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東方小案(上)(第3/3頁)

陸一航:“新聞剛出來網民們好壞參半,有對東方私人領地不滿,有對年輕人不理智行為不滿。但是在得知是網紅為了拍攝視頻後,所有聲音都倒向了東方。”

曹雲道:“既然是拍攝視頻,如果車輛被撞擊,視頻圖像上應該有跡可循。”

陸一航道:“細節不太清楚,我認為警察全方位的尋找肇事車輛,應該是有原因的。”

“得先做功課。”曹雲聯系了李墨,李墨心中大罵,老子是搜查一課,不是交通一課。不過李墨還是幫曹雲拿到了案子的資料,不能直接給曹雲,李墨在電話中介紹了案子的一些細節。

視頻最後十秒,奔馳的車身有明顯的一下抖動。網紅啊了一聲:“是什麽?”

男粉絲沒有回答,罵了三字經,打方向盤,然後是兩人長長的最後一聲的慘叫,顯然這時候已經沖出路面。

從視頻中可以看出,這條路是一條單行道柏油馬路。左邊就是懸崖峭壁,沒有護欄。根據東方保安部經理介紹,這條路根本不是車道,而是步行道。天氣好的情況下,東方會到這裏來,由護士或者保鏢推著東方看風景,曬太陽,放放風。

這條路也是東方專用路,嚴格規定車輛不允許上這條路。也因為此,這條路是沒有監控的。

按照口供,本案追趕網紅只有一輛車,一個人,也就是王石。他是保安亭的主管。但是根據警方現場勘察,這條路最少有三輛車行駛的痕跡。並且在案發附近,有明顯汽車掉頭的證據。

由此警方認為追趕網紅的是兩輛車。王石車輛撞擊網紅車輛,導致他們落崖之後。王石讓第二輛車車主開走肇事車輛,自己報警和第二輛車在現場等待警察的到來。

王石並不是從保安亭開始追,王石當時在保安亭周邊海岸線開車巡邏,收到保安亭警示之後,發現網紅車輛,這才開始追擊。

第二輛車是哪來的?車牌怎麽對上去呢?按照登記,王石開的是111牌照車,現場也是111牌照車。按照道理來說王石沒有撒謊。但是道路上明顯有撞車散落的零件又怎麽解釋呢?

警方又有一種推測,王石和某人一起追擊網紅車,是某人撞了網紅車,王石和車留在現場代為受過。因為法律規定,如果沒有撞車,保安沒有任何責任。

關鍵點就是找到車輛。按照散落的零件,部件材料,肇事車車頭損毀是比較明顯的。在事發後,保安亭是唯一的陸地出口,其監控沒有拍攝到類似車輛離開的記錄。車肯定還在東方半島,找到車,一切都真相大白。

由於東方大管家白夢樓沒有指示,所以東方半島的員工對警方的問題采取了消極回答的態度:不知道,沒聽說,沒看見,沒發現,我什麽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