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抉擇(上)(第2/3頁)

九尾倒是很老實,繼續做她的檢察官,另外一名檢察官是令狐恬兒。

“有事。”

九尾考慮一會,道:“你看了資料?”

曹雲:“我是辯方,你是控方,不太方便聊案子。”

九尾停頓片刻,道:“這是真案。”

曹雲一驚:“李墨真死了?”

九尾忙擺手:“不是,這是犯壹殺人案真實重演。”

曹雲一拍掌,就說吧,這麽沒營養的遊戲除了錢之外,還有什麽意思?原來意思在這裏。

九尾道:“我就只知會一聲,走了。”

曹雲點頭:“再見。”知會一聲?為什麽知會一聲?九尾這麽說肯定有目的,按照曹雲對九尾的理解,九尾的提醒還是善意居多。

不過比起九尾,曹雲更在意兩件事,一自然是案子庭審。二是李墨,李墨怎麽就死了?多的是龍套去死,節目組怎麽會選擇李墨呢?

參加節目,並且死亡的嘉賓,會獲得五十萬美元的立獨獎金。這麽算來李墨也挺值錢的。

“喂!”曹雲接新電話。

“你好,曹律師。我是節目助理,越傳想見你,請問是否同意?”

不同意也得同意。曹雲道:“當然,現在嗎?”

“對。”

“好的。”越三尺老爸要見自己?不是很熟吧,而且應該是自己拜訪他才對。

……

越傳今年五十三歲,整體看是一名幹勁有力,話語不多,不苟言笑的中年人。

越傳跨步進入曹雲房間,對門口迎接曹雲點頭:“臥室不錯。”

曹雲道:“謝謝誇獎,越局長請坐。”臥室不錯?關自己屁事。

越傳坐下,曹雲送上水,越傳點下頭:“很早就聽三尺說起你,一直想見見你。”

曹雲落座:“越局長客氣了,不知越局長找我有事?”叫局長而不是叔叔或者伯父,也不閑聊,直接點題,說明曹雲並不想和越傳浪費交際精力。這類人,有事才會找你。

越傳點頭:“快人快語。坦白說吧,今天找曹律師是商議犯壹案。”

曹雲道:“越局長對本案有什麽看法?”

越傳看曹雲:“沒有看法,只有一個請求。”

曹雲:“請求?”

越傳道:“你要輸。”

曹雲一愣,而後呵呵一笑:“越局長開玩笑吧?”

越傳道:“薛定諤的貓,庭審結束之前,曹律師未必自己會贏。我想請曹律師輸掉這場官司,五十萬美刀我還拿的出來。”

曹雲賠笑:“不是。越局長,按照遊戲規則也好,就算是現實案件也好。你這麽做似乎不太妥當吧?”什麽鬼?警察局長幹涉司法公正,還賄行律師,操作庭審。

越傳表情毫無波瀾:“犯壹的案子發生在名唐,大家知道的資料就是犯壹的所有資料。包括背景說明,關系說明,法醫鑒定等等,都是真實的。可問題在二十年前犯壹被判有罪,如果現在翻盤,恐怕會讓外人質疑司法公正。這顯然也是烈焰的陰謀。”

曹雲不理解:“越局長,有罪沒罪二十年前和二十年後難道標準不一樣嗎?”

越傳道:“烈焰的目的就是希望同樣的案件有不同的判決。”

曹雲搖頭:“越局長,二十年前還沒有引進陪審度制,就算無罪,也可以說的過去……我不理解其中的意思。”

越傳輕嘆口氣:“好吧,我知道自己要求太過份,請曹律師斟酌一下,我先告辭,不打擾曹律師。”

“哦。”曹雲送越傳離開。

很明顯大名城真人秀是烈焰舉辦的,第一個案件似乎就對越傳很不利。曹雲現在就糊塗了,原本曹雲認為越三尺甚至越傳和烈焰可能有關系,現在看來兩者關系是敵對關系。越三尺到底查到什麽呢?難道廣本不是烈焰一個系統的?

“喂,你好。”曹雲接電話。

“你好曹律師,我是節目組。通知:嫌疑犯犯壹已經供述自己殺人的罪行。”

“我特?”什麽鬼,昨天還說好好的,今天就認罪了。真實案例,難道真實案例就是這樣,犯壹承認自己殺人,最終被判有罪?曹雲道:“我要出門見疑犯。”

“好的,收音師和攝像師已經在門口等待。”

……

曹雲坐在犯壹面前:“什麽情況?”

犯壹激動雙手抓曹雲手臂:“他們不讓我睡覺。”

犯壹稱警方對其進行了疲勞審問。審問時間和手段是有規定的。以九尾審問上井為例,法律沒有規定不許破壞疑犯生物鐘,法律只規定每天審問的次數,審問時間。當然,暴力審問絕對不允許的。在法律上九尾沒有問題。在二十年前,還沒有對審問的細節進行嚴格規定,只規定不允許單獨審問,不允許刑訊逼供。

提審,強光照射,四名警察輪流詢問問題。犯壹要求見律師的要求一直沒有實現。在兩天,準確說在36個小時後,犯壹屈服認罪,承認自己因為生意糾紛,在收到李墨短信之後,進入李墨房子,拿起水果刀刺殺了李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