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上街者,必是穿越女,捉來杖六十——婦女出行

連續幾次帶男生唐穿打獵、泡妞、看馬球、跳男舞,已經有妹子抗議本公司重男輕女啦!那好,現在我們專開一條婦女唐穿線。這篇就說說穿越成唐朝美眉以後,首先要注意些啥。

一道白光閃過,您睜開雙眼,發現自己身處華宅敞屋內。攬鏡自照,身材豐腴,面如滿月,頭上梳了高髻,頰邊貼著花靨,胸前微露雪膚—好一個標準的唐朝美人,趕緊上街去秀秀自己吧。

翻箱倒櫃,找出大把綾羅綢緞,給自己穿上一條高腰紅黑間色裙,小團花對襟窄袖襦,外罩錦繡半臂衫,再搭上一道細長的泥金帔巾,腳下雲頭緞鞋,渾身上下光鮮亮麗碧彩閃爍,正是謀殺男人眼球,與當朝皇帝太子英雄豪傑墜入情網淒美絕戀的必需裝備。

趁別人不注意,邁步開走,溜出家門上大街。聽說全長安的官二代富二代都愛到西市那邊繁榮第三產業?那我們逛西市去“巧遇”好了。

沿著大街道旁的樹蔭下行走,果見路人紛紛投來驚訝目光,回頭率高達100%。心中暗自得意,前世人們都說我胖,可從來沒享受過這種待遇,穿越到唐朝真是個正確的選擇啊。

一曲“菊花殘,滿地傷”還沒哼完,前方街角處,轉出來兩個帶長刀、裹襆頭穿圓領袍的男子,一把抓住您,不由分說推推搡搡帶到長安縣縣衙裏。法曹參軍坐地問案,瞪起眼睛上下打量您一番,開口道:“這小娘子,姓甚名誰,家住何坊?可是為賊人劫走逃還?”

“不是。”姐自個兒樂意上街逛逛,礙你啥事了?

“那是誰家的逃婢?”

“也不是。”姐好好一個大活人,咋又成婢女了?不幹!

參軍拍案冷笑道:“又是個穿越過來的!最煩你們這種沒技術的雷母了!來人啊,先帶下去杖六十!”

噼裏啪啦的板子聲中,您一邊哭爹喊娘,一邊迷糊氣憤:姐不過是上街走走而已,又沒裸奔,青天白日的這是犯了什麽法啦!唐朝果然是個野蠻的朝代!以後姐只穿到清朝,再也不來漢唐了!

阿彌陀佛,罪過罪過。我跟您念叨念叨吧,為啥長安的地方治安系統工作人員看到您孤身在外,就斷定您不是被劫走的貴婦,就是逃亡婢女,或者是穿越者。

首先呢,是您這一身光鮮亮麗的穿戴惹的禍。

剛才招搖過市的時候,可能您也注意到了,其實街上單身行走的婦女也有不少。挑水的,賣菜的,推小車運貨的,坊裏店鋪櫃上還有賣酒姬、售餅婦、女裁縫、開旅館的老板娘……總之要靠自己雙手勞動掙飯吃的中下層婦女,在外面拋頭露面毫不稀奇,坊丁武侯也不會搭理她們(除非是有調戲價值的美女……)。

但是呢,中下階層的勞動婦女,平常可沒有戴著金銀珠寶,穿著綾羅綢緞在外面幹活的。

唐代女性的服裝款式,上下階層差距倒不大,中唐以前,從農婦到後妃,常服都以高腰裙和短襦上裝為主。可是款式差不多,面料和顏色卻差得很多—按照朝廷頒布的正式命令,貴重的綾紗錦緞,大紅大紫的顏色,金銀珠寶首飾,只有高級官員家婦女才能穿著,平民男女只能穿粗布、麻布,顏色則只能用淺黃、青、黑等等。

當然,也有例外情況,比如勞動人民家裏婚娶的時候,可以允許比照官員們穿些紅綠錦袍什麽的。每年上元節、清明節、千秋節……朝廷鼓勵百姓出遊狂歡,大家也會把壓箱底的好衣裳拿出來穿上。但是在這兩種情況下,平民婦女要麽得讓家裏的男人護送出門,要麽是一群女人結伴出遊,沒見誰自己一個人出門辦喜事去的。

您說啥?姐家裏有錢,姐就愛平時穿名牌上街?好好,要說這唐朝倒也不是沒這號人,像一些富商家裏的女人,或者是特殊職業的女性,雖然社會地位不高,倒真是傻有錢,裹著綾羅珠玉在外面造一點兒也不心疼。但人家坊丁武侯們就問了,這位娘子啊,既然有錢穿錦繡,怎麽連個婢女侍兒都不帶?—可見出門非奸即盜,絕對不是正經人。

穿得起名牌未必雇得起保姆啊—您這是現代人思維。在唐代,那是買奴用婢很簡單,穿華服上街卻不容易。

唐代蓄奴成風,別說達官貴人了,城鄉的中等平民人家,經濟基礎還過得去的,家裏也普遍都有一兩個男奴女婢使喚。而且當時人還特別愛買異族奴婢,像中亞的胡姬啦,朝鮮半島的新羅婢啦,南亞東非的昆侖奴啦,在人市上都很搶手,帶著出門倍兒有面子……呃,扯遠了。

上面說到如果您穿越成勞動階層婦女,自己一個人出門還行。如果穿越到大戶人家,按當時人們普遍承認(雖然經常不遵行)的禮教來說,您作為女性就不該在外拋頭露面。被無關男子看到容貌身形,是一種很跌份兒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