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經》中的“邏輯學”

《墨經》指《墨子》一書中,由後期墨家所撰寫的《經上》《經說上》《經下》《經說下》《大取》《小取》六篇的合稱。它包含了後期墨家的認識論、邏輯學、倫理學、政治經濟學、幾何學、光學、力學等思想,是中國古代第一部百科全書式的經典。其中的邏輯學內容是後期墨家對墨子以來論辯方法和思維原則所做的總結,豐富並深化了中國古代邏輯思想的理論與實踐,使之成為一門專門的學問——辯學。

對於什麽是“辯”,《墨經》前無古人地下了一個言簡意賅的定義:“辯,爭彼也。”對於什麽是“爭彼”,《墨經》認為是:“或謂之牛,或謂之非牛,是爭彼也。是不俱當,不俱當,必或不當。不當若犬。”這個定義所牽涉的是“辯”的內容、範圍和“辯”的邏輯性質。

關於“辯”的根據,《墨經》認為是:“三物必具,然後辭足以生……夫辭以故生,以理長,以類行者也。立辭而不明其所生,妄也。今人非道無所行,雖有強股肱而不明於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辭以類行者也,立辭而不明於其類,則必困矣。”

關於“辯”的語言形式,《墨經》總結為:“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

關於“辯”的規則,《墨經》也有有關同一律思想、矛盾律思想、排中律思想和充足理由律思想的“經條”。如“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於彼,此此止於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此亦可彼。彼此止於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則彼亦且此此也”。“彼,不可兩不可也”。“故,所得而後成也”。

《墨經》還提出了談說論辯的六個目的和兩大原則:“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道,綱,規律),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決斷)利害,決嫌疑(模糊思想)。焉(乃)摹略(觀察反映,如實概括)萬物之然(現象、規律,事物的本來面目),論求群言之比(審核異同)。”

《墨經》還提出了論辯方法的兩種基本思路:“以類取,以類予”。並提出了談說論辯的幾種具體方法:或、止、假、效、辟、侔、援、推。

《墨子》書影

《墨經》還通過與各種諸子觀點的論辯,證實了自己的邏輯學思想。可以說,《墨經》既是一部百科全書式的經典,又是一部辯學大全,同時還是一部論辯總匯。

清代學者孫詒讓曾在給梁啟超的一封信中,稱贊《墨經》所揭示的辯學原理,“有如歐氏亞裏士多德之演繹法、培根之歸納法及佛氏之因明論者”。梁啟超也認為,《墨經》早已發明了穆勒五法(指傳統邏輯學中的求因果關系五法),認為“吾東方之培根,已生於二千年以前”。今人譚戒甫也說:“(《墨經》)門類很多,如辯學、哲學,如光學、力學,如數理學、幾何學,如經濟學、政法學,如教育學、倫理學等,包括無遺。和現代科學精神相懸契的,在我國,此書當首屈一指;在世界古代,像這樣的作品也並不多見。這真是我們祖國的瑰寶,我們民族的光輝。”可以說,《墨經》在對前人論辯思想的總結基礎上,在豐富的社會實踐總結中,以那辭約而理宏的居目要言,率先完成了獨具中國古代特色的辯學體系,譜寫了中國古代邏輯思想史上最輝煌的一章,使之也成為人類思維發展史上的一座豐碑。

(張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