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02章 合理過頭了

楚垣夕好懸沒把茶水嗆出來,差一聲“古爾丹”楊健綱就化身為格羅姆地獄咆哮了!

不過他的這個思路還真是對的,就像《山口山——德拉諾之王》中劍聖手持馬諾諾斯之血對狗蛋的質問一樣,特麽拿出這麽好的條件來是什麽情況?世界上還有這種好事?我又不是你兒子!這根本不是什麽互補能解釋的,所以我需要付出什麽?

古爾丹的答復是:“這一切!”

此時在楚垣夕心裏,覺得阿裏大概是想投資巔峰視效了,這倒是很正常的思路,而且帶資源投資通常都是開路的利器,被投方很難拒絕。甚至於,並購的要求被提出也不是不可能。

對阿裏來說,所謂戰略級投資,基本都是以並購為目的去的,阿裏對自己投資的創業公司通常都很強勢。只不過巔峰視效的規模還太小了,8個億的A輪投後估值實在不值得阿裏大動幹戈。

可是如果是這樣,管辛不該一個人來,至少也得帶著一個阿裏投資部門的經理。那現在這是什麽情況?

楚垣夕心裏一轉念的時間,管辛已經說出條件;“我坦誠一點點,是這麽想的。我特別想和楚總、楊總合作,但是合作麽肯定是圖個互惠互利。我們雙方的需求是互相的,所以楊總肯定也要拿出一部分資源和我們共享。巔峰視效能拿出的資源,對我們來說有需求的,只有權利。”

楚垣夕極為意外,居然是權利要求?

只見管辛大臉盤子一顫,說:“因此我們想要分享動畫片的衍生權,比如周邊產品的開發之類的。然後呢,大家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盡可能分享其它的權利,只保護應該保護的。

舉個例子,假設《亂世出山》拿來做,巴人保護自己的遊戲開發權天經地義,保留內容創作權和鄰接權、匯編權也應該,但是根據動畫開發周邊的權利應該有阿裏的份。

邏輯上,動畫已經屬於知識產權意義上的再創作了,包含著巔峰視效對《亂世出山》的增值,比如新的角色形象和動作、原創劇情等等,這個增值的部分對應的權利應該屬於巔峰視效。

巴人和巔峰視效之間授權的時候這部分權利應該有個明確的傳導,讓巔峰視效能夠把對應的權利分享給阿裏。”

只有這些?楚垣夕心說怎麽不是投融資條款?這不按套路出牌啊。

“只有這些?”楊健綱略感驚異的問。只要動畫衍生權利,這太合情合理了啊,合情合理的不像強勢一方會主動提出來的,難道楚垣夕真有這麽大的排面?

時至今日他已經很能拎得清巔峰視效和巴人集團之間的關系了,也擺的正自己的位置。一句話,親兄弟明算賬,該索取的東西不需要客氣,比如使用巴人版權制作動畫的時候。

趙傑那邊的小遊戲計劃他當然不可能不知道了,不但知道而且對裏面的邏輯比較清楚,因為有很大可能出現的局面是,巔峰視效和巴人遊戲同時開發一個聲叔版權公司的原創IP或者全版權買斷的IP。

譬如《無道昏君》,趙傑開發掛機遊戲,陸羽+朱魑聯手開發短節目,朱魑簽藝人陸羽編導、攝制+宣發,而他開發動畫片,實現1+1+1大於6的效果,使得聲叔的旗下獲得一支內容優質熱度不俗的版權,然後再進行商業變現或者進一步開發,讓巴人集團實現增值。

這樣,因為集團公司的結構,不但他要主張權利,陸羽和趙傑那邊也得主張,趙傑不主張權利,巴人遊戲的兄弟們利益受損,陸羽不主張權利,沒法參與頭條系的聯合制片人計劃,那憑什麽到巔峰視效這裏不主張呢?當然也要從這個版權上分割一部分權利走,因為他已經在這筆流量生意中做了應該做的貢獻。

管辛要的就是分享這部分被他分走的權利,這是版權開發中比較高端的部分——版權鏈接的分割。如果是兩家公司合作,那就是商務經理大展拳腳的時間,互相盤上一番,爭取到自己該爭取的,讓出對方需要的。但如果是三家以上公司形成上下遊,而且互相之間還有關聯關系,通常需要幾位大佬拍板。

而所謂“分享”,實際上指的是由阿裏來主導這部分權利,然後產生收益之後按照合同給巔峰視效分成,如果IP是從巴人傳導過來啊,巔峰視效再去跟巴人分這筆分成,阿裏作為平台運營只和巔峰視效對接。

看到楊健綱似乎想清楚了,管辛對他點點頭,“就是這些。”

其實楚垣夕的心裏也拿不準。這套邏輯圖的是什麽呢?優土真的缺動畫缺到這份上?他不禁陷入沉思。

這就凸顯出巴人集團人才匱乏的一面。別看前面一年多一路順風順水,那是因為經營路線直接避開了自己陌生的領域,所以雖然做的是流量生意,但是對巴人集團來說鮮少出現需要面對復雜版權流程的狀況。像《鬼吹燈》那麽復雜的版權,楚垣夕知道自己是絕對處理不了的,所以從不自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