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九章 四面楚歌(上)(第3/3頁)

王證出庭,介紹說明後曹雲就知道麻煩了。王證根本不是職員,是森林公園步行道小商販。桑尼耍了自己,桑尼用風雪牽制了寒子。

死劍人……

九尾:“證人,你認識被告嗎?”

王證回答:“見過。”

九尾問:“見過很多次?”

王證回答:“三次。”

九尾:“為什麽就見過三次,你能記得?”

王證:“很少能見到這麽有禮貌,這麽漂亮的女生,我當然記得住。”

九尾揮手,司馬落將南文照片換上去,九尾問:“你認識他嗎?”

王證:“我沒有什麽印象。”

九尾問:“上一次見到被告是什麽時候?”

王證回答:“六月上旬,具體幾號我記不清楚了。”

九尾:“再上一次呢?”

王證回答:“那應該是春節後不久,我對女孩印象非常深。我今年五十歲,從來沒有人向我鞠過躬。我還用女孩例子說了我兒媳婦……”

“證人,請不要廢話。”九尾道:“六月前後你就見過被告一次?”

王證點頭:“是。”

九尾看向葉嬌問:“被告,除案發時,你上一次去森林公園是什麽時候?”

葉嬌回答:“三月一號。”

九尾:“也就是說,證人六月時候看見你們的那一次,就是案發時間?”

葉嬌很抱歉:“我記不清楚了。”

九尾問:“證人,六月那天,你見到了她?”

王證:“是的。”

九尾再問:“她做什麽?”

王證回答:“她找我買了兩瓶礦泉水。”

此話一出,聽審和陪審席一片嘩然。曹雲巍然不動,他手上東西太少,砸出來也就能攪攪局。

九尾問:“當時她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

王證:“一個人。”

九尾:“大家看大屏幕,這裏是停車場,當時死者南文汽車停靠在這個位置,距離森林公園入口只有五米。證人在入口側面售賣飲料,這個位置。證人是看不見入口,看不見死者。由此推斷,被告和死者到森林公園入口,被告讓死者稍等,自己到證人處購買了兩瓶礦泉水。”

曹雲站起來:“反對,控方在誤導陪審團。被告買了兩瓶水,不代表有兩個人。也不排除案發後,被告重遊故地的可能。”

“曹律師,不要著急。”九尾讓司馬落換圖片,問:“證人,被告購買的是不是這種礦泉水?”

王證回答:“對。”

九尾:“你一共賣幾個牌子礦泉水?”

王證:“五個。”

九尾:“你怎麽記得住牌子呢?”

王證:“這牌子礦泉水瓶蓋很緊。我很喜歡這位小姑娘。為了和她多說一句話,我就提醒,蓋子很難打開,需要我幫你嗎?女孩對我一哈腰,帶微笑對我說:沒關系,他男朋友可以打開。我挺好奇的,女孩的男朋友是誰。”

九尾:“你去看了?”

王證:“沒有,當時有顧客買冰淇淋。不過我聽見女孩說:讓你久等了。我攤位距離入口也就十米左右,我聽的很清楚。”王證攤位在步行道位置,為了安全,不能將攤位擺到停車場內。

九尾:“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