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務員給全人類留下的數學難題

這篇文章,想講一個我完全不熟悉的學科,這個學科是我讀書時候的死敵,恨不得這門學科從地球上消失。

這門學科就是:數學!

1

費馬

首先,不要因為這圖裏的人長得像小學教學樓走廊上貼的科學家圖,就跳過本文。

讓我們先來到17世紀的法國南部圖盧茲附近的博蒙·德·洛馬涅。1601年的8月17日,本文的主人公,皮埃爾·德·費馬就出生在這裏。

費馬的父親,是當地的一家大皮革商店的擁有者,同時也是這個地區的第二執政官,換句話說,費馬就是一個“官二代+富二代”。

費馬小時候並沒有進學校,父親給他請了兩個家庭教師在家輔導——有錢嘛。雖然說費馬小時候並沒有表現出一鳴驚人的神童天賦,但也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孩子,他的文科和理科都很不錯。

到了1617年,費馬要進大學了。費馬遵從父親的意見,進大學讀了法律專業。因為當時17世紀法國男子最體面的職業,是做一名律師——你看,人家在17世紀就講究“依法治國”了。而且,家人已經花錢幫費馬買了一個“律師”和一個“參議員”的職位——好吧,剛講完法治,就“啪啪”打臉了。

簡而言之吧,費馬大學畢業後,如願做了律師,並擔任了參議員,雖然政績平平,但官階還是一路上升,最後做到了法國議會首席發言人。直到1665年1月12日,64歲的費馬安然辭世。

作為公務員,費馬的一生,就這樣結束了。

2

那,費馬和數學有什麽關系?

但事實上,費馬確實一輩子只是個公務員,從來沒當過數學家。數學,只是他的業余愛好。

那麽好吧,一個“業余數學家”,為什麽能夠名垂青史?因為,這個公務員費馬,利用業余時間做的數學研究,對數論、概率論、微積分都做出過不小的貢獻。但相比他留下的那個定理,這些都是不值一提的。

奠定費馬“業余數學家之王”頭銜的,是1637年,在費馬36歲的時候,提出了一個非常非常非常牛的定理,叫作:

費馬大定理!

定理就是定理,還要加個“大”,是不是聽上去很高級?(其實是區別於費馬另一個小定理。)

其實這個定理還有個名稱,叫“費馬最後定理”(Fermat’s Last Theorem),意思是所有定理都證明完了,這肯定是最後一個待解的定理。但中國人還是叫“費馬大定理”,不用管了,聽上去高級!

那麽,“費馬大定理”究竟是說什麽呢?

很簡單,那就是(下面一句話你可以自動忽略):

當整數n>2時,關於x、y、z的方程xn+yn=zn沒有正整數解。

很簡單不是嗎?簡單到我都不屑於向你們解釋——反正,我們略過這句話,知道它是一個定理就對了。

最可恨的是,當時費馬是在閱讀丟番圖(Diophatus)《算術》的拉丁文譯本時,在第11卷第8命題旁隨手寫下這個定理的。

關鍵是,他還在旁邊加了一句:“關於此,我確信已找到了一個極佳的證明,但書的空白太窄,寫不下。”(拉丁文原文:“Cuius rei demonstrationem mirabilem sane detexi. Hanc marginis exiguitas non caperet.”)

這種管殺不管埋、毫不負責任的做法,拉開了之後300多年人類數學史上最艱苦卓絕的一場探索。

2011年,谷歌在費馬誕辰410周年時,曾將首頁logo(標識)換成了“費馬大定理”公式,但在logo裏的標簽寫了句揶揄他的話:“我確信已找到了一個極佳的證明,但這裏的空白太窄,寫不下。”

3

最先做出挑戰的是18世紀瑞士偉大的數學家歐拉,他先是發現費馬自己證明了n=4的情況,然後在1770年,歐拉給出了n=3時的證明。

這時,已經過去了133年。

之後,全世界最優秀的數學家,圍繞證明“費馬大定理”,開始了慘烈的競爭和接力。

開頭炮的是19世紀初法國自學成才的女數學家熱爾曼,在當時法國普遍歧視婦女的情況下,她獨立證明出了當n和2n+1都是素數時,費馬大定理的反例x、y、z至少有一個是n整倍數。(知道她達到了這個成就就行,不用去理解。)

然後,1825年德國數學家迪利克雷和法國數學家勒讓德分別獨立證明“費馬大定理”在n=5時成立。

這時,已經過去了188年。

1847年,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當時著名的數學家拉梅和柯西都宣布自己已基本證明“費馬大定理”。

然後德國數學家庫默爾寫來一封信。庫默爾證明不了“費馬大定理”,但他清晰地證明了這兩位數學家的證明都是錯誤的。

庫默爾是著名數學家高斯的學生,他當時還給出了另一個打擊全世界數學家的結論:按照現在的數學方法,“費馬大定理”是不可能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