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光棍 第十七節 中心島

剛剛改革開放,老百姓壓抑得太久,過年時真熱鬧。臘月二十八黃昏,大街上辦年貨的人還是熙熙攘攘。

東霸天就溜達在這大街上,孤身一人溜達在這大街上,手裏,還提溜著那小收音機,饒有興味的看著路上這些幸福的面孔。其實東霸天本來挺熱愛生活的,他小時候學習好長得漂亮,老師和同學都喜歡,只要是考試,要麽不排名,只要排名他就沒第二名過。只是後來浩劫了,他頓時由天使墜入了凡間。不對,應該說是墜入了地獄。他在地獄中遇到了太多的事兒,才變成了今天這樣。

東霸天這人膽子忒肥。全市想要他命的人不會少於十個,可他就敢一個人在街上瞎逛。有人說東霸天是藝高人膽大,說東霸天這人啊,學什麽都是天才,就連學武術也是,他父母剛進牛棚時他才十二、三歲,他白天挨欺負晚上就自己練力量、反應速度,甚至還有點招式。三、兩年下來,四、五個壯漢根本沒法近他的身。

反正東霸天就是得瑟,優雅的得瑟。想從他嘴裏聽到一句臟話,挺難,可能他也的確一輩子都沒說過。

單刀赴宴這事兒,東霸天沒少做過。但是單刀赴盧松這樣的江湖大哥的宴,東霸天倒還是第一次。他不怕可能並不是因為自己有勢力或者藝高人膽大,更重要的是他相信盧松的人品。誰設鴻門宴盧松也不能設鴻門宴啊。都是混社會的,但人家盧松的信譽可比東霸天好多了,別說不像東霸天那樣“放鴿子”

二狗不知道那時候全市究竟具體有幾家對外營業的國營餐廳,但可以確定的是肯定不超過十家。據說盧松請東霸天吃飯的地方就是現在市政府賓館那裏,那是當時最有排場的飯店,平頭老百姓可能一輩子都沒去過,誰要是有幸去了一次,那肯定得顯擺個一年半載的。可人家東霸天,常去。

究竟是不是給盧松的面子和該怎麽給盧松的面子,這的確是個問題。雖然東霸天這人有點兒六親不認,但是盧松的面子該給還是得給。

小收音機開著,東霸天就溜達進了飯店,雖然步伐還是挺瀟灑,但是其實早就凍得跟三孫子似的了,手指頭凍得通紅,比平時粗了好幾圈。

東霸天進去一看,一桌子七、八人,就認識個盧松。也難怪東霸天不認識,土匪大院的人忒多,各個都跟盧松有關系,誰能分得清哪個是哪個啊。盧松這個團夥和東霸天、張浩然的團夥都不太一樣。無論是東霸天還是張浩然,他們手下都是一群小兄弟,這群小兄弟都靠著他們吃飯,自然唯其馬首是瞻。可這盧松雖然也有不少兄弟,可是這些兄弟絕大多數都不是靠盧松混飯吃的,而且多數都有正式工作。這些人都是在土匪大院和盧松一起長大的,敬佩盧松的為人,只要盧松登高一唿,肯定是應著雲集。癩土匪癩不?可是就是這麽癩的人,只要盧松說一句話,他該幹啥就得幹啥去。

為啥二狗敢這麽說呢?因為有當事人說那天喝的那瓶酒就是癩土匪提供的,癩土匪撒潑撒嬌又上吊又擡棺材的,弄了這麽一瓶酒,居然就這麽給盧松拿來了,足可見盧松在土匪大院的人格魅力。

主位上坐的是盧松,在一群東北大漢中間的盧松看起來像是從小人國來的。只有在張口說話時那洪亮的嗓門才惹人注意:“來了,小馮,裏面坐。”

盧松把東霸天讓到了裏面,坐在了自己旁邊。東霸天也沒客氣,把小收音機往桌子上一放,身子向後一倚,直接就問:“盧大哥找兄弟來,想談啥?”

“咱們先喝酒!喝完酒再說!”

“說完再喝唄,我酒量不好,怕喝了兩口忘了說啥了。”

這是東霸天少有的正常說話,只因為坐在他旁邊的是盧松。換在平時,東霸天早就開始朗誦詩詞了。看來東霸天盡管在外人面前表現得精神不太正常,但是實際還是挺正常的。即使不是正常的,那也是在可控制的範圍之內。

“我做東,喝完了再說!”盧松的霸氣跟東霸天比不相上下。這倆人的霸氣值接近,只不過是一正一邪。

“呵呵,那就喝吧!”

都是江湖中人,酒下得極快,一會兒功夫,一瓶茅台沒了。那時候喝酒時用小酒盅喝,可不是像現在用杯子喝。沒十分鐘,酒就下沒了,可以想像他們喝得多快。

東霸天在當時可以算得上是有錢人了,八塊錢一瓶的茅台酒也不是喝不起,但是他的確也沒喝過幾次,因為這東西不是有錢就能買得到的,那得有供應票。請客喝茅台這更多的是一種禮遇。

如果當時有照相機照下來,那肯定是十分搞笑的一個畫面,因為土匪大院出來的人有個共同點特點,那就是:衣服袖子的肘部和褲子的屁股部分都打著補丁,這一群打著補丁的人在全市最高档的飯店喝限量版的茅台酒,有點意思。本來打補丁都是因為衣服磨壞了才打,可是土匪大院這批人居然新做的衣服上也打著補丁,不知道是為了防磨還是為了彰顯自己勤儉節約,直到85、86年還是這樣。東霸天穿得就時髦多了,在這群人中顯得格外另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