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光棍 第十九節 文鬥

剛才盤旋在整個人工湖上空的嘶吼和怒罵聲全停了,一片寂靜,就剩下了嗚嗚的風聲。

天空越來越陰沉,像東霸天和盧松的臉一樣陰沉。

這倆人的胸脯都劇烈起伏,但誰也不說話,就這麽靜靜的對視著。土匪大院的人不知道什麽時候站在了盧松身後,東郊的人也不知道什麽時候也聚在了東霸天的身後。東霸天和盧松都回頭,他們在清點自己的兄弟,看看有沒有人死。

還好,一個都沒死,萬幸。但是這群剛才還幹凈利落的兄弟,身上都沾滿了血汙和泥汙。身受重傷的應該不少。郝土匪已經站不起來了,坐在冰面上手捂著膝蓋,他的膝蓋和胳膊應該都遭到了鋼管的重擊,胳膊肯定是斷了,腿具體怎麽樣還不知道。陳瑋峰的眼眶子裂了,鼻子在不停的流血,止不住。其它臉上、腦袋殼子上有刀傷的人不在少數,基本70%的人都掛了彩。

綜合而言,東霸天的人更顯狼狽。因為,東霸天的人都是光頭,被菜刀剁在了頭皮上以後,立馬就是個大血溝子,血從額頭上往下淌。

不過打群架好像有這麽個自然規律:看起來最狼狽而且渾身都是血的,反而通常都不是傷的最重的。什麽樣的最可怕?最可怕的通常都是看起來表面沒什麽傷,但是回家以後覺得腦袋迷煳、疼、發沉,過幾天去醫院以後在醫院住了三天院,然後一命嗚唿,像是陳瑋峰這樣太陽穴上被盧松掄了一鋼管的人,現在看起來是沒什麽大事兒,但是也許三天以後他就得進醫院。再就是外表看起來沒什麽傷,到了醫院一查:偶操,脾被踢碎了。

成天打群架的東霸天和盧松自然深諳其中門道。

盧松先說話了:“傷的重的,都送去醫院。”

“該走的都走,我和他的問題我們倆解決。”東霸天說。

兩位江湖大哥在沒有經過任何溝通的前提下,達成了共識:這架不能打下去了,畢竟是在鬥氣,不是開屠殺大會,只要再打兩分鐘,這群打紅了眼的人的斧子就該朝脖子上掄了,那槍刺就該朝心臟上紮了,一分鐘就得死一個,至少。

“聽話,該去醫院的去醫院。行動不方便的找個人送,胡司令,帶他們走。”東霸天說。

“別跟他們去他嗎的一家醫院。”

“從這出去以後,誰也不許動手,把家夥都給扔到這!”

叮當的一通亂響,湖面上扔下了十幾把斧子、鋼管、槍刺。不僅僅是東霸天的人在扔,土匪大院的人也在扔。

這兩個江湖大哥的權威盡顯無遺,他倆都說不打了,剛才那些已經想要人命的弟兄們齊齊罷手。讓他們走,他們真就扔下家夥走,沒一個敢吵著要繼續打的。

這才是真正的江湖大哥。身手好下手狠有什麽用?再好再狠也不過是一個人。真想成為江湖大哥,就要在小弟面前擁有絕對的權威,說一不二!在東霸天和盧松之後,我市再也沒出現過如此有權威的大哥,就連日後的李老棍子、趙紅兵、張嶽也全不行,他們都管不太住手下。

走的人分兩類。一類是傷得重的,另一類是被剛才的惡戰嚇得肝顫的。雖然這兩群硬茬子表現出來都是兇悍,但是膽小的還是不在少數。有些時候人在危險當時不覺得害怕,冷靜下來一分鐘開始後怕。這些人絕大多數都在後怕:我剛才要是一紅眼殺了人怎麽辦?我要是剛才被那斧子掄到脖子上怎麽辦?

人都是肉長的,除了東霸天這樣有點喜歡自虐的人以外,有幾個人能做到經歷了剛才那大場面事後不哆嗦的?沒幾個。

土匪大院的人從公園的正門出去了,東霸天的人從公園的後門出去了。剛才追人追得遠而且沒受傷的人也陸續都回來了,各自站在自己的大哥身後。盧松和東霸天身後,各站了二十多人。

冰面上,除了血汙,還有沾了血的兇器。

寒風中,盧松又說話了:“這事兒,本來是咱們倆的事兒,不該牽扯這麽多兄弟。”

“對,就是咱們倆的事兒。”東霸天順過了氣,剛才他差點兒被盧松掐死。

“再打下去,損傷太大,誰都是爹媽生的,憑啥給咱們倆玩命。這樣吧,咱們倆單挑吧!”

“行!”

“兄弟們,把家夥都扔了,全扔!”

“扔!看我們倆的。”

“姓馮的,敢立個生死狀嗎?”

“立!”

那個年代不但農民法律意識淡薄,就連城市人法律意識也相當淡薄,盧松和東霸天都以為只要立個生死狀,那麽法律就不會追究。其實咱們中華人民共和國啥時候承認過“生死狀”這東西啊!

可是連個筆杆子都沒有,拿啥立生死狀啊?這些人都是拿兇器來的,誰打架還帶管筆過來?

“你們聽著,我和盧松立了生死狀,誰死誰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