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5章 二八論

改革不易,制度改革更難,因為這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在這個時代,還關系到知識階級的觀念。

儒法之爭由來已久,以儒家大獲全勝為結果——至少儒生是這麽認為的。即使鐘繇、高柔這樣以律令傳家的人,他們也自認為是儒生,絕不會以法家自居,春秋治獄已經成了共識,如何解釋法律條文,要看執法者有什麽樣的目的。

按法律條文辦事的人被稱為法吏,並不為世人所重。這個時代的名士以藐視法令為尚,只問該不該殺,不問能不能殺,所以才有李膺殺張朔、岑晊殺張泛這樣的事發生。

張朔、張泛當然該殺,但無視律令顯然不是治國之道。孫策對鐘繇說,律法必須要改革,這是治國之本,但究竟怎麽改,要反復斟酌,不能大而化之。他不提具體的要求,但有幾條原則:

一是不能太嚴。太嚴了,動咎得罪,容易成為官員手中傷害百姓的工具,官逼民反。

二是要明確。什麽樣的事不能做,做了就有什麽樣的後果,要讓百姓能夠理解,不至於產生混淆,也不能讓官員有太多的操作空間。立法的目的是規範百姓的行為,減少犯罪,而不是為執法而執法。

三是要有辯護。有罪無罪,不能只聽官員一面之辭。

鐘繇對前兩點沒什麽意見,最後一點卻是不明所以。孫策略微解釋了一下。

在見鐘繇之前,他也對相關制度做過一些了解,和張纮、虞翻以及高柔、伊籍等人都有過商討。僅從制度而言,秦漢法律是很慎重的,尤其是涉及殺人的案子,通常都要經上級部門復核,殺人甚至要皇帝親自批準。但案件審理還是由官員獨立完成,並沒有給當事人多少辯解的空間。會不會出現冤案錯案,會不會出現判罰不準,取決於官員的人品。

但人品這種事往往是不可靠的。地方審理案件的都是本地人,太守、縣令不可能脫離本地掾吏的協助獨立審案,有沒有人在太守府、縣寺當差,就成了有罪無罪的關鍵,官吏利用手中的權力打擊報復異己的事屢見不鮮。

孫策希望能建立一種辯護的制度,讓另一方也有發聲的機會,以抑制執法中的循私舞弊,公器私用。

鐘繇聽完,眉頭緊皺。“大王,如此一來,只怕官吏數量太多,朝廷供養不起啊。”

“公所言甚是。”孫策撫著額頭,也有些頭疼。管得細了,官員的數量就會增加,相關的支出也會暴增。別的不說,他將郡縣的民政、軍事、監察權分開之後,原本一郡只有一個太守,一縣只有一個縣令長,現在又多了郡尉、郡監、縣尉、縣監,俸祿開支也因此翻了一番。如果按照他的設想,對執法進行細化,初步估計,俸祿開支至少要增加三成。

古代官制大而化之有時候是不得已,一是技術無法實現,二是財政開支負擔不起。

“所以只能挑最要緊的先做。不知鐘公有沒有聽過一個二八論?”

鐘繇欠身施禮。“臣愚陋,未曾聽聞,敢請大王指點。”

“天下事,八成麻煩出於二成原因,另二成麻煩則出自八成原因。我們現在就要找出那二成原因,先解決八成麻煩,剩下的事再慢慢解決,不要指望著什麽事都在掌握之中。真要如此,那就只能把事情極度簡單化,比如百姓只能耕戰,不及其余。真要那麽幹,孤會成為暴君,鐘公也會被人罵為虎作倀。”

鐘繇久經仕宦,一下子明白了孫策的意思,啞然失笑之余,又敬佩不己。“大王所言極是,合乎聖人治國之道。大道至簡至易,簡則能知,易則能行,以二制八,想來還是可行的。其實真正說起來,官也好,民也罷,真正作奸犯科的不足一成,處理好這一成,天下可安。”

孫策大笑,探身過去,拍拍鐘繇的手背。“公此言,深合孤意。周武王有亂臣十人,滅商建周,開八百年基業。大吳若有大臣如公十人,孤可臥治天下矣,傳國千秋。”

鐘繇又興奮又不安,覺得肩上沉甸甸的。他躬身再拜。“蒙大王錯愛,臣誠惶誠恐。”

孫策和鐘繇談了大半天,留鐘繇用了一頓午飯,傍晚時分才送鐘繇出宮。他本打算將鐘繇送到宮門口,鐘繇卻再三推辭。他深知木秀於林,風必摧之的道理,孫策對他越是尊敬,他的壓力越大,不知道有多少雙眼睛看著他呢。

不出鐘繇所料,他剛出太初宮,就被一群人圍上了。清晨他入宮時受吳王禮遇的消息已經傳遍了大半個建業城,不僅汝潁人士歡欣鼓舞,就連那些被迫賦閑的前朝老臣都有些心動。既然鐘繇能得到吳王重用,他們也有機會啊,論仕宦經驗,比鐘繇豐富的人比比皆是,只是以前態度不端正,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這才沒入吳王青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