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九章 四面楚歌(上)(第2/3頁)

九尾一時間被問愣了,越三尺在九尾耳邊輕聲道:“受到感情影響的人不僅只有曹雲,還有你,也有我。”說完,在九尾臉頰下一親,轉身走人。

九尾如同觸電一般朝後一閃,看越三尺背影,狠擦兩下臉頰。雖惱火,但九尾承認越三尺說的很有道理。九尾又怒了,對己而怒。曹雲說了,自己覺得很有道理。越三尺說了,自己又覺得很有道理。

到底誰有道理?

這個問題司馬落給出了滿意答案:“記住一句真理:不要聽曹雲扯淡。他需要你正義的時候會說服你正義,他需要你邪惡的時候就會說服你邪惡。”

迷途羔羊被指引回家的路。九尾內心如火,她一定要拿下這場官司,將曹雲打敗,送自己回歸本源,不再受這個惡魔般男人的影響。

……

這四天葉瀾非常乖巧,在社交軟件的留言讓曹雲倍受激勵。同時曹雲也很歉疚,在葉瀾受傷期間,自己忙於工作不說,還對葉瀾退避三裏。

葉嬌殺人案預審庭中,曹雲和助理高山杏出庭,曹雲否認葉嬌被控的殺人罪指控。控方主控官助理司馬落確認指控葉嬌故意殺人罪。

預審庭結束,第二天上午九點,本案正式開庭審理。

司馬落首先陳述案情。大概內容是:葉嬌攜帶氰化鉀和南文前往森林公園,將氰化鉀投入到礦泉水中,最終由南文喝下。由於犯罪嫌疑人葉嬌對警方詢問采取不配合態度,所以檢方目前還不清楚葉嬌是用什麽辦法讓南文喝下氰化鉀水。請法官同意,控方先就此問題詢問葉嬌。

這種問題在審問中可以沉默,但在庭審中沒有沉默權。諸如你在朋友家客廳看電視,朋友屍體就在沙發上,你必須回答為什麽沒有報警諸如此類的問題。當然,你不回答也可以,但是控方可以說服陪審團接受控方單方面的推理。

九尾走到被告席附近,看都不看隔壁的曹雲,問:“葉嬌,案發當天,你是否取走流浪之家的獸用氰化鉀?”

葉嬌回答:“沒有。”

九尾:“你是否在礦泉水中加入氰化鉀?”

葉嬌:“沒有。”

九尾:“你證詞中說,案發當天,南文臉色很難看。在森林公園停好車,下車之後就一路拉著你走,一聲不吭,一直到你們約會地點。”

葉嬌:“是的。”

九尾:“對於這個描述你是否需要修改?”

曹雲:“反……”

司馬落:“現在是檢控官詢問被告時間,辯方律師有意無理由的打斷檢控官詢問,可以視為擾亂法庭秩序罪。”

你讓我反對下會死啊?但這就是曹雲教導的氣勢,壓住你的氣勢,讓你煩躁,讓你惱火。司馬落今天不僅要亂曹雲氣勢,而且還要保護九尾不受曹雲的幹擾。

法官:“辯方律師,有問題一會你可以說明,或者詢問被告。現在是控方質詢時間。”

曹雲解釋:“我只是提醒一下檢控官,反面裙子的拉鏈沒拉好。公堂上這麽多人,總要注意形象的。”

曹雲一說,九尾立刻手摸臀部:“拉好了。”

曹雲:“不好意思,是我看錯了,對不起。既然你拉好了,請繼續。”

司馬落無語,在堂堂正正擾敵不能用情況下,就無恥的使用劍招。

九尾今天情緒比大家想的穩定,冷冷橫了曹雲一眼,繼續道:“對於我剛才的描述,被告你是否需要修改?我鄭重提醒,我可以給你十分鐘時間回憶,但是請你對你的回答負責。這邊有法官,有陪審團,千萬不要回答後,又改口說自己記錯了,記不清了。”

葉嬌很肯定回答:“不需要修改,我記得非常清楚,我被嚇壞了。”

“很好,記住你自己說的話。”九尾舉下手,司馬落放出一張照片到大屏幕上,九尾從口袋拿出一根短棍,拉長變成教鞭。九尾指照片:“這是森林公園的北面停車場,被告和南文在這裏下車。”

葉嬌:“是的。”

九尾:“對不起,我沒有問你。南文的死亡地點在這裏,距離一千一百米,中度上坡,正常行走時間12分鐘,考慮到被告所說的快走,我們姑且算十分鐘。”

九尾收教鞭,走到葉嬌身邊,問:“被告,請問礦泉水一共有幾瓶?”

葉嬌一愣:“一共我不知道。”這問題麻煩就來了,曹雲不能暴露葉嬌處理掉一瓶水的事實。

九尾:“換個問題,你看見的礦泉水有幾瓶?”

葉嬌:“一瓶。”

九尾:“確定?”

葉嬌點頭:“確定。”

九尾:“請一號證人,王證出庭。”

曹雲知道王證會出庭,根據寒子的了解,王證是一位金融公司的職員。其住宅和公司距離森林公園十萬八千裏,據時間算,王證當天應該在公司上班,曹雲對這個人證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