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老板”之死(第3/6頁)

1932年3月1日,蔣介石下令成立“中華民族復興社”,簡稱“復興社”(也有人稱之為“藍衣社”),社長由蔣介石親自擔任。4月1日,蔣介石任命戴笠為復興社專門負責情報工作的核心部門“力行社”特務處處長一職(後來,力行社歸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即著名的“軍統”)。

戴笠的特工生涯,正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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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蔣介石真的沒看錯人——戴笠確實是搞情報工作的天才。

首先,戴笠善於學。

當時,戴笠手下才100多人,絕大多數沒有從事過情報工作。當時“中統”裏有很多水平很高的特務,戴笠就想方設法把他們拉攏過來。招降了曾經在蘇聯專業機構嚴格訓練過的顧順章之後,戴笠專門讓他開培訓班,傳授手下各種特務技能和知識。

在學習同事和敵人的基礎上,戴笠創造了好多套制度和行動方法。僅僅特務自身的技能上,就有完整的行動術(暗殺的部署、準備、執行、善後等過程)、射擊術(各種槍械的射擊技術和一些特種武器的設計)、擒拿術(還重金邀請中國各地身懷絕技的武功高手來培訓成員)、情報術(包括各種獲取情報和傳遞情報的方法,以及潛伏的技能),等等。

軍統培訓的女特務,不少是擔任譯電工作

其次,戴笠善於罰。

戴笠始終強調一句話:“站著進來,躺著出去!”他強調軍統是個大家庭,同志即手足,團體即家庭。軍統特務是一輩子的事情,一旦進入軍統,一輩子都是軍統的人。

戴笠制定了一套嚴格的“家法”,指揮不力、行動失誤、背叛組織、貪汙、腐化、賭博,甚至違規結婚,都會受到處罰。

但與此同時,戴笠的“罰”會區別對待,比如因為指揮不力、行動失誤造成軍統損失的,要看是主觀故意還是客觀原因。一般來說,因為客觀原因失誤的處罰都是象征性的,甚至是口頭警告一下;如果是主觀故意,處罰就會從嚴從重。

對於背叛組織的懲罰,戴笠是最嚴格的,一般就是槍決和暗殺。背叛軍統的人一般會改名換姓,四處隱藏,但軍統對於內奸的處罰是長期的,也就是追殺到殺死為止。所以,軍統的叛徒並不多。

再次,戴笠善於獎。

光有罰沒有獎,肯定不行。在抗戰中,所有國民黨軍隊和政府公務員只拿八成薪餉,但軍統人員全部全額發放,執行外勤的特務因為任務比較危險,津貼更是雙份發放。

當時,戴笠給部下定的夥食標準是每人一天一塊大洋,這個標準放到當時,大米白面隨便吃,雞鴨魚肉能管飽。

此外,對於不幸犧牲的軍統特務,戴笠會給予很好的撫恤。除了一筆不菲的撫恤金以外,還會給遺孤發放生活費、教育費。所以,軍統人員的凝聚力很強,即使被捕,往往也會堅持不叛變——就算自己死了,家人也會有很好的待遇。

經過幾年的經營,戴笠鍛造出了一個遍布全中國的最有實力的特務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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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戴笠領導下的軍統,都做過些什麽呢?

實事求是地說,戴笠的軍統,在抗日戰爭期間確實做了大量的幕後工作。大批的偽軍高官和漢奸,以及日軍的軍官,都被戴笠派出的軍統特務暗殺。其中比較有名的有:

日本的天皇特使、貴族高月保,在1940年被戴笠派人暗殺於北平。

張敬堯,原湖南督軍,1932年與板垣征四郎勾結,參加偽滿洲國政府,擬任偽平津第二集團軍總司令,密謀在北平進行暴動,策應日本關東軍進占平津。1933年5月7日,在北平東交民巷的六國飯店被戴笠派人刺殺。

黃濬,1937年7月作為行政院會議記錄人員,將國民黨軍隊準備炸沉日本艦船的機密消息透露給日本,導致計劃落空。戴笠組織人偵破此案,抓獲黃濬,施行槍決。

傅筱庵,擔任偽上海市市長時,被戴笠派人用刀直接劈死。

上海灘流氓大亨張嘯林投降日本,在保鏢的重重保衛下,在自己家中照樣被戴笠派人暗殺。

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外交部部長陳箓,偽天津市商會會長王竹林,偽華北準備銀行總經理程錫庚,這三人均在1939年被戴笠派人暗殺。

當然,還有最著名的針對汪精衛的系列追殺,汪精衛最終殞命,有一種說法就是戴笠最終買通了他身邊的女傭下毒。

除了暗殺,戴笠還組織過無數次針對日本人和偽政府的爆炸、綁架、制造假幣等各種活動,更是成立“忠義救國軍”,直接和日軍對戰,在“淞滬會戰”中配合中國軍隊作戰,戰況慘烈。

杜月笙和戴笠。淞滬戰役中,在戴笠的鼓動下,杜月笙也派自己的手下組成“別動隊”對戰日軍,傷亡慘重。在得知戴笠死訊後,杜月笙曾一度難過得要跳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