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解決吃飯問題

建安元年,也是曹操的元年。

把獻帝安頓到許縣,事情剛一理順,曹操就決定推行他的政治改革。為此曹操向獻帝上了一份《陳損益表》,提出了他的政治改革措施,前後達14項之多,可惜的是這份體現曹操治國理念的重要文件現在僅存序言部分,具體內容已不可考,推測一下無外乎是富國強兵、選賢任能等。

在富國強兵方面,曹操後來推出的最重要措施是屯田。當時曹操面臨著很大的經濟壓力,他的根據地在兗州刺史部,出於戰略考慮把新首都定在了豫州刺史部的許縣,但這一帶都是新占領區,他的基礎還不夠雄厚,在後勤保障方面的壓力很大。

近一兩年來,曹操采納毛玠等人的建議,在兗州一帶積極發展生產,基本保障了自身的糧食供應問題,從而讓自己處處居於主動。許縣以及周邊的潁川郡、汝南郡雖然曾經是重要的農業區,但這些年來遭受戰爭的影響也最深,黃巾軍在這裏勢力很大,有大量人口流失到了南面的荊州刺史部。

朝廷正常運轉需要大量糧食、布匹等物資,軍隊也需要後勤保障,這些物資如果都依賴兗州刺史部的供應,浪費會很大,長期下去兗州刺史部那邊也難以為繼。軍糧運輸就是個很難解決的問題,從兗州運到這裏來必須組織大量人力,還要考慮運輸隊伍途中的消耗,往往運一車糧食至少還得再準備一車糧食供路上吃,沿途安全又難以保證,這個辦法基本上不可行。

許縣的糧食供應問題必須立足於就地解決,曾在東郡任東阿縣令的棗祗和夏侯惇的副將韓浩同時向曹操建議,在許縣周邊一帶進行屯田。棗祗是潁川郡本地人,他在當年抵抗張邈、陳宮之叛中立下大功,隨曹操來到許縣後,曹操讓他擔任獻帝近衛部隊的指揮官(羽林監)。韓浩當年成功處置了夏侯惇被劫持事件,事後受到了曹操的表揚。

他們二人建議曹操效仿漢初以來的經驗,把流民組織起來,開展農業生產,實施屯田。屯田作為制度其起源可考的是漢文帝時期,當年著名改革家晁錯分析了秦朝守塞北失敗的教訓,認為單純以戍卒守邊的制度有很大弊病,必須實行“且屯且守”的制度,把屯田與戍邊結合起來。漢文帝前元十一年(前169年),朝廷下令在邊郡屯田,到了漢武帝時,經濟專家桑弘羊又建議屯田西域,都收效明顯。但是,晁錯和桑弘羊所推行的屯田都與國防建設有關,屬於半軍半民性質,許縣的情況和那時有很大不同,能不能參照前人的辦法推行,還存在爭論。

反對屯田的人也不少,曹軍收復了大量無主土地,曹操手下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應該賞給有功之人,有人甚至提出恢復古代的井田制,大力推行土地私有化。實行屯田實際上就是“國有化”,與私有化的呼聲剛好相反,所以招致不少人的反對,這是曹操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曹操讓棗祗找荀彧等人商議,荀彧支持屯田,在當時特殊的情況下,只有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才能渡過危機。經過內部討論並逐步統一了思想後,建安元年(196)曹操頒布了《置屯田令》,從定國安邦的戰略高度充分肯定了秦皇漢武獎勵耕戰,實行屯田的歷史經驗,闡述了屯田積谷的重要意義,下令開始屯田,標志著這項“戰時經濟政策”正式實施。

從建安元年(196)到魏元帝鹹熙元年(264),這項制度推行了近70年,可以說它伴隨著曹魏帝國興衰的始終,成為曹魏勢力崛起的經濟基礎。

屯田首先在許縣附近試點,具體做法是,把已經找不到主人的土地收歸國有,然後把喪失土地的流民組織起來,由國家提供耕牛、農具、種子,獲得的收成由國家和農民分成。

當時能集中起來的土地很多,流民也很多,土地資源和人力資源都不發愁,屯田很容易就搞了起來。農業工作本應由九卿之一的大司農管理,為了加大推行的力度,曹操決定親自抓這件事,在許縣試點期間,他任命棗祗為屯田都尉,任命自己的堂妹夫任峻為典農中郎將,具體管理屯田事務,直接向自己負責。

但是試點剛一推開就遇到了波折,被組織起來的農民卻不太適應,他們經常逃亡。一項好政策為什麽農民不願意接受呢?原因是租稅太重。過去農民給地主扛長活,交租的標準一般是收成的一半,即五五分成。曹魏搞屯田,收租也按這個比例,國家就變成了地主。如果連耕牛一塊租,交租的比例更是提高到60%。如此一來,大家積極性自然不高。

漢代農業稅的比例大部分時候是三十稅一,即3.3%,現在屯田農民的稅務負擔是此前朝廷標準的十來倍。在農業生產技術很落後、生產效率不高的情況下,這麽重的稅率農民生活之艱辛可想而知。但不這樣又不行,軍事鬥爭每天都需要巨大的財富保障,曹魏所能聚集的財富十分有限,屯田這一塊是相對有保障的,課以重稅既是循前朝慣例,也有不得已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