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上古史 第三章 唐虞的政治(第2/2頁)

【注釋】

注24 今山西太原縣。堯都太原,系漢太原郡晉陽縣,見《漢書·地理志》。後人以為在平陽(今山西臨汾縣),誤。

注25 黃河在今山、陜兩省之間,古人謂之西河。自此折而東行,謂之南河。更折向東北,則謂之東河。

注26 如《韓非子·外儲說》、《忠孝》、《淮南子·齊俗訓》等。

注27 《癸巳類稿·奡證》。《尚書略說·四嶽》。

注28 較早的,如伯夷、叔齊、吳泰伯。在春秋以後的,如魯隱公、宋宣公(《春秋》隱公三年),曹公子喜時(同上成公十六年),吳季劄(同上襄公二十九年),邾(zhū)婁叔術(同上昭公三十一年),楚公子啟(同上哀公八年)。

注29 龍門山,在今陜西韓城縣、山西河津縣之間。其脈至山西離石縣東北為呂梁山。孟門山,在山西吉縣西,陜西宜川縣東北。

注30 皆見《孟子·滕文公篇》。

注31 《舜典》。此篇實系《堯典》,今本分其後半,而偽撰篇首二十八字,以為《舜典》。

注32 三苗國君,見第一編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