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汗馬勞

勛貴,這詞有別於皇室貴族,勛貴指的是勛臣貴族,也就是異姓貴族,勛臣主要是因為“汗馬勞”,也就是軍功獲封公侯的,在中國的歷史上,每個皇朝的建立,新皇帝必然建立他自己的新貴集團,取代前朝的貴族集團。與他們分享這份大產業,並依靠他們維護這份大產業。

貧者富之,賤者貴之。賜予土地、賜予人戶,通讀與他們身份相稱的封建特權。明朝歷代封侯都劃撥莊田予勛貴,而興乾朝的勛臣集團同樣也不例外。大明的爵位只有公侯伯三等,而這三等爵位的莊田面積分別是10000畝、6000畝、4000畝。

也正因如此,興乾朝的勛臣實際上都是一群軍功大地主。少則擁有數千畝,多則上萬畝的大地主。這也使得他們根本就看不上現在的“功田”,畢竟,現在的功田分賞,於關內是要打折的。可以得到千畝功田的軍功打折之後,不過只剩下一百多畝。除非他們願意到關外定居,可誰又願意拋棄關內的產業?

也正因如此,現在土地反倒是對勛臣沒有絲毫吸引力。這也是他們積極參與工商業的原因,因為在土地官有的情況下,市場上可以流通的土地少之又少,而且價格昂貴。

“我朝軍功封賞可謂是頗為豐厚,絕不遜於歷朝歷代,所以勛臣得封賞極厚,也正因如此,其才會感謝皇家恩賜。”

在提及那些勛臣們當年因為“汗馬勞”的而獲得豐厚的回報時,朱明忠又繼續說道。

“可是將來呢?子孫後代又豈會感激天下的賞賜,記得祖宗的當年功勛?”

陛下的反問,讓閻爾梅的心頭一驚,甚至感覺有些惶恐,畢竟,這樣的話,傳出去,心寒的可就不僅僅是文臣了。

不顧閻爾梅的驚詫,朱明忠繼續說道。

“其實這也是必然。自從漢時漢武帝為了鞏固中央削弱諸侯王而頒布推恩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自己的子弟之後,這天下無論官民財物,皆是諸子平分,雖說一直實行的都是嫡長子繼承制,但是它的本質是嫡長子繼承王位,爵位,也就是身份上的繼承,並不是財產的繼承。財產是每個兒子成年分家後都可以獲得自己理應繼承的那一份,一般請族內有名望的長者來主持,以示公平。這種‘析產制’固然有利於香火的傳承。父母的操持,為子女成家立業,固然是好的,但是就國家來說,卻並不一定是好的。”

“陛下的意思是說軍田不可分?”

閻爾梅立即想到的官兵授軍業田的原則——“軍田不可分”,就是兵士授田,不能分級長子之外的其它次子。

“沒錯,軍田為何不可分?就是因為一旦分之後,兵戶之家就會富不過三代。依照我大明的兵制,退役後士兵可以得三十至四十畝地作為功田,如果這功田可分的話,若是有三四個兒子,不過一代人的功夫,兵戶之家,靠這軍田就只能勉強糊口。而且充役的兒子所得與其它人相比,也沒有什麽分別,他的兄弟不必服役,卻可分長子的田產,如此自然不符合我大明兵制的需要,所以,朕才會定下‘功田不可分’。”

盡管大明的兵制已經不見了舊時的軍戶,並且戶籍也沒有軍民之民,但是大明還是有一個特殊的存在——兵戶,兵戶並不是一種純粹的戶籍,而是指退役之後的在鄉軍人,他們在退役時得到了國家的軍田,與普通百姓一樣,種地織布自己養活自己,而且也需要向國家交稅。

軍田需要繳稅,是因為軍田不同於勛田,作為在鄉軍人的他們得到的軍田之後,雖然已經退役,但也在隨時響應征召,而且每年都必須要在農閑時集訓半個月。並且他們兒子在成年之後,作為軍田的繼承者也要服役。

也正因如此,發給普通士兵的軍田,才會與普通的勛田不同,由官府給印照,永執為業。每年按百姓田畝繳納田賦,但是因為他們每年需要集訓半個月,所以不負擔徭役。而另一方面軍田等同於勛田,不得私自典賣,甚至為防止私賣,還定下私買者罰三倍於售賣者。

“軍田不可分,是因為其余收入需要供養兵戶家用。一代為兵,世代服役,當然若是不想服役,也可以退還軍田。既然軍田不可分,那麽勛田也不可分,皇恩難分,既然長子繼承了父親的爵位與責任,那麽理所當然,也應該繼承者財產,勛田只是其一,還包括其它的財產。”

陛下道出的“長子繼承”讓的閻爾梅的心頭一驚,“軍田不可分”之所以沒有受到官員們的抵觸,是因為於他們看來,這是有益於大明的兵制。與勛貴官員們卻沒有任何影響。

可如果陛下實施長子繼承,以勛臣長子繼承其家業,其它幼子沒有繼承權。盡管勛貴的家產,尤其是地產會被更有效地保存下來,長子處於極有利的地位。這看似與普通家族沒有關系,但最終還是會被逐漸普及,並成為一種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