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紅與黑

林音走進飯店之前,不遠處的街角有個賣報的年輕人,身形消瘦帶著太陽帽,手裏拿著一摞南方都市報,一邊小聲吆喝一邊注意觀察過往的行人。林音一個人走進飯店的時候,他顯然注意到了,卻沒有跟進來,而是繼續觀察周圍,企圖分辨有什麽其他人在注意林音,確定有沒有人跟蹤。

這個人遊方看著有點眼熟,似乎在哪裏見過,但一時不敢肯定。等林音進了一號包間掩上門,大廳對面的五號包間門開了,走出來一位中年男子,看樣子是去洗手間。但是來回的路上卻有意無意的在觀察大廳中所有的人,仿佛想分辨有誰在注意一號包間?看見這個中年男子,遊方終於確定了這夥人的身份。

事情就是這麽巧,這夥人竟然就是曾經在鷺景賓館408開房,他和宋老板想找卻沒找到的那幫雜碎。

遊方會改變體貌特征,一夥騙子在同一個城市中做案,不同的場合外貌特征多少也會有些不同的掩飾。比如曾經在路口騙宋引佳的那個“高中生”,遊方在錄像裏見過,帶著眼鏡背著書包確實有學生氣。但此刻在外面賣報的那個小販,雖然也很年輕,但看上去顯然比高中生的年紀要大,沒戴眼鏡卻戴了帽子,不是很熟悉的人冷眼一個照面很難認出來。

監控錄像並不是很清楚,畫面也小,遊方雖然覺得有些眼熟但也不敢肯定,可是見到第二個人,他就能確定了。中年男子的外貌特征也有一些改變,但遊方仍然覺得眼熟,在鷺景賓館的監控錄像中見過,這兩個人出現在同一個地方,那就不僅僅是眼熟的問題了。

大約又過了十幾分鐘,外面停下一輛面包車,走下來一個女的,看身材和發型,竟與林音很相似。她與路口賣報的小販交換了一下眼神,小販以不易察覺的動作微微點了點頭,然後這個女人進了飯店,也到了五號包間。

又過了幾分鐘,那賣報的小販消失在路口拐彎處,等他再出現時手裏的報紙不見了,上衣的顏色也變了。他竟然與遊方一樣,穿的是正反顏色不同的雙面夾克,也走進飯店到了五號包間。

望風的進來了,車也停在了路上,說明這個“現場”的人差不多應該到齊了。看見這個架式,遊方也能猜測對方想怎麽幹:想個辦法將林音騙進五號房間,關上門下迷藥或者用別的手段,把她弄成喝醉的樣子,然後與裏面那個女人換了衣服,趁機扶出門上車。

遊方點的煲湯已經端上來了,他喝了兩口便起身離開了飯店,繞過路口撥通了林音的電話——

“林音,我是遊方,你不必關包間的門,也不用說話,就坐在那裏聽著。那夥騙子在你對面的五號包間,不要擡頭看,心裏有數就行。他們是詐騙團夥,我有朋友栽過,我認識他們,你趕緊走吧,出門去公安局報案……

不是要你報案抓這裏的騙子!找借口報個別的案,在局子裏坐下就行。就說你的錢包在公交車上被掏了,一共丟了兩千二百塊,要警察幫你抓小偷。……不用一定去派出所,分局也有報案點。……先別提是不是報假案,這種事多了,你表現的難纏一點,敢不接待就投訴,警察會讓你登記做筆錄的。

你從公安局出來立刻回家,在我回來之前,沒事不要給陌生人開門。好了,你可以走了,我這邊電話一掛,騙子那邊的電話就會進來,會讓你去五號包間,你就這麽跟他們說……”

果如遊方所料,他剛掛斷電話,林音的電話又響了,那邊是個女人的聲音:“林小姐,你已經到了?現在出門,裝成上洗手間的樣子,從洗手間出來不小心走錯方向,到五號包間,我們等你很久了,李秋平的地址就在我手裏。”

林音的反應卻大出騙子所料,只見她帶著東西推開門走向櫃台,一邊戰戰兢兢的答道:“我剛剛接到公安局的電話,他們找到李秋平了,要我立刻去一趟……”然後擡頭結結巴巴的對服務員說:“我有急事要走,一號包間點完菜了,帳我先結,誰來誰吃吧,酒水讓他們另算。”

這回輪到那夥騙子傻眼了,無論多麽高明的騙局,對方在最後一刻不上當也沒辦法,況且他們並不知道李秋平的下落,警方找到了李秋平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事,就是發生的時間實在太巧了!

林音出了飯店在路口拐彎,從遊方身邊走過,臉色發白神情猶豫似是很害怕,但還是咬牙走進了馬路對面的公安分局。遊方看見這一幕有些不忍,但也覺得很安慰,誰能想像,林音這種人如今也能幹出報假案這種事了,至少在心理上也是過了一道關口。

最重要的,今天所有的事情,都是林音“一個人”面對的!遊方並沒有“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