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欽定

既然不是開恩科,施恩天下。

那什麽才是最重要的?

當然是一掃天下腥膻,對於這大明來說,這才是重要的,相比之下,開恩科,反倒是退居其次了。

“至、至於三……”

言道著社學時興時衰的原因,王夫之頗有些苦澀的回答道。

“在世人皆以科舉晉身仕途前提下,百姓送子弟識字讀書就是想走一條簡單快捷的科舉入仕之路。在這方面,一些有科村熟家熟的教師就要優於社師,所以人們更願意送子弟到村塾家熟中去讀書,而不是只教讀寫算禮儀的社學。而且於民間不少貧民子弟既無財力更無迫切需要去社學就讀。而這正是社學衰落的根本原因。”

王夫之的回答,讓朱明忠頗以為然的點點頭,聽著教室中孩童們朗讀聲,他笑著說道。

“確實如此,這社學之中,既不教八股,也不教經書,教的是禮射書數之法‘一習書,依名人發帖,日五百字以上,一數,務在精通《九章》之法’,這樣的地方,自然教不出舉人進士,自然也就不受百姓歡迎了!”

於私熟、村熟之中以經學、八股為重不同,早在洪武時期就已經規定的了社學學習的內容,讀寫算是基礎,再就是習禮、知法,前者尚不足為其,畢竟學校的目的千百年來都有“習禮”一說,但是“知法”卻是明的社學教育內容的最大的特點,學習政府頒布的法令,知曉法律章程。這種普法教育甚至領先於21世紀的中國——因為這種習法,是從兒童時期開始的,社學中的法律教育內容不只限於《大誥》,還包括明朝所有的律令。而他們之所以“兼讀律令”,並不是為了培養朝廷的順民,因為知法的百姓不可能是順民,知法的百姓對於官府來說是麻煩,他們會用法律保護自己,這也是後世基層幹部口中所說的“百姓知法維權意識強,工作不好幹”的原因。

百姓知法,而官府不敢違法,百姓不知法,官府才能無所顧忌的魚肉百姓。明朝社學教育中“兼讀律令”培養出來的是知道用法律保護自己的百姓,而不是順民。這也是明代多“民變”的原因,因為百姓會在官府違法時用法律保護自己,當然他們往往選擇以“民變”的方式表示自己的意願,這種“民變”帶來的結果往往是以百姓勝利而告終,當然到了滿清,面對衙門前散步的“民變”,他們直截了當的選擇了屠刀。

現在,隨著大明的中興,這種領先於時代的普法教育,當然被朱明忠沿用了下來。現在的社學之中,同樣也要“兼讀律令”。

除非了識字、習禮、知法之外,還有就是倫理道德、詩歌、禮樂的學習,當然再就是算術,通曉《九章算術》,按照朱明忠對明朝社學的了解,讀了七年的社學之後,那些學業優秀的學生,教育程度應該相當於初中階段的學生。當然,他們沒有學習地理、化學、物理,可即便是如此,在17世紀,或者說14-17世紀之間,大明上下擁有千百萬等同於初中教育階段的學生,本身就是一個教育奇跡。

而現在,朱明忠所希望的就是復制這個奇跡。

畢竟,相比於專注於八股、經書的士子,這些熟讀經書,能作詩、作文,算是“粗通文墨”,粗通《九章算術》的學生,才是朱明忠所需要的“大明人”,這些人更容易受“實學”的影響,更容易接受現代科學。

當然,沒有人知道,朱明忠真正的想法,對於外界來說,“欲掃盡天下腥膻,非得大興社會不可,大興社學為今日之要。”,但是並沒有人知道,這社學的背後,是朱明忠“蓄謀已久的陰謀”。甚至可以說是和歐洲的“宗教改革”相類似的一個陰謀,只不過,這個陰謀被掩於一個看似無懈可擊的借口之中。

不過在推行社學的過程中,朱明忠同樣也看到社學的不足,比如它像私熟一樣,不分班,所有的學生混居一堂共同學習,這一點就不符合教育的基本原則。之所以如此,當然是與社師數量有限有根本的聯系,更重要的是資金。

想要改進社學,就必須要投入更多的資金,而投入更多的資金,意味著將不得不面對來自士林的反彈,而這種反彈隨之而來的,還有要求恢復科舉的呼聲。

現在不僅民間有要求恢復科舉的呼聲,朝廷內部同樣也是如此。但是朱明忠本人,並沒有恢復科舉制的意願,之所以建立書院以及專門學校,並建立畢業後考試錄用制,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為了科舉制。

“現在,在朝中,很多人不能理解,為何朕會願意投資巨資興辦社學,但在科考一事上,卻是斤斤計較。”

見陛下終於提到了“科考”,王夫之立即全神貫注的傾聽著。

“因為決定我大明將來的,絕不會是區區萬余士子,想我大明立國近三百年,一共取了多少進士?不過區區兩萬四千余人,而我大明又有多少人?這些人中,又有多人有機會參加鄉試成為秀才?有多少人有機會進入府學、進入太學?可謂是寥寥無幾,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