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鞭法

又稱“一條編法”,是明代中期的賦稅制度。萬歷九年(1581年),張居正在清丈全國土地的基礎上下令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一條鞭法的主要內容是:一為把一切征項包括田賦、徭役、雜稅等合並起來編為一條征收,化繁為簡;二是把過去按丁、戶征收的力役改為折銀征收,稱為戶丁銀,戶丁銀攤入田賦中征收,但也沒有把力役全部攤入田賦,只是部分攤入;三是“一概征銀”,無論田賦或力役一律折銀繳納,差役由政府雇人充當。

(單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