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說理

寓言說理是古人慣常使用的一種論辯是非的表達方式。“寓言”這個詞當是“寄寓之言”,出自《莊子·寓言》;寓言說理則是帶有勸喻或諷刺意味的、潛含著說理論辯的故事。在形式上,寓言說理故事的語言結構一般都很短小,但充滿智慧哲理。在表達方式上講,寓言說理一般都可視為暗喻,按照事理的同一性,借此喻彼,或借小喻大,或借遠喻近,將深奧的道理通過簡單的故事體現出來。

寓言說理故事的基礎是類推論證,是根據寓言所表達的事理,不顯山、不露水地來說明、喻證與其具有同一性的某一事理。應該說,寓言說理曾是先秦諸子慣用的一種論辯方法,如孔子的“苛政猛於虎”;墨子以“楚王好細腰”說明“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孟子以“月攘一雞”說明如果是好事就應該馬上做;以“杯水車薪”類推喻證小仁德不可能勝過不仁德;以“揠苗助長”類推喻證“浩然之氣”的培養也應該順應規律;以“五十步笑百步”類推喻證梁惠王為政的“盡心”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等。但最早並自覺而有意識地運用寓言說理來論證自己思想的應該說是莊子。據統計,《莊子》一書中有100多個寓言故事,如以“鯤鵬之變”,說明大小、貴賤的相對性和絕對的自由主義,但莊子對這種思想並不是直截了當地說出來,而是通過虛構的魚鳥蟲獸的活動、變化,自然事物的關系,比物連類,融會貫通,把自己的思想形象化地表達了出來。又如以“庖丁解牛”講述養生的道理重在順應自然,忘卻情感,不為外物所困擾,養生的關鍵在於“緣督以為經”;以“螳螂捕蟬,黃雀在後”說明事事應該“無為”;以“混沌之死”說明一切事情都要“順乎自然,清凈無為”。以後的韓非更是通過對歷史事例和各種故事的分析繼而類推現世,成為一個運用寓言說理論證世事的好手,《韓非子》一書中即保存有大量生動的寓言說理故事。其中,較為著名且如今常被人們引用的有:喻證由於存在偏見,同樣的事情可以做出完全不同判斷的“亡財疑鄰”;喻證如掌握了真理,就要勇於犧牲、始終堅持的“和氏之璧”;喻證大的壞事是從小的壞事發展而來,對處於萌芽狀態的壞事,千萬不可掉以輕心的“紂為象箸”;喻證舍近求遠是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的“遠水不救近火”;喻證貪圖小利,犧牲鄰邦,其結果必然是因小失大、自取滅亡的“唇亡齒寒”;喻證任何一種事物,破壞容易建設難的“樹難去易”;喻證謊言重復多次往往會被人誤認為是真理的“三人成虎”;諷刺那些並無真才實學卻又專事招搖撞騙之人的“濫竽充數”;喻證不能主次顛倒,也不能只重形式不重內容的“買櫝還珠”;諷刺那些迷信教條、不從實際出發之人的“鄭人買履”;喻證不能墨守成規、思想僵化的“守株待兔”;等等。其中最為彪炳史冊的還是喻證人們在論證一個道理或說明一個事物時,要前後一致,不能自相矛盾的“矛盾之說”。可以說,古代思想家們那些富有較高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寓言說理故事,已經積澱為一個個成語,融化在中華傳統文化的血脈裏,並且潛移默化,影響著中國人的思維方式。

寓言說理的特點,一是具有完整的故事結構,這使它與單純的比喻式類推有別,單純的比喻式類推沒有完整的故事結構。二是具有“意在此而言寄於彼”的寓意性,這使它與單純的小說、故事有別。單純的小說、故事沒有寓意性,如《左傳》《國語》《山海經》中的許多故事就沒有寓意性。三是故事奇特卻又合理,可以異想天開,極度誇張,但這種誇張不是漫無邊際的隨心所欲,而是以理解上的恰當性、合理性,有效地表達寓言說理的寓意所在,“放詞乎無方,措旨於至適”(唐·劉禹錫《因論七篇·序》)。四是語言簡潔,耐人尋味,經得起咀嚼。正因為如此,寓言說理才寓意深刻,以“九奏中之新聲,八珍中之異味”(唐·白居易《禽蟲十二章·序》),使“雖蜇吻裂鼻,縮舌澀齒,而鹹有篤好之者”(唐·柳宗元《讀韓愈所著“毛詩傳”後題》)。五是具有一般比喻式類推的性質與特點。所以,人們才可以從寓言說理故事中按照小道理與大道理的可比性,體會其寓意所在,明乎所以。

寓言說理的手法是隱喻,是話語在特定的語境中產生意義的轉移現象——托物寓意,而且這種意義轉移有其穩定性,即一個寓言說理為什麽是這個故事而不是那個故事,本來具有偶然的、臨時的個人因素,但當這種偶然的、臨時的、個人性的語境隱喻,一旦濃縮為一個成語,並且得到了人們的認可,使用頻率不斷增加,它的意義轉移現象就相對固定下來,具有了固定隱喻的穩定性,使人們在使用這個成語時,已經不再考慮甚至遺忘了它的本來意義。同時,這種意義轉移也有其合理性。一個寓言說理故事,之所以能夠實現穩定的意義轉移,使之具有理解上的合理性,原因在於雙方“相信”寓言所預設的故事情景存在,並理解接受了。寓言說理的這些特點,正是它能夠發揮“說理”作用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