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免死交易(第2/3頁)

陸一航道:“國刑會議上通過了法國警方的提議,同時二十多個國家國刑代表都發表聲明堅決支持打擊大聯盟。本次國刑會議定下三個月後的國刑大會主題:跨國團夥犯罪。”

曹雲:“也就是說我不能再出席烈焰法庭?”

陸一航點頭:“是的,就算東唐不理會,你也會有麻煩。你要去某個國家,這個國家已經把你档案錄到系統中,你就無法通過海關。法庭視頻證據非常清楚,國刑成員國的警察隨時都可以抓你。比如你在東唐公共場合出現,沒有被捕,國刑會指責東唐縱容犯罪。”

曹雲想了好久:“如果我拿到免罪金牌,還是可以出席烈焰庭審賺點零花錢,對嗎?”國際犯罪法律,曹雲知識儲備遠不如陸一航。

“怎麽免罪?”

曹雲道:“我以東唐警方官方臥底線人的身份參加烈焰庭審的話……”

陸一航愣了許久:“曹、曹、曹律師,你這麽無恥的想法已經不是我可以理解的。”太過份了吧?以警察線人身份出席烈焰庭審以賺取金錢。曹雲怎麽弄到線人身份,鬼知道,陸一航覺的曹雲應該弄的到。

曹雲更關心實際話題:“可以?”

陸一航想了很久:“如果是這樣應該沒有問題。你去烈焰法庭參加庭審也是協助警方打擊大聯盟。甚至你如果受傷,還能算英雄?”這什麽邏輯理論?

接下來的數天,多個國家陸續抓捕了原本處於監視的大聯盟商戶。最要命的是法國警察抓捕了一名大聯盟二級商戶——知更鳥的成員。知更鳥在大聯盟中擁有極為特殊的地位,他們不僅販賣大聯盟商戶所需要的情報,他們甚至和一些國家情報機構也有來往。因為成員的被捕,導致知更鳥暫停大聯盟業務。

東唐警方召開記者發布會,說明了大聯盟的性質,並且提醒市民,任何參與烈焰法庭運作的人,包括被告,原告,證人等,都涉嫌團夥犯罪。

另外一方面,搜查一課還在頭疼張子喬的案子,他們在主觀上相信安德烈的證詞。問題是,誰移花接木請張子喬到東唐殺人。

但是檢察官不這麽認為,證據比想法更重要。安德烈的證詞不具備說服力,基本可以認定白丫讓安德烈聯系人處理曹雲,安德烈聯系了張子喬。這個證據鏈中,除白丫下令這個環節未證實之外,安德烈聯系張子喬的證據鏈已經非常完善。

另外還有一個法律問題的爭論。白丫讓安德烈聯系人處理曹雲,白丫是不是要對張子喬負責呢?很明顯,雇傭黑俠和雇傭張子喬兩者的性質是不一樣的。黑俠在東唐無罪,張子喬在東唐是重要通緝犯。

這個問題還是要看檢察官手頭掌握的證據,看證據能不能釘死白丫。四次會議,兩派爭論不休,互不相讓。在這種情況下,檢察院通過律師委員會發出了十多份請帖,請東唐律師一起對案子進行診斷。

……

曹雲也拿到了邀請信,令狐蘭作為白丫的律師沒有在邀請行列。

律師委員會還是挺給力,舉辦了自助雞尾酒會。中午吃飽喝足休息夠後,請十多位律師前往會議室。

會議室中司馬落說明了案件的情況,目前警方掌握的材料沒有保密的需要,白丫的律師團已經完全掌握了警方材料。不過,這次會議是非正式會議,不允許記錄和拍照,司馬落也請大家對會議內容保密。

材料很少,能指證白丫的只有安德烈的口供。

一位律師:“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承認關系推理,按照我的想法,可以讓在東方內院工作的人員出庭作證,證明白丫的權利和管轄範圍。能請安德烈做壞事的人有白夢樓、白丫和東方三人。白丫不會咬東方,白夢樓當時被羈押。這期間東方山莊的事全部由白丫做主,我認為法官是可以接受這個關系推理。加上安德烈的證詞,可以坐實白丫的罪名。”

另外一位律師:“我不太同意。X律師說的有道理,但是麻煩在安德烈的證詞。安德烈說自己聯系的是斯裏蘭卡的黑俠,並非張子喬。證據顯示,安德烈聯系的是張子喬,並非黑俠。安德烈始終堅持自己的證詞,這麽一來,除非證明證據是錯的,否則法庭無法采納安德烈的證詞。”

安德烈:我聽從了白丫的命令,雇傭了黑俠。

這句話有兩個意思,一個意思是白丫給了他命令,他服從了。第二個意思,他雇傭了黑俠。現在證據表明安德烈並沒有雇傭黑俠,而是雇傭張子喬。那麽白丫律師就可以通過這點,打掉安德烈的證詞。既然法庭否決安德烈雇傭黑俠的證詞,為什麽又采信安德烈聽從白丫命令的證詞呢?

又另一位律師:“沒錯,這點很矛盾。我如果是白丫律師,我會通過黑俠和張子喬之爭,讓安德烈的證詞作廢。如果沒有安德烈的證詞做依托,幾乎不可能將白丫定罪。白丫的律師是令狐蘭等四人,我和令狐律師交過手,她不可能忽視這個細節。”