話的分量極重,參政議政的程度也頗高——這也就是為什麽動畫片裏,小胡子將軍每每要開什麽茶會、賞花會,都會叫上黑心商人一同參加。而且當時武士和商人間的區分還不明確,所以桔梗店老板的地位,放到今天的日本,有可能就是某大財團主席,兼大藏大臣,再兼自衛隊高級幹部。

這樣的人,當然夠資格隨便欺負新右衛門了。

中日之間巨大的貿易利潤,讓很多日本商人都很羨慕眼紅嫉妒恨,可無奈的是他們弄不到勘合,只能咬著手帕在那裏望天流淚羨慕了。事實上就算有勘合也不可能讓你一直兩頭跑著賺錢,根據統計,從公元1401年到1549年這148年裏,中日兩國之間正規的勘合貿易次數,只有十九次。

因此我們最終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在明朝,對於絕大多數日本商人而言,想要靠日中貿易這條路來賺錢,那麽唯一的辦法就是走私。

於是,倭寇出現了。

中國人有一句老話,叫“此一時彼一時也”,倭寇也一樣,也是會與時俱進的。

當時的亞洲,海域其實並不太平,既有日本的海盜,也有中國的海盜,偶爾還會碰上朝鮮海盜;此外,還有不少中國的正規海軍,用於嚴防外國船只走私偷渡。

在這種形勢下,如果一個日本的商人領著一支日本的商船隊,只帶貨物不帶槍地開往中國幹走私,那是一件很不負責任的事情——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

為了避免自己的商隊在海面上被海盜搶個精光,或是遭到大明海軍的攔截擒獲,許多往來於中日兩國之間的貿易商人會選擇雇傭一支武裝力量護航,生意做大了就幹脆自己組建武裝力量,作為私人衛隊。

對於這種遊走於中日兩國,且自帶人馬的走私商隊,中國和日本兩國一律將他們和海盜歸為一類,稱之為倭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