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南北再分裂【宋遼金之和戰】(第2/8頁)

金自滅遼至滅宋,前後不出二年。自始起至滅宋,前後不出十四年。

四、南宋與金之和戰

金驟滅北宋,其惟一政策,厥為在黃河南岸建立一個非趙姓的政權,而黃河北岸則歸自己統治。於是有張邦昌之擁立。

金人滅遼之速,已出自己意外。吞並了偌大一個國家,須得慢慢消化。【若使宋人應付得宜,不示弱,不召侮。】金人本不想急速南侵。及金人渡河,亦並無意滅宋,故得割讓三鎮之約即北去。第二次回師南犯,自覺與宋結下深仇,防宋報復,故盡虜宋二帝、後妃、太子、宗戚,而立張邦昌為楚帝。只因黃河南岸,金人實在無暇顧及,惟求不與他為難,他便可慢慢地整頓黃河以北。這是金人當時的政策。

逮南宋高宗既立,金人徹底消滅趙姓政權之計劃失敗,他們一面仍想在黃河南岸留一非趙姓的政權做緩沖,故張邦昌之後,繼之以劉豫。

自四月金人北去後,五月康王構即皇帝位於南京,【歸德。(商丘。)】是為南宋高宗。【改稱建炎元年。】九月,張邦昌伏誅。十月,高宗如揚州。十二月,金又分道入寇。一面是高宗怕金兵,故愈避愈南。另一面是金兵也不放心高宗,故愈逼愈緊。

建炎二年,金兵犯東京,宗澤敗之。七月,宗澤卒。河南遂失屏障。建炎三年二月,高宗奔鎮江,如杭州。六月,金兀術【宗弼。】大舉入寇。十一月,渡江入建康(今南京。),高宗奔明州。金兵陷臨安,高宗航入海。四年正月,金兵陷明州,襲高宗於海,高宗走溫州。二月,金人引兵北還。九月,立劉豫為齊帝。

金兵此次大舉渡江南下,本想捉住高宗,永絕南顧之憂。及高宗入海,目的難達。其時黃河南岸,金人依然無法統治,更何論長江之南。金人只有引兵北返,而在黃河南岸另立一個劉豫。如是則好讓他做一個緩沖,阻住宋人北來報復,而金人則乘此躲回黃河北岸,好好休息整頓。這依然是四年前建立張邦昌時的政策。

金人一面擁立劉豫,讓他做緩沖,一面卻還試探與南宋進行和議。【如是則可讓金人緩緩消化他十余年急遽獲得的疆土和民眾。】因此九月劉豫立為齊帝,而十月秦檜自金放歸。

檜以靖康二年反對金人議立異姓【張邦昌。】被執,【其實主持反對之議乃馬伸,非秦檜,後檜乃攘為己功。馬伸門人何兌發其事,檜竄之真陽。揮塵錄余話作“何珫”。】在金太宗弟撻懶(完顏昌)所,主立劉豫者即撻懶。與檜同拘者尚有孫傅、張叔夜、何栗、司馬樸,獨檜回南。自言殺監己者奪舟而來,然與妻王氏及婢仆一家同逃,以此為當時所疑。金人固不必其時即一意欲和,要之不失為一著遠遠的閑棋,而終於在這一著閑棋上得了勝算。建炎二年六月,檜在金曾為徽宗草書與粘罕(完顏宗翰)【宗維。】議和,金人必夙知其能任此事,故特放歸。【金宣宗議遷汴,其臣孫大鼎上疏,亦謂:“既不可以威取,復結怨之已深,勢難先屈,陰有以從,遂縱秦檜以歸,一如忠獻(粘罕謚)所料。”則金臣固不諱而明言之也。】

同時高宗亦畏金,久想乞和。

初立時不信李綱、宗澤,而用黃潛善、汪伯彥,從歸德退避到揚州。渡江後,金兵北去。又不肯到建康,而居臨安。皆是畏金的表示。建炎元年,即遣祈請使赴金,名為請還二帝,實則意在乞和休兵。

而劉豫則與宋勢不兩立。【宋政權存在,劉豫即難安全,其處境不啻張邦昌。】又不能獨力對宋,豫為宋敗,自然只有乞援於金。如是則劉豫並不能為宋、金交兵之緩沖,而實做了宋、金言和之障礙。【紹興三年,宋使王倫自金還,金粘沒喝(宗翰)已對倫吐露許和意。惟以宋廷方謀討劉豫,其議遂格。紹興四年,趙鼎相,金、齊分道入寇,鼎決議親征,捷於大儀(今揚州西北郊),金、齊俱退。五年,楊麽平,東南無盜患。六年,偽齊入寇,又有藕塘之捷。】這一層不久便為金人所了解,於是便毅然廢棄劉豫,【在紹興七年。】而直接與宋言和。【主立豫者為撻懶,而主廢豫者亦為撻懶。王倫再自金還,撻懶送之,曰:“好報江南,自今道途無壅,和議可成。”則金之態度,居可見矣。】

和約大體如次:

一、許宋稱臣。

建炎二年,高宗已使祈請使宇文虛中稱臣奉表於金。故稱臣為宋高宗自己請求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