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74章 一葉障目

前兩個條款執行後《深夜畫廊》的總股數回到940萬股,華雲基金占有其中的570萬股的投票權。他們這個算盤在房詩菱看來相當於以入股增資750萬為對價,獲得《深夜畫廊》矩陣兩年的經營權。兩年內賺到的錢,按股份分配給股東,但是房詩菱那份得分給華雲一半。

這個方案算是仁者見仁,房詩菱倒是不覺得對方一定能賺到,因為對方相當於獲取一項代理運營服務的權利。本身代理運營服務也是要按一定比例分成當作服務費用的。

特別是自家知自家事,現在《深夜畫廊》這個廣告狀態簡直是,對方進來之後發現真相,不撕自己就算輕的。

其實房詩菱多慮了,對方是肯定不會撕她的,而且一旦她發現真相,知道鄭佟是怎麽來怎麽去,誰撕誰還不好說呢。

對房詩菱來說萬般無奈的是,現在的局面之所以缺這幾百萬怎麽都不行,不是找不到錢,難就難在條款上。就缺這麽點錢,合法的手段只能以投資的方式進入公司的賬,向銀行或者其它金融機構辦理貸款都不行,大夏基金一定會以重大借款為由起訴。

如果《深夜畫廊》經營正常,房詩菱是不怕的,大夏也不可能起訴,甚至法院都不會立案,什麽企業還沒個貸款需求呢?為了經營企業而貸款非常正當。

但現在不一樣,以過去幾個月《深夜畫廊》的動蕩,大夏直接起訴房詩菱貸款不是以經營為目的,天知道法院會怎麽判,很可能整個盤子直接崩了。大夏一直無力阻止她走鋼絲但是心態非常不好,想法是什麽她早就門清了——想跳車跳不下去。因此一旦有跳車的機會一定會毫不猶豫的跳。

但是如果有金主爸爸入主,然後以不低於12.5元每股的價格增資,誰也攔不住。只是現在並沒有任何金主表現出為她紓困的興趣,除了華雲基金。

甚至在這之前,她的財務還跟她出了個極限操作的主意,但是要她自己承擔法律風險。其實說白了就是自買自賣,類似於自充值。

於是房詩菱就無奈了,她倒是不怕承擔做賬的風險,而是這個邏輯不通。她要是有錢,自己投深夜畫廊幾百萬就把帳平了,根本不用自買自賣,問題是沒錢。

這麽多年因為從沒用《深夜畫廊》做過收入,她自己就沒存下多少積蓄,暴漲的是身家,唯一的不動產就是個一居室。但是之前那次B輪融資,融了1000萬然後挪做它用的時候,為了讓跟投的人有信心,她自己也追加了10萬股,持股達到510萬,因此那時就已經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才換了點錢。

雖然後來這十萬股是優先權比較高的十萬股,比她500萬原始股方便處置的多,也可以用於質押,但是沒上市的企業基本沒人接受股權抵押,所以根本換不來錢。現在上哪找幾百萬去?只能跟人借。

所以要承擔的根本就不是法律風險,而是人情風險。這種風險在花團錦簇的時候無窮小,跌到谷底的時候無窮大,什麽同學朋友之類的根本靠不住。

因此當雷思雲問她還有兩天了,你還堅持個什麽勁的時候,房詩菱真正的底氣是——向高文明借錢。或者向高文明募資,讓他投這幾百萬進來,當這個金主爸爸。這也是她最近兩個月雖然焦慮但是一直沒有絕望的原因,還有個不是辦法的辦法。

房詩菱相信自己只要開口,就一定能把錢找來,只是萬分不願意開這個口罷了,很可能引發超級刺激的場景。真要是沒辦法了也只有這一條路,但是萬幸,雷思雲還有條款三。

條款三,華雲基金承諾在這兩年內鎖定投票權,不向第三方轉讓《深夜畫廊》的投票權,但收益權的一半不在承諾範圍內,可以用於交易,只不過期限只有兩年。同時過程中房詩菱享受保護性條款,也就是說,兩年內華雲基金主導《深夜畫廊》進行融資是可以的,但公允價值必須不能低於每股12.5元,否則按照觸發棘輪處理。

與之相應的是,兩年期滿之後,房詩菱有機會要求華雲基金對《深夜畫廊》啟動整體並購,價格不低於15元每股。也就是說如果任何股東包括房詩菱在內兩年後肯賣,觸發條件後華雲都要收,收購價到時候再談,但最低15元每股的價格華雲承諾一定認賬。

如果有人不想賣當然也可以不賣。

這個條件比較能打動她,特別是對那批中小股東來說,雖然溢價率不高,但是也算是在經濟寒冬中保住了本金,跑贏銀行利息了,這年頭連銀行都有暴雷的,他們還想咋的?應該很欣慰了吧?

“所以,這個整體收購的激活權,到底是什麽?是業績麽?”房詩菱想到她自己,創業個七八年,最終收獲個七八千萬,算不算是對她前三十年的人生有個交代呢?“我跟你講,雷總,我跟我的粉絲們那麽多年感情了,你讓我把他們出賣給你們做收入,我非常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